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叫我赏金猎人,我喜欢这个名字。我喜欢玩弄我的猎物,没有能从猎人的手里逃掉的猎物。
天辉和夜魇一直在打仗,打了很多年。有战争的地方就有麻烦,我喜欢麻烦,因为我的职业就是替人解决麻烦。小时候,我是想做个律师或者医生的,只是生活让我成了恶名昭张的杀手。
我杀的第一个人是个很奇怪的老头,大红鼻子,白头发,长胡须,两条短腿走起路来像是企鹅一般在地上滑动。老头是矮人族的狙击手,最擅长躲在阴影里狙击猎杀。一个新手去杀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老手,踩在老手的肩膀上成名,这是杀手界里最常见不过的事了。这也是我纳的投名状。
老头好酒,这是杀手的大忌。清醒的时候做事,糊涂的时候做人。但干我们这一行的,糊涂的时候只能做鬼。我在熊猫酒仙的店门外守着老头,一刀致命。我忘了介绍了,我这种人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我会隐身,在别人看不到我的时候给人一刀。名枪易躲,暗箭难防。我杀了一直躲在阴影里狙击别人的火枪。后来我的雇主们喜欢叫我赏金猎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也渐渐忘了我本来的名字。
熊猫酒仙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做了杀手之后他就不是了,我们不是朋友的那天,日历上写着,初四,立春,东风解冻,也就是新的开始。我后来也经常去他的店里坐坐,但是不喝酒只喝茶,他说他有一坛酒,等我什么时候脱离这行的时候就给我喝。这坛酒叫醉生梦死,听说喝了可以忘记一切。的却,人的很多烦恼是因为记忆太好,很多事放不下。
我的足迹遍布天辉和夜魇的许多角落,在杀人和被人追杀的时光里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很多年了,我从未回过家,没有再看过家乡盛开的桃花。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活着再去看一次。
有个人一直在追杀我,她叫克莉丝汀,是个女的军团指挥官。在我的信条里没有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之分,只有死人和活人。那是我离死亡最近的一次,她的决斗技能让我无处遁形,我不能隐身,只能用我的刀对她的剑。她的剑很快,刺的我满身是伤口,好在我撑到她的决斗技能结束,隐身到她身后,从后面一刀刺她的心脏。她的血喷了我一身,和我的血一起慢慢变干。就在那一刻,我想喝酒了,不知道老酒鬼的那坛醉生梦死到底是什么味。我最终还是没喝到那坛酒
师傅说过,干我们这行的,千万不能有情,有情就有了牵挂。我曾在雨林里伏击万军从中的巫妖王,一刀致命。也曾在河道里遇到月之女祭司,躲过她的月光,一刀了结。我杀了光之守卫,蝙蝠骑士。可是,我遇见了她,她让我想起了家乡的桃花,漫山遍野,灿若朝霞。
她是昆仑山上的圣女,冰清玉洁。我们却是在沙漠相遇。我骑着骆驼,风是向南吹的,我逆风而行。那天黄历上写着失星当值,大利北方。漫漫黄沙,她从我身旁经过,像下雪一般,可能她就是一片片雪花。我把我的白色骆驼留给了她,她说,她想来沙漠看一次大海,想替她姐姐报仇,杀了那个叫赏金猎人的杀手。
我知道,我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是那个输的人。我陪她在沙漠里找大海,因为她说过,她想在沙漠里看大海。我们没有在沙漠里看到大海,却看到了一次雪花的绽放。其实熊猫的那坛醉生梦死只是个玩笑,在你最想忘记的时候,却是记得最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拥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能忘记。她冰冻住了我,在我面前释放了冰之霜冻,我和我对她的记忆永恒的留在了沙漠。
很多很多年了,沙漠真的变成了大海。她却在也没有来过沙漠寻找过大海。
我还是想喝一杯熊猫的那坛酒,那坛酒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醉生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