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记载了很多习得道术的剑侠女子,她们有的武功高强,有的通晓仙术,但都擅长除恶扶善。
国朝徽州府有一个商人叫程元玉,经常在四川陕西一带行商。一日他收了货物,带着车马仆人,满载归家。在途中一处饭店落脚吃饭。
此间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骑着驴,也来到店中进食,她穿着带着侠气,看起来雄赳赳的,惹得不少客人侧目,只有程元玉仍然端坐吃饭,不曾好奇打量。女子吃完后,说忘了带钱袋,下次再付,惹得店里其它的食客议论纷纷,也惹得店家不满。
这时,程元玉主动站出来替女子付了帐。女子感念,报上姓名韦十一娘,后又询问程元玉的姓名,并告知他此去会遇到凶险,为了报恩,韦十一娘说自己先去探亲,然后定会去帮助程元玉。
程元玉没把女子的话当回事,仍然上路,路上遇到一旅人,得知有一条近路,便携带仆人跟随着旅人前往,哪知竟被带入了土匪窝,惊慌下程元玉和车马仆人走散,虽然性命无忧,但是丢了货物。正当他感到绝望的时候,遇到一女子,自称青霞,是韦十一娘的徒弟,女子引着程元玉见到了韦十一娘,韦十一娘告诉程元玉已经将他的货物车马都找了回来,并邀请他到庵中借宿。韦十一娘在饭店里也不是没有待银钱,而是觉得程元玉不似其他人那样轻薄,心生敬意,见其面带忧虞,假说自己忘带了钱财,故意试探程元玉,见其果然很讲义气,便出手帮忙。
那庵庙在高峰之上,程元玉在韦十一娘师徒的帮助下才攀上去。待到了庵中,程元玉询问韦十一娘的来历,才得知着韦十一娘从小的境遇不好,走头无路下被庵中的道姑收留,并传授了术法,此术法自黄帝起就有了,但是此术不易习得,也不轻易传授于人。
此术不得用来报私仇,只用来惩罚那些谋财害命,罔顾国之安慰的官吏。民间的事情不可以用此术进行干预,自有刑法主理。第二日那韦十一娘让两个徒弟青霞和缥云去打猎野物,二人打猎的时候也不使用术法,而是亲历亲为,好不容易才弄到了一只野兔,韦十一娘说此术法不可以用来满足口腹之欲。程元玉对其钦佩不已,他辞行后,在途中遇到了当初那伙盗匪,他们将货物全部还给了程元玉,程元玉本想赠给这些盗匪一些银钱,但是那些盗匪说,如果接受了程元玉的好意会被韦十一娘知道的,他们就性命堪忧的。程元玉这才作罢。
又过了十多年,程元玉在四川又遇到了青霞,此时的青霞已经嫁人,但仍然奉师命行侠仗义,惩罚那些作恶的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