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目的
1、帮助客户经理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为客户经理统一认证奠定基础。
2、适应全业务运营环境,提升客户经理队伍整体素质;
培训对象
1、岗前客户经理
2、在岗客户经理
培训内容、讲师及课时规定
1、岗前培训
客户经理上岗前需完成人力部规定的相关培训课程方可具备上岗资格。人力部下发相关课程光盘或微视频由岗前客户经理自行学习,由各单位主管督促并监控相关人员考试,认证课程培训至少在3个月内自主完成并通过集团业务考试,各单位主管签字后连同考卷一并提交人力部,由人力部建立该客户经理岗前培训档案资料并留档。
2、在岗培训
客户经理在岗培训课程分为公共课程及选修课程,公共课程为必修,所有客户经理均需按要求场次参与,选修课程则由各单位根据要求自行报名参与。
1)客户经理公共课程每季度安排2场,由人力部统筹安排讲师、组织工作。其中涉及到集团业务专项培训的课程需客户经理完成考试。
2)客户经理选修课程每季度安排2场,由人力部统筹安排讲师、组织工作。选修课程分企业内训及企业外训。政企部需提前报备企业内训的讲师至人力部,以便于人力部统筹安排组织。
3、基础培训
各片区需根据情况每月自行组织相关基础培训,如客户经理规范、工作流程,工单流转,业务知识,营销活动宣贯等,培训后需每月月初将培训内容报备政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