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从文先生是因为他的浪漫,初三时,暗恋我的同桌,为他写了许许多多校园暗恋的故事。偶然在网上看到从文先生写给张兆和的情诗,又羡慕又欢喜。感觉我心里说不出的话,他都懂得。
最喜欢的是这样一首诗:
在青山绿水之间
我想牵着你的手
走过这座桥
桥上是绿叶红花
桥下是流水人家
桥的那头是青丝
桥的这头是白发
这诗,让我想到自己的小手被他牵着,在青晨的阳光下走着、在傍晚落日的余晖中走着、在深夜柔和的月光下走着。走累了,就坐在桥上赏花。有说不完的碎语,还有情到深处的对望。我们从清晨走到夜晚,从青丝走到白发。
爱情,不需要三生三世,一生一世就已足够。
此后,对先生的印象就停留在他与张兆和的爱情里,不曾想到去读读他的其他作品。再次触摸从文先生的心灵,得益于高二语文课本里那篇节选的《边城》。他清而不淡的文字把我带到了湘江的那座小小边城。在氤氲的江南水乡里,听淳朴的打渔人的歌声在水上飘扬,看调皮的小孩手里的石子千层浪。沉浸在翠翠甜甜淡淡的爱情故事里。
后来想把《边城》的一字一句烙印在心里,却迟迟没有买书去看。前几日去图书馆,看到一本从文先生的文集,便借了回来。
书的第一篇,就是从文先生曾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在别一个国度里》。
很喜欢这篇文章的名字:在别一个国度里。在别一个国度里,有蔚蔚蓝的天、有悠悠然的云、有点点翠的草、有层层青的山……还有乐呵呵的人。
《在别一个国度里》,沈从文用几封信写山大王的婚事。先有对岳母的以情动人和以物诱人,再有如若不答应就强来的匪气。
对宋老娘来说,哪需要什么利害的对比。任你抢砸打烧,当然是女儿最重要。只要我有这口气在,就决不会答应你。但两个舅舅是晓世的人,知道这是不能用“不理”来结束的事情,再三地斟酌措辞,极委婉地拒绝了大王。
因这婚事而起的信件依然在山下山上往来着。痴汉所决定的事情,八头牛是都拉不回的。可又有哪个母亲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山贼呢。于是因爱情而起的招安就这样发生了。
我是相信山大王心存道义,落草为寇实非本意的,在那个“城春草木深”的年代里,连为柴米油盐操劳的心里都没有,只要能杀洋鬼子,当兵当寇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我更相信山大王对大妹妹是一往情深。他愿意为自己的心上人写上一封又一封的长信,愿意对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老太婆低声下气,愿意放弃自己大王位置,招安为兵。这样的情,还不够深不够切么?
始终觉得最美浪漫的爱情都有最美的初见。不知大王和大妹妹的初见是怎样的邂逅。应该是在一个温暖的春天吧,她坐在庭院下的樱花树下低头抚琴,暖风吹来,夹杂着刚探出头的小草的清香味,吹落了一地的樱花。落到她的发上、肩上、指上。他站在远处痴痴地望着,默默地念叨着诗经里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她是比那诗里的女孩更美丽的,而他,定也有着司马相如般俊逸的脸庞。只是那时尚年少,即使辗转反侧也不敢把自己的心思告诉妹妹。即便是年长后的求婚,也没有勇气亲口对她说一句我喜欢你。只得愚笨地让信件在山上山下来来回回的穿梭。
纳兰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他们有的,不只是美丽的相见,还有穿山越岭的绵绵思念。只一次相见,她的模样便化成了一颗朱砂痣落在了他的心头。而婚后的相处,更是有日久生情的平淡的甜蜜。
大妹妹给四姐写信,沉浸在自己甜蜜的婚姻中。她说:“我真不知道要得怎样的来说一个同我先时所拟想的地狱极相反的一种生活”。她讲大王长得很是标致,讲大王带他去看望以前占据的山砦,讲大王用极温柔训善的颜色侍奉她……
雷霆是当日的雷霆,风雨是当日的风雨,都不必再去说了。因为,幸福是今日的幸福,也是明日的幸福。
在别一个国度里,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喜欢从文先生是因为他的浪漫,初三时,暗恋我的同桌,为他写了许许多多校园暗恋的故事。偶然在网上看到从文先生写给张兆和的情诗,又羡慕又欢喜。感觉我心里说不出的话,他都懂得。
最喜欢的是这样一首诗:
在青山绿水之间
我想牵着你的手
走过这座桥
桥上是绿叶红花
桥下是流水人家
桥的那头是青丝
桥的这头是白发
这诗,让我想到自己的小手被他牵着,在青晨的阳光下走着、在傍晚落日的余晖中走着、在深夜柔和的月光下走着。走累了,就坐在桥上赏花。有说不完的碎语,还有情到深处的对望。我们从清晨走到夜晚,从青丝走到白发。
爱情,不需要三生三世,一生一世就已足够。
此后,对先生的印象就停留在他与张兆和的爱情里,不曾想到去读读他的其他作品。再次触摸从文先生的心灵,得益于高二语文课本里那篇节选的《边城》。他清而不淡的文字把我带到了湘江的那座小小边城。在氤氲的江南水乡里,听淳朴的打渔人的歌声在水上飘扬,看调皮的小孩手里的石子千层浪。沉浸在翠翠甜甜淡淡的爱情故事里。
后来想把《边城》的一字一句烙印在心里,却迟迟没有买书去看。前几日去图书馆,看到一本从文先生的文集,便借了回来。
书的第一篇,就是从文先生曾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在别一个国度里》。
很喜欢这篇文章的名字:在别一个国度里。在别一个国度里,有蔚蔚蓝的天、有悠悠然的云、有点点翠的草、有层层青的山……还有乐呵呵的人。
《在别一个国度里》,沈从文用几封信写山大王的婚事。先有对岳母的以情动人和以物诱人,再有如若不答应就强来的匪气。
对宋老娘来说,哪需要什么利害的对比。任你抢砸打烧,当然是女儿最重要。只要我有这口气在,就决不会答应你。但两个舅舅是晓世的人,知道这是不能用“不理”来结束的事情,再三地斟酌措辞,极委婉地拒绝了大王。
因这婚事而起的信件依然在山下山上往来着。痴汉所决定的事情,八头牛是都拉不回的。可又有哪个母亲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山贼呢。于是因爱情而起的招安就这样发生了。
我是相信山大王心存道义,落草为寇实非本意的,在那个“城春草木深”的年代里,连为柴米油盐操劳的心里都没有,只要能杀洋鬼子,当兵当寇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我更相信山大王对大妹妹是一往情深。他愿意为自己的心上人写上一封又一封的长信,愿意对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老太婆低声下气,愿意放弃自己大王位置,招安为兵。这样的情,还不够深不够切么?
始终觉得最美浪漫的爱情都有最美的初见。不知大王和大妹妹的初见是怎样的邂逅。应该是在一个温暖的春天吧,她坐在庭院下的樱花树下低头抚琴,暖风吹来,夹杂着刚探出头的小草的清香味,吹落了一地的樱花。落到她的发上、肩上、指上。他站在远处痴痴地望着,默默地念叨着诗经里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她是比那诗里的女孩更美丽的,而他,定也有着司马相如般俊逸的脸庞。只是那时尚年少,即使辗转反侧也不敢把自己的心思告诉妹妹。即便是年长后的求婚,也没有勇气亲口对她说一句我喜欢你。只得愚笨地让信件在山上山下来来回回的穿梭。
纳兰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他们有的,不只是美丽的相见,还有穿山越岭的绵绵思念。只一次相见,她的模样便化成了一颗朱砂痣落在了他的心头。而婚后的相处,更是有日久生情的平淡的甜蜜。
大妹妹给四姐写信,沉浸在自己甜蜜的婚姻中。她说:“我真不知道要得怎样的来说一个同我先时所拟想的地狱极相反的一种生活”。她讲大王长得很是标致,讲大王带他去看望以前占据的山砦,讲大王用极温柔训善的颜色侍奉她……
雷霆是当日的雷霆,风雨是当日的风雨,都不必再去说了。因为,幸福是今日的幸福,也是明日的幸福。
在别一个国度里,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