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喜鹊便是文人们笔尖的食材——被写进诗中,被挂在嘴里,被记在心里。甚至可以说,我们中国人就是在喜鹊的文化里泡大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一种盼望被幸运之神眷顾的小心思。
而今天,我的喜鹊“不请自来”。倒不是我没有这个追求,至少我今天没有这方面强烈的想法,而今天围绕在我身边的气候自然而然的温暖宜人。
一大早,我几乎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和同学来到她已经在实习的工作地方,同样也希望寻找一份实习工作。只是我没想到如此顺利,竟当场就开始上班。这是其一。
我本是个慢热之人,且嘴巴蛮笨,人又不开朗活泼。因此,在我未开始实习前所预想的实习工作,对于我而言可能会稍微有些艰难,毕竟我未曾探得这里的人的脾性及习惯。然而生活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那就是办公室里的那些人还蛮好的,至少今天产生了这样的强烈感受。并且,那里的工作还算挺简单的。这是其二。
接下来,也是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梦幻过的无数次场景——和他相遇。只是万万没想到,完美避开了我曾经千百次所想象的重逢之遇,相遇在办理事情的场合里。这场完全没有意料的相遇,有那么一些令我心动又范蠢的存在存在。心动的是,冬天里裹得严严实实的他,我还是认出来了,其中的步骤是这样的:我似乎看到个很熟悉的身影,我很想去多看几眼,从而去辨别是不是他的身影。这一印象导致了我停住脚步,想去窃取他的声音作为佐证的材料。结果证实,是那个我日思夜想的他!而我终究失去了哪怕就仅是打招呼的勇气,放任他在我眼前消失。犯蠢的是,我在没认出他之前,曾歪头歪脑探头探脑地直盯住他数不清的秒钟,那种样子真的傻气逼人。此外,遇见他的那时,我正好跟在一个男生(今天跟着他一起来学习做事的工作人员,也是有女朋友的人,所以说,这个男人与我完全无关),虽然我与我最想见的你,也已经没有了关系。可是,好奇怪,还是不想有一点点不成文的误会。
多想再与你相见!
你说会吗?会再次见到吗?毕竟我们也将要在一个城市生活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