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以忘情的纸笔,勾勒出我已失去的时光。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写出这样的一个故事。因为我生性怯懦,缺乏勇气,不相信我可以完成对于我来说如此艰巨的任务。幸好,我埋葬了我的懒惰,充分挖掘我的潜能,每每在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给自己积极的暗示,好让我的10万字计划顺利进行下去。如今,看过那些走过的路,我不禁感慨,无论这本书写成什么样子,它是凝结我所有的心力的结果,有时甚至在睡梦中,我都在思考如何写好它。我知道我稚嫩的文笔,无法深刻地描绘出我想象中的情景,每当这时我心情愈加急躁,为此不知断了多少支铅笔,不过,请亲爱的读者你们相信我,这是我用心认真地在写,每一个词每一句话我都仔细推敲和修改过,虽然结果仍然差强人意。
每当下笔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为此,我仔细阅读了《那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我将自己带入进去,试图融入主角的环境和体会他们的心情。接着我去看电影版,那幅画卷一幕幕在我眼前重演,当女主在最后见到男主的管家时,管家脸上是流露出脸上的错愕,那一瞬间女主知道,这是认出她自己来了,而我也同女主一样,默然流泪,心中感叹:这终究是自己的结局。
要想让自己的作品感动别人,首先得感动自己。因为这句话,我思考良多。5将自己写下来的故事读出来录音,然后过几日再听,我会一遍一遍的让自己感动,直到泪流满面。为此我付出的代价,眼睛经常是红肿的。不过我并不后悔。
有时候,我并不能投入太多情感。因为作者是站在一个整体的角度上,像旁观者一样观察着文字下的每一个人,他们的剧情在上演,而自己的喜怒哀乐要隐藏起来,冷静客观地写出每一个人的使命。而这恰恰对于写作者来说,是最困难的,我服务于笔下的人物感情,却又冷眼旁观地看着他们越走越远,我一遍又一遍的在心理催眠自己: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是的,这只是一个故事,于我而言有不一样的意义的故事,永远也只是我活在纸上的故事。
人们经常说,缺什么炫什么。可是那天我看到一个朋友发的内容:
“我们觉得别人炫耀什么就是缺什么。事实是,我们觉得别人在炫耀什么,往往就是自己缺什么。”
我缺勇敢,缺一颗继续前进的心,缺一堆打败拖延症的实际行动,缺计划,唯一不缺的,那就是满满的空气。缺的太多,求的太多,最后反而什么也得不到。
于是我问自己,我的路该怎么走?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按照自己的方式,写一个我想写的故事,活一个我想活的女主角。我希望她克服一切,迎来曙光。也是希望每一个人心中都要有那么一抹光亮,因为这是一切的开始,好的开始。
正文
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场雪
我从未想过,我的人生会走到这一步,如果注定会失败,为什么要开始?
20年前的那年冬天,因为我出生在下雪天,父亲给我起名为“初雪”,这是我名字的由来,只是很少人知道这里有其他的故事。
有人说,在冬季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向上天许愿,愿望就有可能实现。这虽然是一个美好的想法,但是我从来没相信过。
因为老天那么忙,大概也听不见我的声音。
我慢慢地长大,慢慢地也理解越长大越孤单。我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几个也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渐行渐远。对此我没太多的伤感,有些人注定只能是路过,而不是随行。
很多第一次见我的人,当听到我的名字时,总是有些惊讶,然后笑嘻嘻地问我,“初雪,这个名字真好听,你是在下雪的时候出生的吗?”
我点了点头,很多听我的名字的人都会像上面那样问我,听得多了我也就习惯了。
不过,也有例外。
“太美了,你的名字真的很美!”小瑕说,“初雪,你的人和你名字一样美。”
小瑕是我同寝室的女生,生长在一个小康家庭,从小生活在幸福的家庭氛围里,无忧无虑,脸上总是带着一副天真烂漫的笑容。她的世界只有两件事情最大,一件事看小说,一事是吃东西。
我还记得第一次跟她见面时,是在大一在宿舍里,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连衣裙,肤白胜雪,因为天气热的原因,她的脸颊被晒得通红,额头和鼻尖冒出细细的汗,一只手拖着行李箱,另外一只手把帽子揭下来扇着风,“这里的温度太高了,像个小火炉一样。”后面跟着她的一对中年夫妇,分别拿着水瓶、被絮、脸盆等生活用品。
我看她拒绝了父母的帮助,一个人爬山上铺铺床。等一切弄好之后,她向我打招呼。
“你好,我是吴瑕,白玉无瑕的瑕,你可以叫我小瑕。”她向我肆意绽放着她的笑容,那一瞬间,我想到了“温暖”这个词。
“我叫莫初雪,莫言的莫,初次的初,下雪的雪。”
“莫初雪,莫初雪,”听小瑕糯糯的嗓音,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名字从这个小姑娘的嘴里说出来,有不一样的感觉。
会不会,会不会只是我一时的错觉?我翻着《人间失格》的手顿了一下。
可是谁也不知道,大家认为如此美丽的名字背后,牵扯着一条人命!
我出生在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中,如果没有那个意外,我想我乐于接受现在这个名字。
从小,从别人异样的眼光中,我大约了解跟他们是不一样。我小心翼翼的活着,看着他们同情怜悯或者是不屑嫌弃各种各样的目光,虽然见得多了,可我人不习惯。习惯可不是个好词,虽然我每天都在学着习惯。
虽然我一直渴求真相,可是真相在我面前揭开的时候,它像一个林满鲜血的伤口,生生地疼,而我连给自己包扎的能力也没有。
十三岁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回到家,我没想到这是改变我整个人生的节点,如果我们在这时候回来,或许我还是以前那个由于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只是刚刚好,不早也不晚,人生的每个时刻都需要经历该经历的东西,只是那时我还没做好准备。
现在想来,即使做了完全对策,风雨降临的时候带了伞,还是有被淋湿的风险。
“老头子,你说小初这孩子,命怎么这么苦呢?刚生下来几天就到我们这里来,可怜见的……”
“是啊,老婆子,当初小初那么小,就我巴掌这么大”,老头子用手比了比,“不,比我的手掌要小一点,只是可惜呀……只不过他稍微有点良心,每年都出点钱给小初读书……”
我知道,他们不会无缘无故的说出这些话,一定是,对,今天是23号,那个人送钱来的日子。
“我知道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低声轻喃。
莫初雪啊莫初雪,非要把自己折磨的遍体鳞伤才罢休吗?这本不是你的错,没有什么不祥之人,那是封建,那是迷信,还有,你也不想这样的。
“初雪,你怎么了?叫你这么多声你都没听见吗?”小瑕睁着黑溜溜的眼睛看着我,脸上带着不安。
我一下子从回忆里惊醒,才发觉上次应了小瑕的软磨硬泡,答应今天和她一起来x地游玩。
“哦,我只是想到了以前的事,”我停顿了一下,“一些不开心却也无法忘记的事。”后一句话很轻,小瑕没有听清楚。
“以前的事?初雪,我告诉你,看到这条河,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一件糗事。我六岁的时候喜欢在水沟上玩,有一天我隔壁家的小哥哥把我骗到那个臭水沟旁边,我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他也不知道把我拉一下,我把手伸过去,他居然退后一步,很嫌弃的对我说,“你,你身上太臭了,离我远点!”当时我气极,一个人从水沟里爬起来,你不知道那水有多臭,整整一个星期,我感觉身边的空气都是臭的。”
“那你那个小哥哥呢?”
“不知道,他家后来搬走了,不过如果我再遇到他,我一定会揍他,还要给他喝那种很臭很臭的水。”
我看着小瑕脸上生动的表情。这才是年轻女孩子应该有的青春活力,而自己的心却慢慢老了,如果活不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宁可毁掉,也不让这个错误继续下去吗?上天是跟我开错了玩笑,它是无意,可是我认真了。
而此时,我忽然意识到小瑕不在我身边,我们走散了。看了看周围,没找到他的身影。我连忙拿出手机,才发现一格信号都没有。
我慌了,两个单身的女孩子在x地这么地大的地方走散,若是遇到坏人,没有任何抵抗能力,老天,求求你快让我找到小瑕。
我的手脚开始慢慢发抖,身体里像承受不了心脏的剧烈跳动一般而隐隐作痛,可是我没有多余的时间管这些,我双手紧握,强迫自己大脑保持清醒,“解决,解决问题”我嘴角哆嗦地说出这些话,“我记得当时我待在溪水旁没动,一边那边有个岔路,我当时径直向前,而路上我又没碰到小瑕,很有可能她走的是那条路。”
我赶紧往回走,跌跌撞撞中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小瑕,忽然,我看到上面有一条小路,路的两边都是参天大树,里面的景色被旁边的树木知道做的,阴森森的,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如果我走进入,我会……
可是管不了这么多了,先找到小瑕要紧。
我给自己勇气,“莫初雪,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
忽然,我看见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小山包,“这,这”这是埋葬过世人的地方,难怪只有条小路。
我双手合十,向墓碑拜了一下,“对不起,无意打扰。”在我抬起头的瞬间,我清晰地看到墓碑上的字“爱妻胡玉笙之墓”。
我非常震惊,“胡,胡玉笙”我上前一步,仔细墓碑左下角的日期,“1997年11月23日立”。
我跌坐在地上,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我像发疯一样逃离了这个地方,不知撞到多少树枝,手被割伤了也无所谓,只想赶紧离开这里。
忽然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淡淡的柠檬的香味。
“初雪,我找了好久,你把我弄丢了可怎么办?”小霞的哭声在我耳边环绕,让我慌乱的心一下安静起来。
我拍着她的背,“没事的,没事的。”
我想安慰她几句,可是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只是沉默地用手拍了拍她的背。
小瑕哭够了,抬起头来看着我,“初雪,你的脸怎么这么白?是发生什么事了?”
“没有,”我的声音冷漠之至极,“我们回去吧。”我没做解释,率先走了出去。
不知为何,小瑕感觉初雪陌生了,这个样子的初雪,她从来都没看到过,就好像,就好像下一秒就不在的眼前了。
我此刻脑子都是想着之前的事,只想快点回学校。
我看着路上的行人从我两边走过,下午初冬的太阳还很暖和,可是我却感到手脚冰凉。有些人生下来就享受幸福,如小瑕,有些人则是享受苦难,如我。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有这么大的区别?
我暗暗下定决心,有些事情年轻的时候不做就迟了,有些事情刚开始不了断,后面便是累赘了。
13岁未做成的事情,迟了七年,已是最大的延时了,去吧,该是勇敢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