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上街。
记忆中刚结婚时留过两年长头发,仅仅是两年,也许还不到。从小到现在,几乎都是短发。小时候,大人忙于挣公分,活生计,根本没功夫收拾孩子,无论男孩女孩。妈妈总说姐姐的长发是从小她自己梳的,总说我懒,不会自己梳头。不过,看看小时候唯一留下来的照片,脸圆得像圆规画的,估计扎个辫子更丑。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留个“懒蛋头。”
好多次,羡慕别的女孩子长发飘飘;许多回,路过卖发卡的摊位便开始自卑。其实,我在其他方面还真的没有这种感觉。今年一年,终于从短至耳朵留到披至锁骨,前两天,还去将发梢烫了烫。也丑不到哪去,也好看不到哪去。只是,换一种发型,换一种心情。
终于鼓起勇气,到卖头饰的摊位挑个适合自己的不夸张的发卡。
看到一个棉袄,正是妈妈想要的那种。买下,让老人开开心。
去内衣店给公公婆婆买两套不薄不厚的内衣。
我们俩总是说,自己少穿点就行,看到合适的就要给老人买。
先给妈妈送去。
“中,我就是想要这种款式这种颜色这种厚薄的。”妈妈一边走来走去照着镜子,一边仔细审视着针脚和质地。印象中,还有两个棉袄,挂在柜子里一次都没穿过。
我和他相视一笑。
走时,非得给我们捎块煮好的肉,还说没等我们回来,已经把炸好的豆腐送到我们家的冰箱里了。
我们知足,老人就也知足。
老人开心,我们也就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