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斯特1874年出生,11岁丧父,生活于他来说异常艰辛,他曾说:创作诗歌的过程类似于寻找失落的自我的过程。
19至20岁那年,弗罗斯特发表了人生第一首诗歌《我的蝴蝶:一首哀歌》,他回忆起创作这首诗歌时,深切地感受到:有事情发生了,就像沿着神经进行切割,很是战栗。”
只有找到了一生中热爱的事业,把它当做必须完成的使命,全身心投入并取得积极成效的人才会感到这种神奇的战栗,从这方面来说,弗罗斯特又是幸运的。
但这条路并不好走,弗罗斯特从未受过大学教育,父亲去世后,他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当了一个农夫,他白天在农场辛勤干活,晚上就开始自学,学习各种经典,也开始胡乱写写小诗,16岁开始学写诗, 20岁就能发表诗歌,凭借的全是自己对于诗歌的一腔热情,以及想要写出伟大诗歌的雄心壮志。因为他相信:你热爱什么,就成为什么。
纵观弗罗斯特一生的创作历程,他从未对自己想要在诗坛上闯出一条康庄大道这个雄心壮志有过任何的怀疑。也从未因为自己的籍籍无名,而减少对诗歌的热爱。
一首诗歌的发表不足以让弗罗斯特成名,更不会给他带来丰厚的收入,事实上,他的诗歌一直得不到当时美国诗界的承认。日子也过得紧巴巴,只好去任教维持生活,当时有评论家说他的诗歌“毫无诗意”,那时正值“一战”前,诗坛流行一种矫揉造作和悲切感伤的诗风,一位文学顾问建议弗罗斯特改用一种“更为高尚”的语气来写诗,不要太流于口语化。
弗罗斯特却认为“口语化”才是他真正想要表达的诗歌形式,“口语化”的方式才能写出他内心深处的东西,他认为这位顾问或许只是嫌弃他的诗歌太“土”,他说:“以前我还以为足够了解自身,这位先生的话从反面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的了解。”他本身就是一个务农的农民,“土”得原汁原味,“土”才是他诗歌创作的特色。
为了更加“土”得深刻,弗罗斯特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将搬往新罕布什尔州的农场,继续务农,继续写“土味”诗歌,索性一“土”到底。
他的家人和朋友很不理解诗人当时的决定,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匪夷所思的决定在使弗罗斯特成为一个伟大诗人的理想上起了关键作用。
这一务农就是十二年,1900年到1912年,这十余年里,弗罗斯特不被人理解,作家们说他懒惰,不明理的人只把他看做一个笨拙的农民。他们不知道弗罗斯特的日子过得蛮有意思,他居住的房子所在的风景非常迷人,东面有甘草地和一片大大的林子,里面有枫树橡树和山毛榉,南面则有挺拔的赤杨木,谷仓旁长满了覆盆子和黑莓,附近还有自家栽种的新鲜蔬菜,谷仓后的空地被他用来饲养家禽。
身边的一切都被用作诗歌创作的素材,白天,他静静地干农活,晚上,等家人睡下后,他就在厨房里写诗,和大地接触,与自然亲近,远离世俗垢尘,心灵更加纯净,乡民的淳朴生活,平实的言语交谈都被弗罗斯特写进了诗歌里。
后有评论家说弗罗斯特的诗歌“以描写自然风景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诗人的才情在这种宁静中慢慢迸发,这十余年,是弗罗斯特漫长一生中最为稳定的持续创作期。
即使被世人不理解,又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弗罗斯特了解自己,理解自己的抉择,他曾说:“在这段时期,我的眼睛,我的耳朵,都清明了,很是清明。”
十二年后,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之路还是走得艰辛,他想要完成一个飞跃,他想要进一步升华他的诗歌,他还要去历练,还想要他的诗歌更具质感更具生命力更加地深刻动人,于是,他决定,卖掉农场搬去英国。
综合那时的境况,这不是个容易的选择,走这条路,意味着切断其他的退路,想选择最好的路,却又担心它不是最好的,拿一样去换另一样,选择就意味着一种放弃和牺牲,还同时承载着恐惧。
弗罗斯特在诗歌《未选择的路》中,描述了当时踌躇未决的心情。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当然,弗罗斯特可以继续呆在农场,过着平稳安宁的生活,继续务农,教书,写诗,这样的话,他会是一个平凡的农民种出可口的蔬菜,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送走一批又一批学生,但却不能写出一流的诗歌成为伟大的诗人。
弗罗斯特毅然决然踏上远途,去了英国。
他写道:“一个人,如果不把自己逼上独木桥,他就不知道自己能够释放出多大的能量。”离开故土,奔赴他乡,俨然是孤注一掷的抉择。
在英国,弗罗斯特全身心地投入诗歌创作中,幸运地结识了很多知名的作家和出版商,1913年,在诗人39岁那年,他的第一部诗集《孩子的心愿》出版,立即引起了轰动,美国著名诗人庞德读了弗罗斯特的诗歌之后,大受触动,对这位新晋的“老”诗人极为推崇,次年,弗罗斯特出版了第二本诗集《波士顿以北》,1915年,弗罗斯特返回美国时,已成为了当时美国最受人喜爱的诗人之一。
38岁以前,弗罗斯特在美国诗界上不值一谈,他的诗歌不被出版商接受,他的风格不被青睐,但他没有迎合世俗,正如《未选择的路》里面所写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他早期的诗歌被评论家说“口语化”,“土”,之后却被评说成:“朴实无华,细致含蓄,耐人寻味。”在诗歌创作这条路上,弗罗斯特应该感谢自己坚持自己的独特,不随大众,追随初心,走一条人迹更少的路。
继续在农场可以过安稳的生活,但弗罗斯特也选择了一条人迹更少的路,将近四十岁时,远渡重洋,走一条更为荒芜的路,再次历经痛苦和磨难,他也曾问过自己:“要是我走那条未选择的路,也许我就不会这般痛苦?”
毕竟弗罗斯特明白人生境遇有着无数的十字路口,他必须比别人更加地清醒和自觉,碰到两难境地在所难免,选择了这条路,必然会对未选的那条路有更多的猜想 ,或许那条未选的路更加瑰丽精彩,又或许更加平凡和黯淡,不管怎样,选择了这条路,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再也不能返回,回忆往昔,也只徒留一声叹息罢了。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怕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一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
一片森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却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有句话说“一种选择,带来一种人生”,如果尚且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哪条路,学弗罗斯特这样,追随初心,选择“初心”告诉你的那条路,真正的热爱的那条路,就看你会不会全身心地投入,能不能走下去。毕竟,那条路,是人迹更少的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