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闪闪:
你好吗?
我们很久没见面了吧。
今天看见了云,想到了你。
云体是那么高大,像大山和高峰,顶部明亮,云底阴暗灰暗却又平坦,边界轮廓那么清晰,所以那不是积雨云,而是浓积云。
哈哈,卖弄一下和闪闪一起学的气象知识,我还记得当时的自己很认真的把这些知识当做人生必须的东西而努力的记着,没想到这么久后仍然记着。
嗯,写些什么好呢?
嗯,对啦,首先我得向你道谢,我要写下直到现在都没能好好传达的心情。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是炼钢厂的高炉瞭望口,第一炉钢水总是给人一种凌晨的震撼。我想着该怎么形容呢?阳光吗?细细流淌的钢流有阳光一样纯正的白色。烈焰吗?空气仿佛被撕成了碎片,红色的气团在空中旋转飞舞,似乎想冲破人类建筑的束缚。丝绸吗?它没一点暴虐的样子,像丝绸一样光滑。眼睛吗?它温顺的经过土质的短口,飞向下面那个上百吨容纳的大锅,星星点点的光芒就像婴儿天真无邪的眼神。
至少在我的记忆中,对那一天的回忆好像画面一样。当时只有十岁的少年以及和少年身高相差无几的十岁少女。两个人的背影被完全包容在那充满光明的世界中,总是少年先一步向前跑去,然后转过身来:“看,那是金属。”
我从未听过如此恰当的句子,是啊,那是金属,它是丝绸般平滑,眼睛般闪烁,却是在沸腾之中,不时像水花一样飞溅出来,那是金属,在下落的时候就开始冷却,落地就迸发出火苗。
那时我正在转学,被爸爸带到厂里等待相应的转学手续,没想到遇到了闪闪,更没想到第二天闪闪成了我的同班同学。你能成为我的朋友我真高兴。要是没有闪闪,学校对我来说一定是个非常难熬的地方吧。
我以前总认为闪闪和我一样,是个想象力丰富喜欢幻想的人,所以闪闪总是不厌其烦的和我讨论幻想的事物。
我喜欢星星,我觉得星空很美,我还告诉闪闪,海伯利安的夜空频繁地被流星雨点亮,闪闪问我海伯利安在哪,我说那是小说中的地方。闪闪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因为是虚构的地方而失望,反而和我一起想象,夜晚天空群星闪耀,我们驾船驶入河流的宽阔区域时,灿烂的流星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印记,将群星罗织在一起。这些影像持续燃烧在眼眸中,当我们低下头看着河水时,在黑色的河水中看到的也是同样的景象。
但闪闪还能告诉我,天文学没我想象的那么空灵,在几千年前的尼罗河畔和几百年前的远航船上,它曾是一门很实用的技术,那时的天文学家,往往长年累月在星图上标注成千上万颗恒星的位置,把一生都耗费在星星的人口普查中。就是现在,天文学的具体研究大多也都是枯燥乏味没有诗意的,没完没了的观测记录再观测再记录,很不超脱,很不空灵,但因为这是闪闪告诉我的,所以我觉得这还是很超脱很空灵。
我们讨论末日的星际战争,激光切割武器命中目标,璀璨发亮的火花划过天际,熔化的残骸如阵雨倾泻——白炽到红焰,再到漆黑。
和闪闪在一起,我脑海中总能想象出熊熊燃烧的登陆飞船,想象出轨道战争的流星尾迹,想象出激光武器的纵横交错,想象着士兵在啸叫的大气和熔化的钛金属中呜呼而死……
在大家都用火球形容太阳的时候,我总想着怎么用闪闪的话来形容太阳呢?亮吗?亮得像海伯利安的白天,亮得像卢瑟斯购物商场的正午,亮得就像火星塔尔锡斯高原的仲夏之日。火球怎么能形容太阳呢?太阳的光是核聚变发出的啊,那是恒星级的能量。
闪闪告诉我还有比太阳更亮的银心,那是一种近乎奇迹般的感觉,那才亮得像海伯利安的白天,亮得像卢瑟斯购物商场的正午,亮得就像火星塔尔锡斯高原的仲夏之日,那不是日光——天空中,繁星密布,星群璀璨,那是一片缀满恒星的银河,亮光间几乎没有黑暗的容身之地。仿佛置身于一家拥有十个放印机的天文馆中,那是银河的中心。
银河的中心。
在地球上,银河系的中心位于人马座方向,由于厚重的星际尘埃,银心是不可见的。或许并非永远如此,太阳每两亿多年绕银河系的中心公转一圈。或许在上古时代,当太阳位于银河系的其他区域时,三叶虫或恐龙曾经见到过光辉灿烂的银心。但在人类有记载的历史中,我们的行星却一直和银河系伟大的中心世界相隔绝。如果古代的先知和诗人曾见过这座银河中的永恒之都,就不会单单崇拜太阳和月亮的些许光亮。
但后来又发现闪闪和我不太一样,想像力丰富的人在现实中往往手无缚鸡之力,就像我一样,我经常谈着太空战、舰队的调遣、银河帝国的陨落,却害怕猫。相反,那些把握历史走向的现实中的强者,大多只有一个想像力贫乏的大脑。我觉得闪闪是少有的把这两者合为一体的人。我的幻想就是我的世界,现实什么的太难理解了。在大多数时间,现实却只是你幻想海洋中的一个小小的孤岛,但如果你愿意,可能随时把自己的世界翻转过来,使幻想成为小岛而现实成为海洋,你爸爸说你在这两个海洋中都是最出色的水手。
这么说我可没一点夸耀你的意思,不过闪闪确实很厉害。
闪闪很喜欢猫,曾叔叔也很喜欢猫,你说你和你爸爸都能和猫对话,你们模仿猫的声音简直惟妙惟肖,你们能听懂猫儿的意思,简直太厉害了。我却很害怕猫,大概是小时候亲眼看见养的仓鼠被猫玩弄后叼走了,猫在我心中的形象总是凶猛的。我在楼下的花园里找到了向上凝视的仓鼠的脑袋,竖立在沙岩上,带着纯粹的啮齿动物的惊愕,或者地鼠的暴牙微笑——那是骄傲的饥饿掠食者的猎杀战利品。
我爸爸,大概是最普通的那种有女儿的中年父亲吧,不是什么很厉害的人物,但很宠爱女儿,又希望她有出息。我总是转学,总是不停的适应环境,爸爸知道我喜欢看书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
我即将再次转学离开闪闪的时候,其实真的一点都不想走。我想和闪闪上同一所中学,一起长大,那是我一直的愿望。现在我总算适应了这里的中学,但即使这样“要是闪闪在这的话该多好”这种想法,一天都没变过。
我总是觉得人类经历的精髓不只是在于那些巅峰时刻,譬如婚礼的日子或者成功的到来,它们在记忆中耀眼突出,像是老日历中用红笔圈出的日子;相反,那精髓更在于不经意间走过的平凡琐事——周末下午,我们都专注于自己追求的东西,闪闪搭着模型,我看着小说,我们在各自的工作中偶然相遇、联络,简短的对话也不会在记忆中长时间存留,但是这样的时间累加起来的增效作用却是极为重要和永恒的。
我从今以后,必须得好好打起精神来了。虽然如此,我还是没有自信能不能真的做到。但是,我必须这样做。对吧,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