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二十年狗的地位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从过去看家护院和打猎救援升级到“伴侣动物”的尊荣地位,这其中“爱狗人士”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爱狗人士”这个词语在二十年前可能还没有出现,什么时候出现的可能是个谜,但自一出现起这四个字就带有嘲讽意味。
率先富起来的人们,刚开始以能吃得起什么作为身份的象征,后来山珍海味吃腻了,又流行吃绿色有机、无公害、纯天然的食品,再后来又以不吃什么以体现身份的不同。但是不吃什么并不是完全由他们自发选择的。人类的食谱那么宽广,食物对象中有气味感人的、有带致病病毒的、有细菌较多的、有明显致癌的,为何狗肉成了他们要求的禁食之列呢?
“爱狗人士”的理由是:狗狗是人类的伴侣动物,狗是对人类最忠诚的动物,吃狗肉很没人性,吃狗肉很残忍,吃狗肉很不现代文明。
要说今天的中国人都能吃饱饭,如果不是食用狗肉文化氛围浓厚的地方,其实狗肉并不是我们餐桌上的常客,我记忆中这辈子吃狗肉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清,狗肉确实很香,但还没到让我无狗肉不欢的地步,难道红烧排骨、羊肉串、烤鸭、水煮鱼、炖牛肉、小煎鸡这些不香吗?
可怕的是今天的“爱狗人士”的能量已经大到要让国家立法禁止人们吃狗肉的地步,他们不尊重一部分地方食用狗肉传统,也不顾及狗肉行业相关从业者的利益,更是把吃狗肉的人当作阶级敌人一样斗争,不管舆论上还是实际行动上,他们俨然成了一股活跃的势力。好在中国的“爱狗人士”不是铁板一块,他们中对待狗和吃狗肉明显有三种不同的倾向和态度,现试着分析一下他们。
第一种是“极端爱狗人士”。禁食狗肉的诉求最强烈、行为上最过激的就是他们,他们对待狗和吃狗肉的态度是:狗在他们眼里往往比人还重要,狗权高于人权,狗性优于人性,狗比人还忠诚,狗比人还可靠,狗于他们是家人或者孩子一样的存在,一部分甚至把狗当祖宗一样供奉。他们认为西方国家早就立法禁止吃狗肉了,我们也应该追随国际主流,禁止吃一切狗肉,不管是肉狗养殖场里的狗,还是陪伴人类的宠物狗,还是用于导盲和救险的功能犬都不能吃的,不仅自己不吃,也不许别人吃,如果别人吃,就要准备受到他们言语上的攻击,精神上的侮辱,或肉体上的殴打。比如新闻报道的那些到高速路上拦下运狗车辆后发生激烈打斗的人,比如那些到狗肉馆打砸影响正常营业的人,比如那些跑到正规肉狗养殖场搞破坏的人,他们都是“极端爱狗人士”的代表,其行为不仅是无理取闹,也是违法的,并且大量事实表明“极端爱狗人士”往往和极端慕洋的群体高度重叠,他们崇拜西方的制度文化,尤其美国在他们心中就是灯塔的存在,认为中国各方面都不如西方,最应该受到批判和斗争的就是这些人。
第二种是“爱狗人士”或称为“普通爱狗人士”。他们的对待狗和吃狗肉的态度,没那么极端,但也极端强调“狗权”,至少认为狗应该与人“平权”,人有的权利,狗也要有。对于吃狗肉的行为,他们当然也是深恶痛绝,但也仅限于舆论上的痛斥和挞伐,他们也很乐意出钱出力去解救流浪狗,会与随意丢弃和虐待狗狗的人骂战,但大多数时候也仅限于骂战,要动手干架他们往往是怯战的。他们有其积极的一面,比如解救流浪狗和阻止丢弃虐待狗确实解决了很多社会问题,应该受到赞扬,但不能忽视其舆论上的攻势给狗肉行业和吃狗肉的人带来的负面冲击,毕竟这关系到很多人的生计问题,所以应该在舆论上和他们展开大论战,从而维护狗肉从业者和狗肉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第三种就是所谓“温和派爱狗人士”。他们对狗狗的热爱也是溢于言表的,狗狗于他们也是亲人一般的存在,他们并不明目张胆地反对别人吃狗肉,但内心其实是十分厌恶吃狗肉这种行为的,他们表现出来是温和的可以商量的态度,但在网络上他们也可能是积极地极端厌恶吃狗肉的群体。对待这部分人,我们应该试着以最大的诚意感化他们争取他们,不应扩大打击面,激化矛盾对立,避免他们由“温和”走向“普通”和“极端”,比如我们就尽量不要在他们面前谈论狗肉怎么做最好吃这样的问题。
当然,其实还有第四种,但这不属于“爱狗人士”之行列,就是我们占大多数的人:喜欢狗这种动物,但也吃狗肉;或者不吃狗肉,但不反对别人吃狗肉,而且一般是出于两种原因不吃:要么是对狗肉这种食材真心地不感兴趣,要么是出于怜悯之心。出于怜悯之心的人不仅对吃狗肉是如此,对其它动物他们也是如此,但这种怜悯之心是很纯粹很朴素的一种情感,既无道德上的优越感,也从不逾越侵犯他人吃狗肉的权利。
其实一部分爱狗人士对狗也是分了“三六九等”,有高低贵贱之分。比如农村土狗和串串狗在他们眼里就像乞丐,那些名贵犬种在在他们眼里就是贵族,带名贵犬种出去溜达倍儿有面子,带土狗出去总显得上不了台面,这也说明了部分“爱狗人士”对待狗狗并不是一视同仁的,其虚伪面目可见一斑。
我们知道人类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地域和文化饮食千差万别,从历史长河走到今天形成了不同的饮食禁忌文化,比如有些群体对猪肉是禁忌的,但禁食狗肉其实是今天才有的事情。在古代不管东方还是西方,皆有吃狗肉的传统,商周时期吃狗肉还是贵族的特权,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狗肉平民化了,所以才有“仗义每多屠狗辈”说法。
狗肉作为中国人民过去蛋白质的重要来源,尽管今天中国人早已解决了温饱问题,餐桌上的食物越来越丰富多样,但吃狗肉这样的传统仍然流传了下来。不过相较历史上老百姓普遍食用狗肉的情况,今天已经相对变得小众了,随着国家的日益富强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蛋白质的来源愈加丰富多样,吃狗肉这种传统终将式微。
我们甚至可以畅想,将来生物科学和食品工业实现飞跃式进步,可以造出与动物肉完全一样的人造肉,甚至有媲美动物肉的风味,人类可以不用杀害任何动物就能满足口腹之欲。那时候不仅吃狗肉的习俗消失了,除了植物和微生物,其它一切现动物都不再是人类的食物,达到动物保护组织那种理想的人和动物平等关系。
但是,今天我们仍然要维护狗肉行业从业者和吃狗肉的人们的权利。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加强执法,进一步规范狗肉行业标准,严厉打击采取非法手段获得狗肉的犯罪行为,对虐待狗的行为应该加以劝诫和教育。另外一方面,对“极端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和违法行为,应予以必要的劝告和惩戒,同时争取占大多数的“普通爱狗人士”和“温和派爱狗人士”信任和支持,避免他们走向破坏狗肉行业的道路。
现在部分“爱狗人士”叫嚣着,妄图裹挟国家公器为他们少数人的食物禁忌和文化偏好而立法,实在是浪费国家资源,实则是自私至极之举。他们横向看齐洋大人的“文明”和“优雅”,而不知过去的历史,一群崇洋媚外数典忘祖之徒!
好在我们国家不像美国那样白左盛行,一小撮“极端爱狗人士”又有何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