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曾国潘的日课十二条中有记:

日知其所亡,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分为德行门、学问门、经济门、艺术门,写日记,须端楷,凡日间过恶(身过、心过、口过)皆需一一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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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从今日起用行动向完人看齐,毕竟人人都说,古今只有两大完人,前有王阳明,后有曾国潘。

践行......

今天跟老公、琨、玉还有小析一起吃饭时,十二点开始点菜,一点多都快吃完时,还有份菜一直没上,中间一直催促,却无反应,结果隔壁桌都上了那份菜,我们桌还是没有。

最终我忍无可忍,当喊来服务员要求退菜,服务员却口气不善时,我爆发了。虽然被老公和好友们劝着,我还是没忍住。我不但语气强硬的再次重申退菜,还气不过的喊来领班投诉。

最后出门时...我后悔了...

感觉自己过激了,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没有体现个人的涵养。而且也确实不是什么大事,过于小题大做。

在这里记下这件事,希望自己从现在起,加强情绪控制管理,可以做到小事不生气,大事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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