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号中午,我的同李姐在楼下喊我,说是我的哥哥出事了。她立马带我去了事故现场。我们两个人赶到的时候,救护车和110都到了。警察说接到六福苑小区2号楼二单元18楼业主报案。说发现我哥一个人头朝下脚朝上躺在楼梯间。地上一摊血。问及原因,警察说没有人打他。应该是他自己摔下来的。让我赶快送他去医院。在去医院途中,我单位同事杨某打电话询问我哥伤的情况。我说到医院检查了再说。
到了医院急救中心,经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左侧肋骨断了四根,右侧有二根初步诊断为皮质性扭伤,在重症监护室经大夫同意 警察带法医给他做了初步的伤情鉴定。法医对医院的诊断证明有异议。说过20天再次复查,确定伤残等级。以此作为刑事立案的主要依据。
在我哥住院治疗的时候,警察过来做笔录。由于我哥头部受了重创,缝了七针,有中度脑震荡,处神智不清的状态,无法配合警察完成笔录。当天中午,警察带走了他的外套。那个衣服是有明显的脚印。说明他不是自己一个人摔下来的。分明是被人用脚踹到楼下的。在证据面前,警察才说存在互殴,俩人在撕扯过程中才不小心跌到楼下了。既然是互殴,那就是故意伤害对方身体。我们要求警方抓到打他的人。警察说楼梯间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目击证人。至于谁打的他,我们也不清楚。不能贸然抓人。只能等法医鉴定出来了,我们才能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不是民事纠纷。现在我哥人在ICU躺着,全身插满管子,不能站,不能坐,不能翻身。警察找不到打他的人,法医做不出伤情鉴定,我们就无法以刑事案件立案。我们只能自己掏钱看病,打人的人逍遥自在,警察既不能抓人,法院也没法量刑。法医说20天左右才有结果。本来就是一件案子非要立两个案件审理。警察不去追究打人的人的责任,反而关心是不是挨打那个人偷了他的自行车。荒唐的是他的自行车还在18楼安然无恙。我哥却被打成重伤无人过问。我想说的是到底是人命重要还是自行车重要?难到非要等到我这边人都死了才能引起警察的重视吗?我哥是精神病人,没有工作,只能靠低保生存。平常都是捡个破烂儿换零钱生活。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连一个傻子都不放过。下这么狠的手?医生说再晚一点就没命了。我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看到,给我们底层老百姓足够的安全支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我们要求必须抓人,该判几年判几年。绝不能姑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