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孙夕夕,一个普通的女生,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就独自背起行囊,凭着满腔热情, 闯荡上海,本以为会杀出一条血路,可现实骨感呀,它不是橡皮泥,说怎样就怎样的,这一点,她来的第一天就深刻明白,当即对自己做了个归划。

        中学时期,夕夕就大约明白,自己以后要干文科的路,她从小时候就对文字有深刻的热爱,那时候,她父母闹的不好,分居不成又把婚离了,当时,她也就十岁,别看她外表大大咧咧,粗糙的像个女汉子,但是,她的内心是很细腻的,因为有那么个伤疤顶着,对俗世有种天生的敏感,好歹她被判给了她母亲,她母亲挺疼她的。

        于是乎,她果断选择文科,可,理科也是她的强项。

        这可不是文理科选择的误解,事实及数据表明;理科生更好找到工作呀!

        再于是乎,她,正对着电脑,猛投简历,终于,数天辗转,终于有人肯要她了

      这份新工作就是在一家杂志设担任编辑助理,干了一年多,老板破格提拔,她才成了编辑,这其中的艰辛也算苦尽甘来了吧。

        其实,语言文字是她毕生的梦想,她热爱这份工作,她喜欢写作,也以此为由,总能发现点滴的最美。

        如此,她又坚持了两年,她的文章也算小有名气,她总以为,现在的生活很美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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