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花朝节(一)

        一年一度的花朝节,踏着春天的脚步,披着五彩的纱衣,来到了我家的门前。这个节啊,在我的印象中,比过年还热闹,不信?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农村,以前一直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正月玩,二月耍,三月做点把。也就是说,现在通常意义上说的“年过月尽,打算活命”在那句流行语面前简直就是小儿科,年过月尽指的是年到了正月十五,吃了灿灯饭,送了祖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过完了。而那句流行语则是告诉我们,年过完了,但不意味着马上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特别是二月十五这个花朝节,简直就是神奇的存在。记得小时候,总是天真地歪着脑袋想,正月有十五元宵节,二月有十五花朝节,为什么三月十五没有节日的命名呢?

      回到刚才的问题上来,为什么说二月十五花朝节比过年还热闹呢?在我们农村,一进腊月直到正月十五,这期间事多客人多,家里的女主人每每都是守在家里,负责接待客人,烧茶(不是烧开水泡茶,是农村里快速把事先做好的半成品在客人来了后迅速混在一起加热调好味道,满满一碗端给客人,里面的半成品大多是鱼丸子肉丸子,鸡肉,糍粑,捶鱼等),所以是没有机会外出走亲戚的。于是,趁着花朝节,娘家人发出邀请,出嫁的姑娘带着娃提前一两天回来,借此机会姑嫂母女说点体己话。等到了十五那天,一大早,香甜软糯的汤圆白白胖胖地浮在大铁锅里,因人而异,盛在瓷碗里,一般三个就可以装满一礼式碗。吃过了汤圆,同村人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地行走在阡陌纵横的乡间小路上,差不多一两小时就到了花朝节的胜地——旧街王家老屋附近的那条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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