谨以此文纪念逝去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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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星的花语大概就是“守望爱情,甘做配角”。收到满天星的人应该很幸运吧,那个赠送之人一定爱惨了那个Ta。前不久,我买了一束满天星,送自己,送自己四年来藏在心底的喜欢,那份卑微的喜欢!
428,一个普通的数字,对于我却是不一样的存在。428,那个认识他的日子,那个四年的开始。四年后的今天,尘封的那段时光再次初觉渐醒,在记忆模糊的深处看到,他的,身影。
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看到我因生病而发朋友圈让我吃药的人。或许吧,都说生病时是心灵最脆弱的时候,可能也是那个瞬间,那个充满感动的瞬间让我对他有了不一样的感觉。看着手机,眼泪啪塔啪塔掉的那副狼狈模样,现在想来却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恰是懵懂初心不识喜欢,只觉那时感动亦舒心。陈果老师说:“心动”是爱的起源,那是开在心里的花,只要心还在,就会花开不败。所以,那是心动吗?
从收藏他的第一张照片开始,从收藏他的第一段语音开始,我开始明白,这个人,是我喜欢的。对一个人的喜欢从来都是藏不住的,喜欢他就想对他好,就想关于他的一切都挺好。一点点小事都如此,天凉了,第一想到的从不是自己,是他;开心了,第一想到去分享的人,也是他。瞒着来例假的事去陪他喝酒,这样的事,大概也仅仅对他一人如此吧!
那个夏天,他说他不好,我想尽了一切办法想让他振作起来。可是,真的好难,他绝望了,我也一度看不到希望。“喜欢一个人,就要保护他,不让他受伤害。是的,保护他不被别人所伤害,更要保护他不被我伤害。”可是,我做不到了,我连第一点都做不到。心疼大概就是那样吧,掺杂着一阵阵的绝望,看不到阳光,在黑暗中渐行渐远。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陪着他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吧,设置每个夜晚每隔半小时就响的闹铃,大概是我做过最浪漫的事。他喝酒晚上易醒,我就调好闹钟等他,这样就不会错过他的信息,醒来后就不会是他一个人。
孤独从来都是一个人的狂欢。遇到他,我似乎多了一份孤独,狂欢也变得甚是狂热。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去酒吧,学会抽烟......喜欢晚上出门,提上两罐啤酒,揣上烟和火,在没有人的长椅上坐上两个小时,有时脑子里是空的,有时脑海里都是他。
“真正的喜欢,不计较输赢,即使可能会输,我还是会全心全意认真地去喜欢你!”这场感情,这份喜欢,一开始就输了,可我还是义无反顾全心全意去喜欢。“不管是你美丽的时候,糟糕的时候,还是失落的时候,我都想去拥抱你,为了那一份深情!”
“我想你见到的我是我喜欢的样子!”老实说,我对自己相当不自信,我不敢素颜去见他,就算时间再赶,也会粗略画个淡妆。有天闲聊,跟朋友提起,朋友说:“是你太喜欢了,喜欢到不想失去。”是啊,他是我心里藏着的人啊,怎么舍得失去?
“我爱你——这三个字不轻松,因为那是一个凡人对神的求告,是一个渺小者对完美者的倾心,是一个黑暗中的行人对太阳的渴慕,那是一种五体投地的顺服,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交托——我把自己的心,托付给了你;这意味着我给了你伤害我的权利,也教给了你让我心碎的秘诀——那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说的话。”这三个字,我从未向他说起过,甚至表白那天,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这三个字对于我来说过于奢侈,在本来就是输的感情里,我根本没有资格去说这三个字。
爱情里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一直以来,都是满天星的角色。不抢,不挣,只要你需要,一直都在!“爱”大概如此!深藏心底,不浮不露!
“真正爱过的人不可能做朋友。”真的如此吗?或许并非。我当你是最爱,亦是朋友!
“我的骄傲仅在于我认真的爱过,仅此而已!”
4.28,我从未告诉你的日子,我的4.28,认识四周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