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想你,我在夜里呼唤着黎明;追月的彩云喲,也知道我的心,默默地为我送温馨......”
夜晚十点,我的卧室里盈注着歌声。
不是AI,不是CD,不是录音机,是彩虹灯唱出的声音。
只有这一首歌,循环播放着,房间里还溢满了星空般的一闪一闪。
我陶醉在这浪漫的氛围中,忽略了周遭可能引发的不满。
果然,“噔噔噔”,有人敲门了,她是一位身披灰色大衣的成熟女性,那样的灰黑色,很能衬出这个冬天的压抑。
“吵不吵?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她说。
我第一次没有觉得这是有人在故意找茬,甚至还心存了一点歉疚。
我连忙道歉,表示我即将关掉这个彩虹灯。
但我舍不得关掉我的彩虹灯,只是把它的声音调小了一些。
因为这彩虹灯是他送给我的。
在现实中,我不认识他,但他填补了我的空虚,也让我的一些痛苦得以释怀。
一切都得从头说起。
他是我的网恋对象。
本来,我是从不相信网恋的,因为害怕被骗。
那些新闻里,关于网恋骗财骗色的信息,触目惊心,足以让人警惕。
但是,在失去他之后,我实在太痛苦了。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孤单并且孤独的人,我既不习惯孤单,也无法忍受孤独。
但孤单和孤独却像我的影子一样,每时每刻跟随着我。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幻想有人爱上我,我甚至会想象那个人具体的样子,以及对我说什么话。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可笑,对吗?
可是孤独在触发人的创造力的同时,也会让人陷入一种深深的、难以名状的不安。
从高中起,我就不断听说班里谁与谁又谈恋爱了的消息——这样的消息总是传得飞快,而且,能让我都知晓的消息,一定“震惊世界”了。毕竟,谁会无所事事地向一个与己无干的人灌输新闻呢?
而我呢,我期待着被爱,却又觉得自己不配被爱。
我也有自己暗恋的男生,但我必须竭尽全力地掩饰——因为我觉得,我爱上谁,就会伤害到谁。
或许是我的社交技巧太缺乏了吧,我愈是掩饰,愈是欲盖弥彰,那些我暗恋的男生,会在我悄悄瞥他们一眼的时候,假装睡着。或者是有意地擤一下鼻涕。
这加重了我的自卑。
“没有男生会喜欢上我吧。”我绝望地想。
没有想到,到了大学,事情发生了转机。
我从未接到过男生的电话,却在另一个校区参加培训时,连续三天接到了来自同一个号码的电话。
心就像小鹿那样跳动,即使在黄昏,我的眼里也只能看到朝阳。
多年以后,我回想那个给我打电话的男生,暗自微笑着:或许,他只是发现我会弹钢琴,课程的成绩也不错吧。
当然了,那时的我也很瘦,我甚至怀疑过他是否在偶然的瞬间看到过我洗干净头发、头发在阳光下飘逸的模样。
他真的很帅。
被他走近,是一种幸福。
我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他真的是文质彬彬,并且散发着由内而外的魅力。
没有几个男生看过《红楼梦》,但我和他,可以就着两杯白开水,一次次地一个上午接一个上午地谈《红楼》。
事实的真相是,谈《红楼》的建议是我提出来的,而他也欣然应允。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只知道,和他的每一次闲聊,都让我很感动。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感动,真的不知道,是的,直到今天也不知道。
打动我的,还有每次聊完《红楼》,他离开时都会回头看我一眼,而我,觉得那是爱的标记符。
只是,他还是离开了。
那时候的我很不成熟,不知道失去就应该放手,而且骨子里,还带着自傲式的倔强。
我不允许离开——我知道对一般人来说这又是一个可笑的、荒诞的想法,只是,在他之前,我从未体验和经历过,一个人,好端端地就和另一个人断绝所有往来。
我费尽心机,只是,感情的河流凝固了就是凝固了,就算是有回天之力的神仙,也无法让它继续流动。
卑微的愤怒和骨子里的自傲驱动着我做一件事:我要证明给他看,我是有人喜欢的,不喜欢我,是他的巨大的、无可挽回的损失。
我开始了网恋。
那时候的QQ好像还有认识陌生人的方法,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一个条件尚可的人发了信息。
对,突然回忆起来,好像我还特地选择了离我距离很近的一个人。
我们很快就打得火热。
所有的甜蜜、情话都像热浪一样袭来,如果不是因为未曾见过他,我真的会以为我遇见了自己人生中的真命天子。
他提出见面。
见面以后,递给我一瓶冰糖雪梨。
其实我不敢喝,但我又没有理由拒绝(从来没有人教过我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我冒“死”喝下,幸亏后续一切太平。
他长得一般,也没有过于细腻温柔体贴之处,可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只要能够填补空虚,以及释怀那种被抛弃的痛苦就可以了。
作为女生,我突然想得到一点特权。
我对他说,我想要会发出声音的彩虹灯。
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送给我了。
这种甜蜜持续了一个月,但我发现我无法真正爱上他,因为他离我那时对男性的要求,实在太远了。
而且,网络的距离产生了错觉式的美感,一旦和真人接触,才会发现,你以为的完美男性,在现实中多多少少会存在你无法包容的缺点。
正所谓,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如今,那盏彩虹灯已经彻底坏了,而我,也开始能接受所有感情上的无疾而终。
(声明:本文有虚构性质,请勿全部相信。另外,感谢为本文提供灵感的书籍。此外,本文为原创,如需转载,须征得作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