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假期,孩子午睡的午后,是我最惬意的时候,也是我一天能够独处的唯一时刻。
这个时刻,我选择待在书房,敲点东西,给日子留点痕迹。
我手边的书房休闲区,就是我在家里最喜欢的角落。
那棵粗壮的芦荟的年龄跟我们的婚龄一样长,我以前一直是个标准的“植物杀手”,直到有了它,它的生命力顽强到爆,只要想起来的时候过去浇浇水,它就能蓬勃生长,旁边一不小心滋生出来的旁枝侧节,只要掰下来插到土里,便又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每年,它似乎还要开上两三次花,细细长长的花茎上面,排列一串黄色的小花,每朵花并不会盛开,开到最盛的样子,也只不过像是姑娘裹臀的半身长裙。
在我家生命力第二顽强的是,是一大盆马蹄莲,也叫一帆风顺,它的枝叶繁殖能力特别强,小叶子不断从边上冒出来,导致本是小小的一盆花,也变得枝繁叶茂。这也是一个爱送礼物的花,它赐予的礼物就是一朵朵白色的马蹄莲,白色的片状花朵配上黄色的花蕊,暖暖的美。
飘窗上是多肉的天下,还是那句话——一入多肉深似海。现在这一波,已经不知道是我的第几波肉肉了,他们总是前仆后继的来我家做上一段时间的客,然后,各种耷拉着脑袋默默的离开。没办法,谁叫我爱上了他们的“萌萌哒”,现在,我还停留在养多肉普货的阶段,就当练手,但就像每个多肉迷都有一个大大梦想一样,我的梦想就是——我将来一定要贵货满堂。
每个文艺青年,都有个喝着咖啡读书的梦吧,我当年为这个梦败过最大的一笔,就是窗台的这个秋千,想着晒着阳光读书的日子,连心似乎都能滴出蜜来。事实上,这个阳台不缺阳光,我家里也不缺咖啡和书,可是把他们都聚集到这个秋千里来,反而是很少见的事情,或许,摆好了架势再读书,反倒不是读书的心情了吧,反而是厕所里,沙发上,床头柜上,倒是横七竖八堆了些书,平时会随手拿过来翻一翻,反到也因此成就了一些读书时间。
但是我依然爱这个角落,爱我站在这个角落时寻找闲适的心情,爱我站在这个角落体验生命成长的乐趣,也爱我当初建设这个角落从而给生活定下的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