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与黑夜

有一种人很极端,白天和晚上判若两人。

白天,兴高采烈,哄堂大笑,与谁都亲密无比,貌似字典里从来没有难过,永远是太阳的宠儿,艳阳高照。

夜里,郁郁寡欢,沉默不语,好似人格分裂一般,犹如真的像欢乐抛弃了它一样,活在阴郁里不得走出来。

真的好巧啊,我就是这种人。

我喜欢夏天,不是因为那是露肉的季节,能穿上美美的衣服凸显那婀娜多姿的身材,也不是因为冬天太冷把自己包成粽子,在那寒风中瑟瑟发抖却无人问津。而是夏天那温暖的阳光照耀在我的身上驱走那份属于我的孤独。给我力量,让我勇敢正视那卑微的自己。

我喜欢夏天,发自内心的喜欢,当走出屋门前,看着阳光明媚,天气大好,心里的阴霾随之散去,心中的孤独暂时封闭。除了夏天,我都会感觉孤独,也许是因为受过的伤,也许是因为自卑,也许是因为给自己一个寄托。除了夏天,我就感觉不到温暖,心里冰凉刺骨,只有夏天温暖的阳光照耀在我的身上,我才能感觉到那一丝丝的温度。给予我希望。

所以我给自己取名为夏天,只是想告诉自己你永远是太阳的宠儿,温暖遍布全身,你不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儿,它依然是眷恋你的。

我喜欢白天,只有这样,我才能穿上那件盔甲使自己刀枪不入。只有这样我才能装出那遗失以久的微笑,假装回到过去那时的我。原来曾经的我是那样无忧无虑。

我喜欢白天,只有这样,才不会因为黑夜的孤独使我浑身无力,才不会因为心里的寂寞苦楚使我留下那卑微的眼泪。

我喜欢白天,不喜欢黑夜,黑夜使我孤独,黑夜使我懦弱,黑夜使我不再是以前的我。

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有共鸣,在白天,和朋友在一起,我们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说着无伤大雅的笑话,没心没肺的拿着自己的伤口打趣,还大言不惭的“姐,什么没经历过,这些痛算什么,不值得一提。”可到了夜里,我们默默擦着自己的泪水,舔舐着自己的伤口,看着屋顶发呆,只想放空自己。什么也不想,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们依然是以前的我们,天真无邪。

我喜欢白天,不喜欢黑夜,黑夜使我痛苦,黑夜使我时常想起自己心口上的伤疤。

每到黑夜,我就蜷缩在床的角落,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空虚,迷茫,好想挣脱这份枷锁,可越挣脱越紧,越紧越想挣脱。痛苦袭遍全身,没有知觉一样,眼神空洞无光。我已百毒侵心。

有句话,我特别的喜欢,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不管生活多么艰难,都要勇敢的走下去,总会见到天明。

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

我叫夏天,因为我喜欢夏天。

写字使我快乐,可以抒发我内心真实的想法,让我痛快淋漓的发泄我的情绪。

我爱写作,也许并写不好,但我依然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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