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随着十一黄金周的结束,今年所有法定假日都已全部过完,我们该干嘛干嘛,也不用再期待放假了,专心等着过年吧。心情有点落寞的人们,偏偏遇到多名学者在媒体上呼吁取消十一长假。与此相反,旅游社会学者刘思敏先生,呼吁恢复五一黄金周,赢得赞誉一片。
法定长假,说白了就是人造的旅游节,它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强制性,适用于几乎所有的就业人群。带薪休假需要劳动者去跟老板谈,批不批的权力在老板手里;法定长假是政府部门跟老板谈,老板不想放也得放。一个是市场语境,一个是法规语境。
带薪休假是强制不来也推广不来的,必须等到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水到渠成。相比之下,法定长假是当下保障人们休假权利的最有效方式,在带薪休假成为普遍现实之前,法定长假是最不坏的兜底性替代品。也就是说,等有一天带薪休假已经很普遍了,黄金周当然可以取消,但现在肯定不是时候。
集中休假会有很多的弊端,这毋庸置疑。但就算是有了普遍性的带薪休假,人们的休假选择依然会呈现集中的特点,比如春节,放不放假人们都得回家。哪些季节适合旅游,哪些季节适合休假,到时候没了黄金周,出行一样会相对集中,比如欧美人的休假时间,几乎就差不多。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春节黄金周,不是乱拍脑袋拍出来的,而是确实适合出门旅游,或者确实有团圆需求。
很多人说带薪休假是自由的,而黄金周是强迫的。其实,黄金周你一样是自由的。放不放假是法规说了算,休不休假或者怎么休假,却是你自己说了算。放假了你一样可以继续工作,不放假你一样可以跟老板申请休假。自由总是相对的,黄金周所要保障的,是大多数普通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具体到每个人自己,完全可以不受黄金周的约束。
有没有得休假,和怎样休假更好,是两个层面的话题。很多人拿后者来批判前者,其实是混淆了问题的实质。长假是有现实需求的,哪怕它有一万种不好,有也总比没有要好。不喜欢长假的人,可以个人“微调”,但不能因此呼吁剥夺他人拥有长假的权利。
旅游经济,和休假权利,同样是两个层面的话题。无论你怎样论证取消黄金周更有利于发展旅游经济(其间充斥谬误),也不能说,只有高消费能力人群的旅游体验重要,普罗大众的休假权利无关紧要。
基于此,非但不应该取消十一黄金周,而且大有必要恢复五一黄金周,或者增设夏季黄金周。因为,黄金周长假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倘若出游人数的分子不变,黄金周供给的分母变小了,黄金周自然会更加拥挤。
无论从旅游体验还是从旅游经济的角度来说,黄金周也许不能算是最好的选择,但具体到当下国情,至少是最不坏的选择。它让黄金周长假供给,成为所有人都能享有的,一个可预期的确定性事实,这一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