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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应该知道的6大技术定律
如今,技术进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人们也在担心技术会失控,会威胁人类的发展,比如,很多人担心人工智能某天会取代人类。《华尔街日报》科技专栏作家克里斯托弗·米姆斯(Christopher Mims)写了一篇文章,介绍了历史学家梅尔文·克兰兹伯格(Melvin Kranzberg)在30年前提出的6条定律,它们经常被用来解释技术的力量和普及带给人类的不安。
第一条定律是,技术不是好的,也不是坏的,但也不是中立的。
这是克兰兹伯格提出的最重要的一条定律。克兰兹伯格发现,某个技术的影响取决于其对应的地理和文化环境,这意味着某个技术往往既是好的,又是坏的。比如,虽然杀虫剂“DDT”有可能致癌,但是作为一种廉价而有效的疟疾预防手段,DDT拯救了数十万印度人的生命。今天也有同样的例子,比如Facebook,既能给患有罕见病患儿的父母带来一线希望(许多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属会在Facebook上寻找相似情况的人),又可能变成助长政治极端群体的工具。所以,一种技术的好坏,和我们在什么环境下使用这种技术有关,它取决于环境的好坏。这就引出了一个很多科技公司都不愿意面对的问题:科技给了他们巨大的力量,但同时他们也有义务考虑自己产品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第二条定律是,发明是需求之母。
这似乎和我们过去的理解不太一样。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一项技术都需要通过额外的技术进步,才能完全发挥效果。”比如,智能手机的发明,带来了对其他技术源源不断的需求,小到手机壳的发明,大到5G无线技术的发展。
第三条定律是,技术都是成套出现的,单一技术需要搭配其他技术。
这个定律是说,要理解一整套技术的任何一个部分,需要观察它对其它组成部分的依赖程度,包括这一技术的基本运作原理。比如,钢铁、石油和铁路是主导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技术组合。而在今天,互联网、手机和无线网络是改变21世纪技术组合。
第四条定律是,尽管在很多公共问题中,技术可能是主要因素,但在制定技术政策时,非技术因素占主导地位。
历史学家罗伯特·波斯特(Robert C. Post)就指出:“人们觉得技术有某种内在的力量,事实并非如此。技术必须要由政治力量、文化力量或者某种其它的东西激发出来。”比如,前不久美国国会宣布,计划强制要求谷歌、Facebook等互联网公司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一样,披露都有谁花钱购买了它们的政治广告服务。文章说,此前对互联网广告监管时,之所以没有要求披露这部分内容,不是因为技术原因,而是因为之前在监管这一类新媒体时,监管机构的做法比较宽容。所以,从更广泛的层面来说,立法机构开始对隐私、数据透明度、国家安全、科技行业反垄断等问题越来越感兴趣,这种转变更多是我们文化的转变,而不是技术本身。
第五条定律是,历史相关性是普遍存在的,但技术的历史相关性是最强的。
文章说,冷战推动了核武器和导弹的研发,而这反过来又推动了防御战争的通讯系统的发展,随后才有了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完善,最终变成了今天的互联网。但这意味着我们要将现代世界的形成归功于冷战吗?又或者说,冷战是由美国和前苏联的技术发展引起的吗?
第六条定律是,技术是人本身的一种活动。
苹果CEO库克在麻省理工大学2017年毕业典礼上说:“技术可以成就伟大,但是技术并不想做什么伟大的事情——它不想做任何事情。”库克指出,这里的关键在于,尽管技术有很大的威力,但如何使用技术却取决于人。由于技术是通过企业进行普及的,所以企业就要考虑自己的行动会带来哪些影响,以及如何从中获利。比如,库克曾经好几次宣称苹果公司会保护用户的数据,谷歌最近也开展了反歧视措施,防止它的人工智能技术变得种族歧视。当企业没这么做的时候,监管部门、媒体和公众就要替企业考虑这些问题。
摘自: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