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南小姐爱好写点字,工作之余开了个专栏,更新一些儿女情长英雄气也不短的小文章,或温暖或犀利,渐渐地有了不少读者。
时常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在文章下给她留言:
“你写的是自己的经历吗?”
“这个xxx(主角名)是你吗?”
“感觉你似乎有故事。”
诸如此类。
南小姐(黑人问号脸):“……” excuse me?
她写过青梅竹马、一见倾心、日久生情和矢志不渝,写过暗恋苦楚、十动然拒、备胎养成和一拍两散,也写过求而不得、相思入骨、相忘天涯和醍醐灌顶。
那要都得是自己的经历,南小姐该是个有多少故事的女同学啊。
所以她微微一笑,回道:“别闹。”
“本故事纯属虚构,万勿捕风捉影,切莫对号入座。”
02/
那么,就算没有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至少也得有好几段可圈可点轰轰烈烈的恋爱经历吧,不然这一双慧眼,一张利嘴,是怎么练出来的?
南小姐摇摇头,还真没有。
她只有一段感情,初恋,七年。
男孩叫晨,像是早上七点钟的阳光,恰到好处的温暖。
爱在校服外套里面穿白T恤,袖子高高挽起到手肘,笑起来露出整齐的一排牙齿,眼神明亮又干净。
打得了篮球,做得了奥数。
骑单车像是一道风,从吓得花容失色的她身边倏忽而过,差点掀了她的裙子。
——像她笔下每一个故事里的男孩。
又或是,在遇见他之后,她笔下每一个故事里的男孩,都像他。
03/
南小姐没有倾城之貌,亦无惊世之才,初开的少女心七上八下地悬在那里,不敢道破,以为注定是场无疾而终的单恋。
谁也没想到,白马迷了路,王子居然自己撞进门来。
晨向她表白的时候,南小姐以为是在做梦,一脸懵圈。目瞪口呆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回应,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他说,我喜欢你。
她说,我也一样。
——胆子不怎么好用,脑子倒还挺灵光。十几岁的年纪,连“喜欢”两个字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只能用小聪明曲线救国。
两情相悦,皆大欢喜。
末了,南小姐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心中的疑惑,欲语还休地问出了口:“你……你怎么会喜欢我啊?”
“语文老师总在我们班念你的作文,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
他笑,风华正茂的少年,眼神坦荡张扬,却在看向她时突然带上了一分淡淡的温柔。
南小姐脸一红,低下头,抿嘴笑。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文艺女青年的逆袭?
04/
男孩取才不取貌,好的就是文采这一口。南小姐那一篇篇八百字作文就像是丘比特的诸葛连弩,一下一下又一下,箭箭穿心。
像南小姐这样扬葩振藻璧坐玑驰的人,若是放在古代科举中,不是蟾宫折桂,也是进士及第。然而在现代高考中,语文数学外语理综,优势缩小到了四分之一,南小姐没能考到足以和晨并肩而驰的成绩。
那个书本试卷扔了满天的夏天,南小姐和她的男孩手牵着手毕业,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开始了四年的异地长跑。
南小姐语文真是好,同一个意思能用至少三个不同的词语来表达,还都是四个字四个字往外蹦的。然而,你若叫她来形容一下异地恋的感受,她张张嘴,想说什么,等了半天,却没说出口。只歪头笑了笑,一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模样,然而眉间那一丝转瞬即逝的苦涩,却是藏了又藏,终究没藏住。
能说什么好呢。苦中作乐?甘之如饴?无怨无悔?
那个时候,一言不合就发59秒语音的微信还没出现,都是一家人iMessage随你玩不收钱的苹果也没普及,大家互撩的工具主要还是——
短信。
南小姐总有办法把一条上限70个字的短信写成一篇短小精悍的情书,通篇不露骨,却字字都深情。
南小姐还给男孩写信,每一封信都是牛皮纸的信封,信纸却素雅古典从不重样,封口处的胶带贴成工整的平行线,信纸三折边角对得整整齐齐,抽出信来打开,第一行永远是这样的问候语:
“晨:展信佳。见字如晤。”
她按照固定的周期写信,一个月两次,即使想念成疾,也有着自己从容不迫的节奏。每封信,都写得用心。男孩却很少回信,她也不介意,依旧写自个儿的。
男孩笑言,这么多信,以后咱可以出本书了。
她也笑,下回就随信寄出了一本书。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
她把书里面的一句话写在了信的结尾:
“如果你愿意,我就永远爱你。”
05/
像王小波那样,给李银河写情书都能写出一本书,南小姐没奢想过。不过,她倒是真的琢磨着,写一个关于自己和男孩的故事,以后可以读给小孩听,当情感教育启蒙读物。
是的,她不免俗套地开始在毕业之际畅想未来了。
她在想房子要装修成什么样,卧室是朝南还是朝北,小孩取什么名字又有意义又好听,是男孩就让他学小提琴,那是女孩学什么呢……乱七八糟天南海北地想,脑洞越开越大。
她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也许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未来。
男孩最终还是提了分手。据说他即将留京,找了一个满嘴“哎呦您内”“得嘞”的本地姑娘。
南小姐爱听相声,对京片子特别有好感,所以莫名其妙地,居然恨不起来。
最终,她和无数在女生楼下抱头痛哭的情侣一样,变成了“毕业即失恋”大军中的一员。
除了,她连抱头痛哭的对象都没有。
06/
毕业后,南小姐回到家乡,做一份专业内的普通工作,朝九晚五,一周双休,闲云野鹤一般,日子过得不动声色。
没事写写专栏,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更更连载,反正醒着也是醒着。
她笔下的男孩,爱在校服外套里面穿白T恤,袖子高高挽起到手肘,笑起来露出整齐的一排牙齿,眼神明亮又干净。
总之都是这个风格,ctrl+c加ctrl+v。
朋友指着她鼻子吐槽,“啊喂,你敢不敢有点新意,这种男主人公烂大街了好么!”
她摊手,满脸写着“我是作者你来打我啊打我也没用”的无赖。
最近有一天,她眼尖,在评论区看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头像,“毫无新意”地问她:
“写的是你自己的故事吧。”
句号。陈述句。迷之自信。
哎呦喂您内,得嘞!不带这么对号入座的!
你以为,你已经离开了我的生活,我却仍然让你存在于我的每一个故事里,一定代表着我对你还念念不忘?
真是——书读得太少,想得太多咯。
南小姐失笑,打了一句标准回复: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不关我事。”
07/
哦对了,本故事也纯属虚构。
不过,欢迎捕风捉影,鼓励对号入座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