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看历史·岳飞《满江红》中被埋没的天日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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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满江红》中,艺术加工了秦侩吟诵《满江红》

于是,想写一下岳飞。


岳飞这个人物,应该说是个正面人物,但凡正面人物都是要传播正能量的。

比如忠君爱国之类的。但对错总是相对的,阴阳总是相辅的。历史上的岳飞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


岳飞写过些许诗词,不乏佳作,比如“雄气堂堂贯斗牛,誓将直节报君仇。斩除顽恶还车驾,不问登坛万户侯”

著传于世的文章当算是《满江红》还有一句便是“天日昭昭”


《满江红》是他一生的理想,“天日昭昭”是他宿命的结局。我们无法穿越宋朝,去面对那段历史。我们也不是历史学家,引经论典谈对错。

但有一点我们和岳飞是相同的,我们都是打工者。我们可以从劳动者的角度来探讨一下岳飞的职业生涯。


岳飞之死的罪名是什么呢?历史上韩世忠问秦桧 “何罪杀飞?”秦桧答“莫须有”

咱们直白地说,岳飞的工友韩世忠,问HR主管秦桧,岳飞违反了企业哪条规定?你们要解雇他?


身为资深HR的秦桧,自然知道岳飞是个勤奋爱岗的好员工,也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但解雇岳飞自然要有个理由,还不能说是企业的过错。


于是秦桧说出了令后世无数HR敬仰的一句“莫须有”


这三个字从宋朝翻译过来是“可能有,也许有”

因为语意表达模糊,让前世的HR们担负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骂名何其多也。


经过百年来HR们的智慧结晶,放到今天,韩世忠若敢再问,秦HR会义正言辞地告诉他。

“岳鹏举的合同到期了”

对!

岳飞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自然可以解雇他了,一句话堵住了天下悠悠之口。


然而岳飞的劳动合同真的到期了吗?

身为劳动者一员的岳飞自然和《南宋偏安》集团法人赵构签订了劳动合同。


这个合同历史上有人说是南宋的版本,有人认为是北宋的版本。

但流传下来的只有国人皆知《满江红》这一份合同。该合同规定了岳飞的工作职责,所列甚细。


例如“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也隐喻了合同的期限“三十功名尘与土”和支付的薪酬“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我们可以推断出。


岳飞和南宋朝廷签订了一份时效至少三十年的“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复国复土,还我河山的爱国主义合同。


所以当HR主管秦桧和他的助理们在大理寺约谈岳飞,说他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谋反叛国时。

岳飞脱下了他的上衣展示他后背肌肉的同时,也向天下人展示了他从未违反合同的一腔热血 四个字“精忠报国”

让资深HR秦桧也无言以对,无法反驳。


我们不禁要问,岳飞错在了哪里,为什么企业一定要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呢?

这个说起来几百年的历史真的话长,对于优秀员工岳飞对企业的贡献,《南宋偏安》集团法人赵构和职工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岳飞也顺利当选为那个时代的“民族英雄”成了企业教育员工的一面旗帜,但当时的资深HR秦桧却和领导一起对岳飞有了不同的看法。


总结一下大约是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军队私有化(有颠覆企业的能力)。

2.迎二圣居心叵测(给领导找婆婆)

3.干预废立罪不可恕(谈论领导私生活)。

4.破坏和平发展大计 (宋金议和)。


这样一个人物无论是跳槽还是自立门户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失都是难以承受的。


但一切的关键是岳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于是我们便听到了和《满江红》一样流传于世的“天日昭昭”


这四个字大约是“苍天在上,天理永存”之意吧,史称这四个字,岳飞写了两遍。


北伐未竟身先去的愤慨,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无奈尽在其中了。

即使是被朝廷冤枉,岳飞也没有说过朝廷的坏话,他只想完成合同,做一名企业的好员工......


所以优秀员工岳飞在被企业单方解除合同的时候,不禁要仰天喊一声:

“领导,天天996的我做错了什么?!”


好在历史是公正的,百年的结局是优秀员工岳飞受到天下打工者的敬仰。

HR秦桧和他的助理们跪在岳飞像的面前。但其实他们只是替人下跪罢了。


从职场上讲岳飞和秦桧都是勤奋努力的打工者,岳飞为企业和职工做了无数的好事。

甚至几次在危机关头拯救了企业。

但他唯独没有和赵构这个领导一起做过坏事。


而反观秦桧,没对企业和职工做过啥好事,但却和赵构领导一起做过几件坏事。

自然成了赵构的心腹。所以遇到赵构这样的领导,员工越优秀,死得越快罢了。


只知埋头苦干,不知逢迎领导。岳飞怎能不死?!

所以他的工友韩世忠看到了这点,早早办了病退,落了个善终。


那个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民族英雄-岳武穆。


那个“天日昭昭”的打工者-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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