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阿志和彭维维会在一起。
那年南方遭百年一遇冰冻的冬天,凌晨四五点,寝室里一阵铃声响起。我们都知道这是彭维维打给阿志的,她经常四五点打电话给阿志,而阿志无论怎样,即使明天要考期末,也满心欢喜地起床接电话,一聊就到天亮。
他甚至经常把闹钟调到凌晨三四点,准时起来等待电话。
平时,阿志都把手机放在床头,但那天手机刚好放在外客厅充电,阿志不得不抱着被子,哆嗦地踏上冰冷的拖鞋,艰难地爬到客厅接电话。彭维维在电话说了一句让阿志差点想摔手机的话。
阿志,我要吃雪糕。
要是平时,阿志一定会披着棉被,马上飞奔下楼,掘地三尺也会找到雪糕送过去。
但是,你要知道那时气温几乎低到达零度,而且天黑漆漆,离天亮还有两三个小时。于是阿志忍着气说,明天给你买好不好。
不,我现在就要。
女生的思维真是奇怪。如果是我,当时肯定会大骂神经病。但阿志不是我,他宁愿自己吞气,也不要让彭维维伤心失望。
可是,他又不愿意在这鬼天气里干这傻事。
于是他想到了个主意。问,那你要什么味道的?
巧克力味!
加薄荷吗。
要。
好,我找到了给你打电话。
阿志挂了电话回到床上,打了几个喷嚏,然后调好闹钟,大约是二十分钟。闹钟响起来,他习惯性诈尸般直起来,然后憋了一会儿气,拨通彭维维的电话。原本以为彭维维已经忘记了雪糕这回事,但是对面却满怀期待,问阿志买到了没有。
阿志说,巧克力的没有了。
那,杏仁的。
杏仁的也没有了。
你骗人,你根本就没有去买雪糕!
没骗你,这个季节雪糕谁会买雪糕呢!
那你把电话给老板。
你等一下。
阿志飞快地跑到我的床边,掐了我一把,我触电一样大叫起来。阿志捂住电话,悄声让我对电话说你要的雪糕没有了。
我恼怒地看着神经兮兮的阿志,不明所以对着电话大声喊了一句,操,这个时候吃什么鬼雪糕,没有,滚。
阿志收回电话对彭维维说,看,店老板都怒了。
你骗我!那明明是二狗的声音!为什么要骗我呢,你说过什么都愿意为我去做,可是一只雪糕都买不来。
神经病啊!
阿志一时口快,说出了我原来想说的这句话。后来他懊悔不已,因为他不是这样的人。但是那样的天气,被叫起来做莫名其妙的傻事,的确心里窝火。他后悔,是因为彭维维说的最后一句话。
好,我回去了,分手吧。
原来,彭维维一直等在楼下。
那个时候,彭维维挺得人喜欢,同时追求她的还有若干人。
繁花欲人眼,选择起来就特别困难。但是,说到底她还是在乎憨厚的阿志多点,毕竟这年头愿意凌晨冰冻的三点钟起来和你聊天的人也不多了。
于是她打定注意,如果这么冷的天气阿志也能马上下来的话,就答应和他一起。但是,她等了二十分钟,他不但没有下来,还串通舍友一起骗他。
她非常失望!
阿志醒悟后,匆匆跑下去。寝室大楼的大门紧锁着,他敲起舍管大叔的门,问他要钥匙。
如果,衣着单薄的阿志如果那时候出了门,冲上去把她抱住,也许她会原谅他,毕竟谈了三年的恋爱,不是说分就分。
然而,凑巧的是,那天舍管大叔正在厕所里便秘。这个还有半年就退休的老头子,蹲了不知多久,稍一用力,便中风倒在厕所里了。
阿志进去拿钥匙的时候听到了他的呻吟。
没办法,他背起老头子,匆匆赶向校医院。
与此同时,彭维维慢腾腾地在校道上走着,和冷萧萧的天气反差极大的是,时间每过一分她便绝望一分,心里的恼火和憎恨便增一分。
也许,自己在他心里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她想。连个电话都没有。
可是这个时候,阿志的电话还躺在客厅里,慢腾腾的充电,一点儿都没有体会到彭维维的焦急和愤怒。
彭维维回到寝室,关机后嗷嗷地痛哭了一整天。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通话,连面都没见上。
多年后的某个冬天,我和阿志聊起这件事,都唏嘘不已。他问我还记得当年的彭维维吗?
我说记得,大冬天想吃雪糕那个嘛。
前些天她找到我。
啊?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被她的电话吵醒,或者说条件反射地醒来,都成坏习惯了。我接起电话,她就说了一句话。
不会是“阿志,我想吃雪糕”吧?
还会是哪句。
然后?
换你会怎么做?
我,还会怎样,憨然一笑或者暗骂一句傻逼。你不会……
是的,我马上披上衣服出了门。现在,我知道哪里有雪糕,离我家两公里外的KFC通宵营业。我飞快跑向那间店,跑起来真不觉得冷,甚至觉得心中有一团火。十分钟我就到了那间店,果然没有关门,我冲进去就问那个店长要甜筒。店长几乎在打瞌睡,摇摇头告诉我甜筒没有了。你可以理解我当时的心情吗,也许你想有些事情就是天注定的,但我不信这个邪。难道就不能现场做一个给我吗,我说那可是我的初恋,我现在还爱着她,这个甜筒我已经错过一次,绝不能错过第二次。店长遗憾的告诉我,制作的材料也用光了。最后,他告诉我,如果非要买,可以到旁边的7-11试试运气。我简直是执着救命稻草般推开7-11的门,马上扒开他们的冰箱,果然被我找到一个包装的甜筒。然后,遇到了另一个问题。
过期了?
不,我出门匆忙,忘带钱包了。
哎。
我还没有叹气呐。我几乎是跪下来求店长,说靠这只雪糕救命。哭也没用,那个店长是个男的,一看就是小气鬼,估计刚刚被老婆赶出来,看店看得怨天恨地。于是,我拿起雪糕撒腿就跑,比野狗还狼狈,他也追出来,两个人一前一后,气喘吁吁。自从大学毕业后,我几乎就没怎么运动过,现在我重了二十多斤,但我还是咬着牙,跑了近一公里才甩掉店长,整个人都软了。
送过去了?
没有。不是因为没钱嘛,那时我却忘记这事儿,下意识拦了部的士上了车。
似乎又要和的士佬打了一架的样子。我插了一句。
没有,估计也打不过。我是忽然想起,快递有个东西叫到付,或许我可以下了车再让彭维维付钱,但是这么想又不妥,她会怎么看我呢,会不会觉得自己小气或者没诚意。当年分手,不就是因为没有诚意么。于是我直接告诉的士司机我身上没钱,可不可以借点儿。妈的,然后我被丢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然后絮絮叨叨现在社会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堪称恶劣,又扯到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到机构办事效率低下,整个社会乱糟糟一片,还有手机的电池真他妈的不耐用。
我告诉他扯远了,那时你总得告诉彭维维发生了什么事吧。
告诉她。
告诉她什么?告诉她自己抢了7-11的雪糕,被人追得像狗一样,告诉她,自己为了早点见到她不惜搭黑车,告诉她最后被人抛在荒郊野岭,还是告诉她自己其实是想见她的,一直都想,一直爱着她,念念不忘。可这些年一直不敢联系,也没有疯狗一样努力寻找她。
她会怎么想,我一点儿都没谱。
就像我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真的想大冷天吃雪糕。
所以我还是没有回她电话,就算那时候手机电池还多少够打一个电话。她也没有打过来,如同湖水结冰,什么声息都没有。
也许有些东西,还是不过问的好。
有些事的确是命中注定。我也叹了口气。
不过。他苦笑道,最后我啃掉了那只雪糕。
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难吃的雪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