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挥手告别的青春

      今天收拾书房,在书架上层的小角落里看到了一个封尘已久的书。

      我是个很少写书评的人,次数甚至少于乐评。

      这次不一样,这个作者叫夏七夕,这本书是《后来2》。

      我还记得六年前看后来第一部的时候, 只看了一遍从此再也不敢翻看,只看了一遍就让我泪流满面,只看了一遍便让我心心念念了六年。

      四年前,夏七夕的《后来2》出版,拿到书的时候我是激动地,比中了彩票还激动。我从来没想过,这本书七夕会出第二部。


      很奇怪,和四年前不同,看完第二部的我,反而很平静,林洛施对我而言,仿佛一个两年不见的老朋友。

图片发自简书App


      六年前的我还没有开始旅行,那时候的我在网上结识知己。我信誓旦旦的说,三年后等我毕业就去北方与你们汇合,而真正三年后的我依然身处遵义,兜兜绕绕的旅行,但是当初那群点赞刷留言的所谓知己早已失联。



    六年前喜欢大我一届的学长, 每天放学坐在教学楼的阶梯上等他个小时只为了跟在他后面几分钟,对着他喊我要和你考同一所学校。六年后的今天他的模样在我脑海里不再清晰,只剩下他校服上蓝月亮洗衣液的味道。


      这六年的改变,不如说是成长,丢失了多少好友,遗失了多少快乐。

      途中的艰难险阻只有自己清楚。

      那些拉着狐朋狗友压大马路的快乐早就荡然无存。

      好友f的话还回响在耳边,咱们以后要住楼上楼下,结婚要是彼此的伴娘。生的娃要认彼此干妈。我也有两年半没见过这位好友了,偶尔刷朋友圈看她风生水起的动态,既欣慰又难过。

      好友t是学霸,曾扯着我满江红的数学卷子说,就你这成绩考个屁大学有个屁工作,我就笑着跟她说,那你养我吧。后来我和她在广场遇见,我说时间如果永远停在现在该多好。她说那怎么行,我还要快点长大,然后养你啊。

      一句话,她竟记了这么多年。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盛大的,盛大到每次我回想起那些日子都觉得悲欢交加。五彩斑斓的日子已经离我远了,可想起来依旧像昨天。

      后来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个被我埋葬在心里某个角落的少年。也在深夜里细细的回忆,是不是那个过程出错了呢,彼此因为误会才分开的呢?结果终究让人失望。

      细算我已经有两年多没见她,看后来第一部的时候,是躲在她怀里哭的,她当时笑着骂我,哪有为了本书哭成这样的?叹口气走过来给我擦限泪说,乖不哭了,揉揉我的脑袋然后把我揽进她的怀里。

      他给我讲小河的爱情桥,双龙的马,冬天黔灵山纷飞大雪。

      他说等以后有钱了带我去更远的地方旅行,我说好。

      现在我在遵义的小镇,处于西南,不敢往南也不敢向北,游遍了贵阳却不敢踏入那三个地方。我也向外人起誓说我真的不谈对象了了,可在深夜里回忆起那段日子的时候还是觉得空缺。

      他不让我抽烟,有一次他给了我一包烟,烟盒上有一句话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最后的那一面他敬了我一杯酒,我一饮而尽,没说分手,也没有挽留,回家以后对着电脑哭了一宿。

      朋友事后说我太偏激太倔翠要强不肯低头,我自己也明白从今以后再难遇见这么迁就我的人,也许我错了,但我不能后悔。错过的人,都被称为青春,麻痹自己说,都是年少作怂恿的。


      我曾流过很多眼泪,也许是为他,也许是为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时光。

      生活总会从轰轰烈烈归于平淡的,这不丢人。我过惯了流浪的日子所以依旧一个人。

      我不知道我还能走多久,也不知道哪里是尽头。

      不该把无疾而终的感情安上年少的名头,至少我拥有的青春令我快乐过。

      有种青春叫夏七夕,那本《后来2》,就这样让我忆起了一个离开我两年的少年。他早已在阳光明媚处安了家,我如今在暴风骤雨中漂泊。

      青春是回不去的,回不去的是最好的。

      我舍不得与那些人挥手告别,舍不得与青春告别。

      但这再见还是要开口的,哪怕是再也不见。别再频频回头了,日子还有很长,都应该向前看,过去的再好,只能怀念,不能留态。

      谢谢七夕写了这本书。和青春一样让人难忘和不舍。在我心里,后来是没有结局的,就像是一本被施了魔法的书,永远停留在那个叫青春的时光里,那些人还在,那些日子还会回来。


      好了我答应的自己写完这篇书评就和你说再见。


再见我的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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