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栋屋舍与自建房屋(二)
1、院内莫立木桩,此为冲天木,难祥四邻。
2、院内西南角位,不可观有高压线杆,易使殃及妇孺。
3、院内若非阔也,不可建之鱼池。若鱼池其位其形非利,则易水破天心,不利诸多。
4、院外五十米之内不可见方塘,更不宜自行挖建方塘。(其因,此处不便释之。)
5、宅院外西南位,不宜高房相向,此为白虎含笑煞,若之形也,无需自惑,仍须以易定论。
6、宅院左右两旁若有高屋而临,其距之甚近,呈两屋夹像,则不利此宅之运。(其形,须以易定论。)
7、自建屋舍或其主房,不可高于左右邻舍(公寓楼房除外),若其高于定数,则为不利也。(其具体位形,须以易定论。)
8、宅之院墙不可建之过高,其高度不宜超过配房之檐。若其屋墙与院墙之距相近,则院墙更不可高。若院墙超过配房檐口,则家运不利。
9、院墙之处,切不可设窗或留有空洞。若此,非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