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下午三点半送我一个礼物。
我很早就醒了,吃了三颗牛奶味的巧克力豆,元气满满。一边单曲循环fish in the pool,一边耐心地均匀地涂抹粉底液,刷橘色腮红,照着网络上的教程编发型。
我不希望自己看起来像刻意打扮过的样子。于是选择了颜色清淡但不失质感的大衣,卸掉大红色的指甲油,重新涂上奶茶色。
我平时也喜欢站在窗边眺望,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我在等一个礼物。
打开窗户,房屋还是那些房屋,路灯还是那个路灯,但是风吹过脸的力度变了,窗帘飘动的弧度变了,路过的人比昨天多了,楼下停着的那辆黑色私家车不在了。
我要等的人,他通常从右边的入口出现。
三点二十九分。
我的目光停留在右边的入口,我的心跳加快,不知所措地讨厌着每一个路过的不是他的人。
三点三十一分。
我担心他在来的路上发生了意外,遇到了土匪抢劫还是车子抛锚。我想给他发短信,问问他。
三点五十分。
我觉得他不会来了,试图做出“无所谓”的表情的我,却透过窗户的反射看到了自己满怀希望的眼神。失望是不好的情绪,我越想要抑制,反而越强烈,仿佛此刻的自己就是由这失望的因子组成的,没有它,我就不存在了。
四点。
我回到书桌前,想要看书静一静,可我看到的只是单个的汉字,完全连不成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决定写日记。笔尖接触再生纸的时候,发出沙沙的声音,这样微弱的声音将我的思绪带回到从前,想起了一些像放映的幻灯片般杂乱而无序的片段。
偶有令人动容的吉光片羽。
因为我的一句“加油”而顺利投进三分球的男生。我的视线越过人群的肩膀,看到他对我笑,仿佛做对了事情请求表扬的小孩子一样羞涩的笑。大颗的汗珠从他的两颊滚落,或许是因为剧烈运动的缘故,他的脸颊通红通红的。
可是奇怪,没有剧烈运动的我,脸颊也是一样的红呢。
回忆的温热令我的身体愈发觉得冷。我换掉了先前千挑万选的不像刻意打扮过却很有质感的衣服,披上了厚厚的羊绒毯。赌气似的,把妆也卸了。
电话来了。
“我出了个小车祸,刚从医院跑出来,就快到你楼下了,对不起,我迟到了。”
居然???果然!!!人生如戏啊!!!
“你知道旺角卡门里的刘德华是什么职业吗?干我们这一行是不接受道歉的,做错了事情是要拿小拇指来换的。”
他发来一张只有四根手指的照片,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里,他怎么p的图。
我糊里糊涂地下了楼,发现树木上价值连城的黄金树叶都掉光了,光秃秃地伫立在颜色单调的房屋旁。他戴着一顶红色的棒球帽从左边的入口出现了,那顶帽子便成了我目力所及的景色中唯一的色彩。
他通常从右边出现,但他今天出现在左边,他的帽子,他出现的位置,在别人的眼中都没什么特别,没有人会注意到。
只有我知道这件小小的事情,因为有一些不能言说的感情,这些小小的事情对我而言就成了惊喜和秘密。
他越走越近,散发出一阵阵柑橘调的香水味。
他的眉毛有些杂乱,胡子却不见了,整个人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透明感。
穿着肿胀的睡裤毫无防备的我,接过了礼物,想要放进口袋,却发现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