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枫桥经验”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60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建引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些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始终把党的领导与“枫桥经验”基本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全过程,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资源,积极创新“党建+”模式,探索基层党建新做法。
二、坚持人民主体
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坚持既要依靠群众、更要为了群众,用脚步丈量民情,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下功夫,点对点、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着力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践证明,坚持人民主体,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关心每一项“关键小事”、解决每一件具体矛盾上,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三治融合”
“枫桥经验”产生之初,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实践证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路径,必须加强“三治融合”体系建设,夯实自治基础,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发挥德治引领作用,更好地实现基层善治。
四、坚持共建共享
坚持统筹联动、开放共治的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在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整合政法部门、其他部门、群团组织的力量,引导广大社会成员以主人翁精神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