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仓廪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之荣辱。
今天出去散步,过马路的时候到右转车道那里,有转弯的车辆呼呼地飞驰而过,还没出弯便以加速,出弯后更是脱弦而出还爆出一股噪音,我还以为是在秋名山。一时半会过不了。这时一部挂着澳门车牌的宾利进入我的视线——过马路注意来车。它很快减速,停在了斑马线前,我看到里面开车的挥手示意我先过,我愣了一下,然后走过去。回头看那台宾利启动走了,不急也不缓。我终于看到不存在于条规或宣传上的“车辆礼让行人”。
查了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这一条,由驾车上路之人遵守。但事实上遵守的人少之又少,说的不好听就是听到有说起可能才记起原来还有“礼让行人”。
我也不是上纲上线搞针对。往简单的讲也算是礼节之类的问题,礼让他人,或者说为他人着想。我认为为他人着想更好,正好也是我们大多数所欠缺的。从开车礼让行人说起,开车的潜意识当中就是“我开车我是大爷”。由于意识具有指导作用,指导了实际动作,于是一些没有红绿灯或者右转车道就开得飞快——在没有人的情况下,但就算有人,还是飞快——我先过,你后过,赶时间也罢,不赶时间也罢,并没有为他人所考虑。
“仓廪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出自管仲的一个著名论断。先前看到,没去细想,只当作“之乎者也”。现在想想又是有道理的。丰衣足食了就会思考文明问题。我更想的是知礼节,知荣辱不用等到仓廪足和衣食足,然而这又是一个乌托邦,吃不饱穿不暖还“忧国忧民”,但又好像不完全是这样,好像那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又是对的,在这里的话“节”又是基本素养、不违法犯罪……
宾利停车礼让行人,小面的横冲直撞——经过观察得出的,不一定对。小汽车慢慢走,三轮车开成小汽车。说到三轮车,有个不好的就是加速的时候噪音非常刺耳,慢速倒不会然而开的人“快才爽”。它们都是在半夜三更出现,真是万籁俱静下点窜天猴,简直是在耳边开电钻。
富人为富还需为仁。我就想,有车的人也是个“仓廪足”、“衣食足”,但是却很少知礼节、知荣辱。宾利礼让行人,那不是宾利呢?社会所渲染的那些有钱人越有钱,觉得是有道理的,宾利能做到的,希望其他的也做得到。 这么想,这么说不知道对不对,只当作一个刹那间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