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热烈地喜欢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热烈地喜欢过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朋友道,喜欢一个人,就好像忽然有了软肋又有了盔甲。

作为一只粗鄙的单身狗,始终不懂这文绉绉的语句。直到某一天遇见他,才茅塞顿开,原来这就是喜欢呐。

我,单名一个饭字。他,姓爱名豆。

1.

常说刚开始的喜欢都是自由奔放的,我亦然。

微博、推特、INS输入他的关键字,弹出一堆相关推荐人,二话不说啪嗒着鼠标全关注了。图片存了一个又一个文件夹,总纠结着都那么好看该选哪个做屏保。视频更是存了一大摞,生肉有熟肉有,看不看得懂不重要,有他就行。

头像是他,个签是他,每天和人聊得最多的也是他。对着屏幕能大喊大叫手舞足蹈,他笑我笑,他哭我哭,所有情绪就这么被那个人所牵连。一天恨不得发上和他有关的十几条微博,也不是多么有营养多么有含金量的话,光“啊啊啊啊啊啊”这种感叹词就占了一大半。

但也许放久了的喜欢就像泡久了的馄饨,让人不禁变得小心翼翼,害怕一不小心都被自己戳成糊糊,啥也落不进嘴里。

开始会在乎自己每一条微博,连一个标点符号一个表情也要斟酌半天,而过去那些微博多半不是被删除就是转成了朋友圈。再不屁颠屁颠点上一堆关注,也不会轻易回关,总要聊上一大段时间甚至把对方微博翻了个透才慎重点下那个按键,仿佛完成了人生又一大事。头像依旧是他,个签依旧是他,但再不会开口闭口都是他,毕竟都说爱在心口难开,天天挂在嘴上好像显得自己爱得不够深沉。

2.

喜欢啊有那么一道坎,多少人在这前面望而却步,但更多的人前仆后继努力攀爬。我费尽气力,终于从坎这边的屏幕翻到坎那边的他面前,才发现自己好像猛地扎进无底深渊。

最开始以为自己会永远呆在屏幕这端,默默感受他的喜怒哀乐,和两三好友调侃他的动态便已足够。可人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贪恋。想近一些,近一些,再近一些。订上机票拎着礼物飞奔去另一个城市,只为了机场那两分钟的相见。语言不通又何妨,拎起包袱便突突地冲去陌生的国度,靠着手舞足蹈的比划,也总算能如约见到想见的他。

每次相见前总有很多幻想,然而,我不是八点档女主角。

大太阳底下,头发糊了一脸,毫无形象地扛着大炮时,他出现了;脑袋顶着个刘海夹,一手举着镜子一手拿着粉扑忙着补妆时,他出现了。递出去的礼物被经纪人挡了回来;吧啦着对你说了许多全淹没在嘈杂的人声里;好不容易天时地利人和,自己却怂了,默默跟在身旁一句话都憋不出。

但就是这些貌似不堪回首的相见,总能推着我陷得更深。

接过机,还想去送机;去过录制,还想去见面会;去过演唱会,还想去签售会。

有过他签名,还想和他对视;和他对视过,还想和他说句话;和他说过话,还想和他合影。

人说,知足常乐,知足常乐,但终是难以知足。

3.

在喜欢他这条路上,不说千难万苦,但要打败的小妖精还真不少。

身边多少有那么一些特别正义的小妖精。

—你休息时喜欢做什么呐?

—追星

气氛瞬间凝结,不太懂看人眼色的我,此时却能清晰分辨出对方眼中写着“脑残”。

“你这是不学无术”,“你这是浪费时间”,“你这是浪费钱”,是是是,你们说的都是,我喜欢他就是一个大写的错。你们喜欢看书吗,有喜欢的作者吗?你们喜欢看球吗,有喜欢的球星吗?你们喜欢玩游戏吗,有喜欢的玩家吗?恭喜你们,也是脑残。

喜欢他,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无需你赞赏宣扬,只请别哔哔别干涉。

小妖精总是防不胜防,外有黑子,内有脑残,只能将自己武装成英勇的斗士。手速蹭蹭飞涨姑且不说,在无数次实战中,硬是练就了圣母玛利亚光环和反挖苦讽刺嘲笑技能。对待小白级的单纯娃娃,自动开启圣母玛利亚光环,鸡汤话一套接一套,力求将对方从黑感化成路人,路人感化成粉,脑残进化成正常人。对待一些硬石头,只能启动反挖苦讽刺嘲笑技能,拐弯骂人不带脏,将对方堵得无力反驳只能跪着唱征服。

还有一只特别的小妖精,战斗力负,但偏偏生命值永远爆满。

—我认真的,我要脱饭了,他怎么能对别人笑得那么开心嘤嘤嘤。

—麻蛋,声音好听得要怀孕了,颜还那么好看,这辈子都逃不掉了。

—我认真的,出再多周边我都不买了,家里的周边都能摞成一座山了。

—这个我要!那个我也要!全买了还能送特典?我都要!

—我认真的,我再也不给他买礼物了,送那么多也不见认证一回。

—欸,这个挺适合他的,这个也是他的风格,反正都买那么多了,要不就再多买两件吧。

—我认真的,我真再也不要去签售,掉一场签售你知道我心有多疼我的钱包有多疼吗!

—你觉得我下一场签售买多少张合适?

—我认真的,这次行程不追了,累成狗不说吃的都是屎。

—老板,我想请两天假……航班什么时候?录制有票吗?有要拼房的吗?

自从喜欢上,所有“我认真的”都化成泡影,啪啪打脸的路上,多了一个义无反顾的我。

4.

饭随爱豆,饭随爱豆,简单四字却无所不能。

最近脸上长了颗痘,不过貌似他也长了颗痘,果然,饭随爱豆。

最近他变胖不少诶,我终于可以大吃大喝了,反正,饭随爱豆。

和他穿同款,吃他爱吃的,走他走过的路,生活不经意间便渗透了他的气息,即使一个人却往往冒出有人相伴的错觉。

下班路上被大雨浇成落汤鸡,想到远方的他正在雨里卖力表演即使摔倒也不能停止,其实,我还是活得挺好的;论文被导师打回来一次又一次,项目被老板批了一遍又一遍,但那么长久的练习生日子他都挺过去了,我好像没有放弃的理由;失望,朋友的误解,同事的挤兑,可想想在舆论中心依旧向上的他,这好像并不算什么。

他都活得如此用力,我又怎能泄气呢,毕竟,饭随爱豆。

5.

某一天,突然发觉,自己竟然能耐得像个变形金刚。

一边为他资源逐渐增多而开心,一边看着要做中字的内容心惊胆战。翻译要贴切又不显无趣,新闻内容倒还好,可若是综艺那就不得不讲究了,煽情要煽到点上,包袱和梗一个不能落。除此以外还得打轴、校对、压制,好不容易克服重重困难吐出一个中字,还没缓过气儿来新一轮又该开始了。

一手举着DV,一手拿着单反咔嚓不停,有那么些瞬间觉得自己蛮有当举重运动员的天赋。兵荒马乱地拍摄过后,先拍几张预览喂饱屏幕前嗷嗷待哺的人才开始收拾器材。好不容易安顿下来,鞋子一踹窝在床上就又开始修图,灯光打得脸再黄也要修成白白嫩嫩的,痘痘粉刺得抹去,痘印坑要填上,这一辈子也许再没人能被我这么放大一点一点认真对待了。

三分钟你能看完一个饭制,一分钟营销号能轻松盗取一个饭制,而这背后藏了多少心思却无人知晓。费尽心思从各处扒下一摞视频素材循环播放,一分一秒乃至一帧都不放过。听上几百首音乐,才能选中那一首戳心窝的BGM。镜头翻来覆去地筛选调速调色,效果一个套一个试验般叠加。但常常费尽心血发现还是最初感觉最好,瞬间又回到原点。

往往迫于无奈存下一堆专辑周边,最终微博多了买卖功能,我也多了个店家身份。家中常备泡泡膜,快递打包专业选手,今日发专辑明日发周边,俨然成了快递小哥眼里的摇钱树。一边计算着自己要亏本额度,一边还要应付着把自己当百科全书的买家,少不了唠了半天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离去的人。

不得不承认,喜欢是会逼着人成长的,没有界限的。


落笔前读了不少关于喜欢的文字,唯美的文风配上真挚的感情,总有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尤其喜欢张皓晨写的《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很了不起的事》,毕竟美好的东西谁不向往。可惜,终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如愿小姐。

喜欢啊,看似美好如童话,个中心酸仅饭知。

但我依旧很庆幸,在平凡普通的日子里,我能如此热烈地喜欢着他。

你呢,有没有热烈地喜欢过一个人?


愿每个人都奔赴在与喜欢的人相见的路上

文/ZJ

时而矫情,时而粗鄙,该笑笑,该哭哭,反正都是跟随洪流被冲走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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