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创新有了重新的思考,还要归功于最近读的这本书,《逻辑思维:我懂你的知识焦虑》。
说实话,这本书我看的很快,倒不是因为内容都能够马上理解,而是越阅读越觉得这本书“很懂我”,他说出了很多我凝练不出来的话。
这些认知散落在生活的各个角落,遗忘在大脑的表层,很多偶有闪现的想法也似乎缺乏了502强力胶的作用粘合到一起,形成不了系统和具体的概念。
作者的丰富举例佐证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知识点,这些方面涉及广泛,把要解释的概念用生动的事例做引,让读者能够很好的理解并不简单的内容。
其中,第三章“创新,升级认知的工具”,给予我很大启发,它改变了我固有的认知,过去我总以为,创新离自己很远,凡是要提到创新的事好像都是大事,不是自己能力所能及的,甚至可以提高到国家层面的创新,创新好像必须是重大的科技突破,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的才叫创新。但作者提出的观点是:创新根本不难,离你很近,也很简单。
这促使我深入的想,创新到底是什么?
我上学时候,看到很多学霸在做课外高难度的习题册,那里面的习题很难,一般的学生根本做不出,而很多成绩不错的学生却形成了做这本“尖子生”习题的风潮,在我眼里,习题虐你千百遍,可如果你能够解出来答案,是会被定义为聪明学生的,我猜想这种聪明一定会离创新很近。
因为在我的认知里,创新一定和聪明这个词挂钩,不然,脑筋愚笨的人怎么能有创新呢。
书中讲到医学上洗手这件事,乍一看,洗手这件事很简单,但这件事却经历了漫长的150年之久才形成固有的认知和操作准则,到底是怎么一会事呢?
原来,19世纪初期,维也纳总医院里有位医生叫赛麦尔维斯,他负责产科病房,他的接生死亡率是全院最高的,这使他相当郁闷,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他外出到其他医院考察学习,在他不在的四个月时间里,他所在的妇产科死亡率却神奇的下降了,这使他大为惊奇,逐渐把原因锁定到自己身上,他这才意识到,医院做研究需要解刨尸体,而尸体上残留的细菌会间接感染他参与手术的产妇,这些是最终导致产妇死亡的真凶。
于是他马上要求参与手术过程的全部的相关人员手术之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果然,产妇的死亡率从10%降到了1%。
另一个是关于为产妇生产发明产钳的人:钱伯伦,当时生产技术十分落后,以至于新生儿的死亡率极高,因为产妇的产道太窄,孩子生不出,只能用碎颅钳神圣将孩子的头骨捏碎,以保大人的平安,19世纪初的夏洛特公主的孩子就是因为难产而死,不然,最鼎盛的19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恐怕得要改换门庭叫夏洛特时代。
产钳只是工具而已,根本没有技术含量,如果按我平时的理解,这件事根本不能算作创新,但创新是个总和性评定的事,你得看到这个变化能够带来多深渊的影响,而不单指这件事本身,更不能依仗于一个人的智力水平或者技术水平来决定这算不算创新。
那么如何成为一个好的创新者?作者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持续的做,第二,系统的做,第三,死磕的做。
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句话,所有人类的智慧都来源于劳动。
创新绝不会凭空想象出来,因为想象如果不能得到记录或者实践验证,也根本不会产出相应的价值。
这倒让我猛然想到,我们在写作时,总是在说自己不适合这样那样的写作风格,但又一时间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写作风格,很苦恼。
在我开窍的一刹那,似乎都能听到那些写作大牛在对我说:“苦恼个屁”。
是啊,你看,自己都没有认真底下头去,把写作这件事当成耕种的土地一样洒下汗水,还妄想一时间就找到属于自己的写作风格,简直是痴人说梦。
咪蒙为了写作更文,做地铁时写文,做公交时写文,坐飞机时写文,甚至上厕所的时候都在无时无刻的写文,为了一个标题,能够拟写出100个以上的标题进行筛选...
我相信她一开始也迷茫,不知道什么风格的文章是真正适合自己也适合读者口味的,这个契合点很难把握准,只有通过写,不断的写,往死里写,才能逐步的形成。
这难道不就是创新吗,这就是彻彻底底的创新,是独一无二的颠覆式的创新。
难道它很难吗,其实根本不难,我们每个人都有创作文章的能力,同样是分段落,有起因经过结果,但为什么你写的文就不收欢迎,没有影响力呢?
简书上,我看过很多作者都提到过这句话,就是你不写上几百万字,就不要谈写作,即使我们每天坚持日更,希望获得鼓励,而我现在才认识到,这种程度还远远不够,不是你在固定的时间日更就可以,而是要利用一切时间,无时无刻的练习写作,这个过程一定不会为未来的读者所看到,但你的每写出的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会成就日后的你。
所以,创新这件事让我明白,它之于你我,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平常的事会产生涟漪,甚至掀起巨浪,不是因为一颗聪明的大脑,获得高分的智力测验,而是因为“死磕”这件事,从这个角度看,创新和死磕是完全可以画等号的。
“以现在人的努力程度还远远达不到拼天赋的地步”
你的每一次懈怠都会成为你失败的导火索,而只有“死磕”式的勤奋才能换来你成功时的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