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男人的一生注定要娶妻生子。娶妻当如《水牛城66》的蕾拉,生子不过《完美的世界》的菲利普。
没错,就是这两位莫名其妙被人挟持、不哭不闹、不打不逃、主动配合、自由发挥,和绑匪扯淡扯出感情的非典型性人质。
有人说这是斯德哥尔摩症在作祟,少见多怪。如果斯德哥尔摩病症的际遇都能如此美好,当一次人质将毋庸置疑地列入我的 “死前不妨一试”目标清单,然后被做成便利贴粘在冰箱最显眼的位置。
有人说这是电影虚构的人物角色,不必当真。对于电影角色而言,谈不上真与不真,只有喜与不喜,作为一名观众的优越性就在于,喜欢即存在,存在即合理,合理即正义。
蕾拉和菲利普在各自故事中的价值,绝不是作为斯德哥尔摩症状的典型案例,而是代表着某种无比讨喜且真实合理的正义形象,这种形象的本质,叫做善良,很稀见的那种。
善良也需分门别类么?
当然。
安分守己是善良,惩奸除恶也是善良。卖菜不缺斤两是善良,维护世界和平也是善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世间芸芸众生,各有各的善良。
然而独善其身也好,兼济天下也罢,大多数人的善良,都离不开审时度势,理性判断。就像同样成为漫威英雄,究竟是靠变异还是靠科技,合影时在C位还是在边区,能够做到与否,做到什么程度,少不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实践诸如此类的善良,需要智商的积极参与。这没什么错处。然而蕾拉与菲利普的善良属于另一种套路。
他们的善良不过脑子,走心代之。
虽然蕾拉这种波涛汹涌的市井女郎和菲利普这种年仅八岁的童稚小儿很容易被贴上“无知”的标签,但所谓不过脑子,不等同于没有脑子。
恰恰相反,他们都很聪明。被拖进车中的蕾拉能够快速判断比利究竟对自己有无恶意,被带入陌路的菲利普能够精准把握布奇向自己透露的每句讯息。
然而这两位人质对待“绑匪”的态度,可以说是全方位的“感情用事”,不论是爱情,还是亲情。
首先来说说蕾拉,试想一下,初次见面,他就一口一个混蛋地骂街,你让他注意礼貌,他决绝道歉,立刻跟你要钱打电话,你不计前嫌给了硬币,他没有道谢,三分钟不到,再次见面时,这个混账东西二话不说,捂住你的嘴巴、拽着你的头发、径直把你绑架到你的车上,然后一边嫌弃你的车窗很脏,一边吹着鬼都不信的牛逼。
即使色厉内荏如我,至少也得翻个白眼。
然而蕾拉在最初应激性地反抗了不到一分钟后,整个人就完全处于某种风轻云淡的平和。这种转折,在“绑匪”上完厕所后开始道歉并解释时异常突出。
不得不说,饰演蕾拉的克里斯提娜真的是个好演员,在比利絮絮叨叨将近1分半的旁白里,镜头前的她只用一个点头,一个微笑,一个眨眼,一个皱眉,一个低眸,就能让观众深刻而直白地感受到蕾拉对被人挟持的释然、对粗暴无礼的谅解、对比利谎言的惊诧、对提供帮忙的思忖,还有对眼前这位孤独而脆弱的男人发自内心的同情。
蕾拉的善良始于同情,却远不止于同情。
当比利坐在久违的家门痛苦纠结时,蕾拉上前安慰劝解,当比利与父母相对而坐默默无言时,蕾拉主动引导话题。蕾拉以为有自己的存在,比利可以找到尊严与体面,但面对他神经质的母亲与暴躁狂的父亲,蕾拉使尽浑身解数,毫无功效。
在自己绘声绘色地编造她与比利浪漫而温馨的爱情故事时,曾经杀死比利宠物狗的父亲面露鄙夷,早已忘记比利对朱古力过敏的母亲心不在焉,甚至因为错过一场球赛便对多年未见的儿子愤恨道“我真希望没有你”。
冷漠而缺爱的家庭,虚伪而病态的双亲,连饮食习惯都没办法契合,对于一般人而言,和这种出身的男人谈情说爱,开什么玩笑?
更何况比利确实没什么耀眼的闪光点。
替人背罪,入狱五年,仇视社会,穷困潦倒,邋遢的发型,颓废的面容,蹬着审美失败的红皮靴,说话总是以命令式的口吻,不讲浪漫;出狱后的朋友仅有一个呆瓜,不善交际;模仿夫妻拍照却拒绝肢体接触,不懂恩爱;明知蕾拉吃素却让她多食内脏,不会体贴。
然而比利越被人忽视,她越珍重,比利越被人嘲讽,她越追捧。比利越被人疏远,她越亲近。总而言之,比利得到的越少,蕾拉给予得越多。
蕾拉不是被虐狂,不是妄想症,更不是缺根弦。通过比利越来越轻声的道歉,越来越深入的告白,她愈发看透,外表越强悍的男人,内心越温柔。
蕾拉是对的,相识仅一天,这个叫比利的绑匪便乖乖躺入自己的怀抱。他不再因为自卑而偏激,因为恼怒而愤恨,他开始热情洋溢,自由奔跑,他学会与人寒暄,调侃微笑,他放弃孤注一掷的报仇,他明白善待他人的重要。他买来她想喝的热朱古力奶,外加一份他认为她想吃的甜心曲奇饼。
接纳他的落魄,原谅他的冲动,疏散他的戾气,宽慰他的苦痛,正视他的家庭,解救他的生命。
说起来复杂,做起来简单。
蕾拉的善良,没有攻略,没有设防,她只是凭借一种叫做爱情的感觉,以足够的耐心与顽强的毅力,用宽容与热情温润如水地洗涤比利的灵魂深处。
比利是幸运的。
在某种程度上,每个男人都是比利,或者说是一部分比利或者比利的一部分,然而并非每个男人都能幸运地邂逅蕾拉,哪怕是一部分的蕾拉或者蕾拉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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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谈谈另一位人质,菲利普,与蕾拉相比,他在与绑匪布奇的交流中似乎更为被动。
第一次见到这个暴揍同伙的强盗先生,菲利普就没有表现出多少害怕或者不安。
眨巴着眼睛,听从着指挥,将真枪实弹瞄准布奇的脑袋,配合默契地上演了一场不合时宜且角色颠倒的抢劫闹剧。
听到布奇戏谑的一句“perfect”,菲利普的嘴角竟然得意上翘。也是从那时起,布奇下定决心“绑架”菲利普。
原因很简单,这个八岁的小男孩,乖巧听话,不惹麻烦。
问题在于,菲利普既不怂也不傻,为什么会听布奇的话?
大概是因为,以孩童最朴素的价值观来判断,这个将自己从母亲身边劫走的匪徒,虽然脾气易恼,经常暴走,偷过车,杀过人,终归不算坏。
在菲利普的心目中,如果认定一个人不坏,那便是好人,如果是好人,那便值得信赖,值得亲近,值得坦诚相见,值得笑容以对。
所以布奇让他开车就开车,让他放风就放风,让他举枪就举枪,让他伪装就伪装。
布奇将驾驶形容为时光穿梭,他也许不懂,但至少做到侧耳倾听。
布奇将逃逸形容为海航旅行,他也许不信,但至少报以莞尔一笑。
仅仅是出于“乍见之欢”,菲利普便将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当做父亲与朋友的双重化身。
偷东西后担心布奇生气,表现地小心翼翼;被布奇夸奖时志得意满,笑得无比灿烂;向布奇毫无保留地流露对于雄性标志大小的自卑、倾诉不能参与万圣节游戏的委屈。
作为一个年仅八岁的孩子,多少会与大人的世界产生距离,所以菲利普不明白为什么布奇总是惩罚对待孩子态度恶劣的大人,也不了解为什么布奇总是惦念着仅仅一张明信片之缘的阿拉斯加,仅仅因为内心对于布奇浓郁而自然的好感,在两人相处的每时每秒,他都全心投入、全力以赴。
反观布奇,逃亡开始,布奇杀了欺负菲利普的同伙,有一部分原因为了保护菲利普的安全,也是考虑到同伙不断作死且没有多少利用价值。逃亡途中,布奇让菲利普扮成小鬼去要糖,说是为了满足菲利普过万圣节的愿望,更多地是为了填补自己饥饿的欲求。
没错,布奇对菲利普的确很好,但他毕竟越了狱,绑了架,抢了车,杀了人,不是天使,绝非圣贤,他的社会身份,是名罪行累累的越狱逃犯,他对菲利普的好,一部分基于童年的阴影,一部分源于内心的寂寞,有利用,有理由,有目的,有保留。
从这个角度分析,布奇人大一些、话多一些、动作复杂一些,情绪澎湃一些,貌似占据主导地位,然而真正在两人关系的升华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菲利普。
布奇曾给过菲利普三次离开的机会,但男孩始终选择跟随。
菲利普不是胆怯,不是好奇,他对于“好好先生”布奇,是一种纯天然无利害的依赖与信任。
两人唯一的决裂,便是布奇准备杀掉收留他们的老人时,他在菲利普心目中“好人”形象的崩塌,出于极度的失望与沮丧,菲利普给了布奇一枪。
就是因为挨了一枪,布奇才猛然发现,自己是多么在乎菲利普。他不再是逃命的挡箭牌,也不再是消遣的开心果,菲利普就是菲利普,没有任何附加值。即便误解,即便伤害,布奇还是期盼他不要离开,留在身边。
这绝对是父与子最典型的相处模式。
你不懂我,却始终与我如影随形;
我很爱你,却终于再也留不住你。
被警车包围时,重伤的布奇牵着菲利普的小手,一步步走向他竭力逃脱的命运,他让菲利普的母亲发誓以维护孩子充满希望的未来,他把理想赠送给菲利普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颠沛流离的一生。
“就是这样,阿拉斯加就是这样的。”
菲利普给予布奇的善良,纯真坦率,至情至性,无关功利,唤醒了这个千千心结的男人赤子之心,教会了这个缺少父爱的男人如何去爱。所以仰卧草坪且面带微笑的布奇死去,却比活着的任何时刻都更加惬意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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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物,一种情愫。
走心的善良,可以用很多词汇诠释,然而最重要的是,它能够横亘善恶,它代表无私救赎,可遇不可求,求而不可得。
人生在世,如果拥有蕾拉似的妻子,菲利普般的儿子,水牛队也许不会赢,但世界一定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