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可封存引起的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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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注我号的同事问我,最近有看到吸毒封存的讨论吗?

我说看到了。

他说你怎么不写写,这个肯定有很大流量。

我说,我简单看过一些内容,正反两方都有。但实话说我并不了解,虽说流量可能很大,但我也不敢乱写,一不小心把握不好尺度,搞不好号都没了。

他问,那你是何看法呢?

我说,我觉得禁毒肯定得零容忍的态度,只是这个封存为何会引起这么大讨论,我现在还有些懵。意思是吸毒记录外人也查不到,然后会让吸毒者更肆无忌惮?

他说,现在大家是担心一些特定人群吸毒了可以隐匿,毕竟不公开了,那不是相当于对吸毒的纵容吗?

我说,要是这么说的话,那大家肯定没有安全感,我们不是一直对毒品零容忍的吗?如果吸毒者可以隐匿不公开,意味着即便吸毒也没什么大问题,那不是变相支持毒品了?

他说,现在大家担心的就是如此,既然买方吸了也会被封存记录,那他自然而然对吸毒恐惧感降低了很多。而且毒品是没有买卖就没市场,以前因为吸毒后被抓直接社死,违法成本极高,现在呢相当于把违法成本降低了很多。

我听完大为震惊,心想真的如此吗?真的如此,这个法律怎么能通过呢?

于是我又去搜了关于治安管理条例的内容,实话说,要不是因为这个事件,像我这样的非法律相关的普通人谁会去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呢?

这次确切引起舆论海啸的是下面的图:


我看了下即将生效的条例的136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吸毒、嫖娼、偷窃和抢夺少量财物等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

新的条例是今年的6月27日通过,在官媒上也可以查到记录:

时隔近半年才引起热烈讨论,是因为平时大家根本不会关注法律条例这些的改动,但是因毒品封存,势必引起大家的恐慌。

我看也有人把旧条例和新条例做了对比,从119条变成了144条,其中85和86条有人觉得罪名轻了很多:

第八十五条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因为刑法有两条是这样的: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我不懂法律,但从字面对比来看,确实罪责减轻了很多。尤其85条,人家强迫你吸毒,才这点处罚。谁看了不产生焦虑才怪呢?

我看也有媒体提到:要化解这份焦虑,首先需要厘清法律适用的边界。《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法,而《禁毒法》《禁毒条例》以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等则属于特殊法。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涉毒艺人能否复出,主要取决于文旅、广电等部门的行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并不影响这些专门性、行业性的限制措施。

同时我也看到一些释疑的内容:

一些公众担忧,“邻居吸毒记录封存会侵犯自己安全权”。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吸毒人员的管理一直实行“动态管控”,公安机关会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回访、检测。 同时,专家表示,“公众的安全权需要保障,但不应建立在牺牲他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基础上”。 赵宏说,禁毒法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要提供社会复归的机会。不是说封存就意味着要对吸毒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轻纵,放弃了对吸毒行为的打击、对毒品的管控。

法学专家介绍,记录封存并不是“风险隐身”,公众担心的“吸毒者从事限制性职业”问题,目前在法律层面已有多重防线,记录封存不会削弱职业准入监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包涵说,违法记录,包括犯罪记录,实际上是被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登记在案的,并没有完全消除。“我们并没有建立前科消除这样的制度,从来没有说这个人基于这种封存,他之前的违法记录就消失了。”

封存记录并不意味着保护某些特定人群,而是对所有人的同等保护。

有人担心警方“不再通报艺人吸毒案件”,导致 “涉毒行为隐匿化”,削弱警示效果。 专家表示,其实封存记录并不意味着保护某些特定人群,而是对所有人的同等保护。

实话说我还没有释疑,因为在我看来,毒品本来就是不能容忍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花那么大的精力来禁毒,无数个禁毒警察隐姓埋名,甚至身死家亡,一刻也不敢放松。

如果不让违法成本高到让人不敢吸,那其实变相纵容他们。同时因为吸毒违法成本低,那自然而然对贩毒者也是利好。

能引起讨论我觉得是好事,说明大家都关心着我们的社会,也关心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就目前了解的信息来看,释疑还需要更多的内容,否则讨论还会继续下去,因为他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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