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自己单位问题的员工,是好员工吗?

这个命题,对任何单位,不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是比较敏感的。在高层和中层眼中,毋庸置疑,举报者必是眼中钉、肉中刺,这不是损害单位的声誉吗?有什么事不能逐级请示解决呢?所以结果不论如何,这样的员工是能开除的开除,不能开除的就阻断其事业生涯,不会予以重用的。在上层的舆论圈里,这样的员工不会留下什么好印象的,肯定不会是好员工甚至好干部的,是刺头,是破坏稳定的分子。

那么所谓的睿智的高层们,你们没有反思为什么员工没有按章程逐级请示吗?为什么冒着可能被报复、被诋毁、甚至被开除的风险,还要坚持举报问题呢?

我想质问:

举报问题难道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吗?举报问题不是为了增加解决问题的效率吗?举报这个词什么时候成为了贬义词呢?举报者什么时候就成了单位的罪人?举报问题什么时候等同于侮辱抹黑单位形象了?单位被举报什么时候就成了“不稳定”的代名词?

我还想反问:

举报问题是不是提高了解决问题的速度?是不是有助于解决问题?没有举报者怎么发现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证据?怎么将穷凶极恶之人和铤而走险之徒更快绳之以法?怎么更好地促使一个单位制度的良性改善和办事人员服务态度的人性化转变?没有举报者,是不是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同样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没有把这些不稳定因素解决,如何营造更其稳定的环境?

我看,一个单位,以何心态对待举报者和举报这件事本身,才真正决定了这单位的环境风气如何,决定了这里高层中层的气度见识如何,也决定了单位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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