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己创建了一种文体,姑且叫作题文无关体吧,以此向初高中拼命强调写作文要点题的语文老师致敬。
去参加语伴活动的时候,特意穿上自己上周买的高跟鞋,踢踏踢踏声音很响,每一步都走得战战兢兢,想着自己得表现得经常穿高跟鞋的样子,还要时刻记得把胸挺起来,不然也不好看。
天开始阴,有雷在轰隆隆的响,用手机地图导航,走了一千多米才看到历史学系的门,漆着红漆的门一侧用繁体字写着“歷史學系”四个字,外国朋友应该不认识这个“歷”字吧,进去的时候我这样想。
“德芙”是来自美国的一位黑人姑娘,和我一样大,眼睫毛长到可以往上弯,眉毛细得精致,眼睛大且圆,说起话来转来转去,神采飞扬。她说自己修了世界历史和国际贸易,学习中文已有三年了,聊到中文,她一面说着“too difficult”一面承认中文很有用。她说自己打篮球,希望能把中文学好后去为NBA工作,帮助她们来到中国,与中国人交流,我知道那就是翻译的工作,却觉得不该把“translater”这个词就这么接出来,总觉得她的理想应该有更美好的词来形容。聊到一半,又有一位同样来自美国的人加入,我以为是一位老师,因为一眼看上去是一位精瘦的老头,结果陪同来的老师介绍说这也是一位学生。胸前贴的纸上写着“刀和章”,真是一个有趣的名字。原来他已67岁,退休之前是一位工程师,是单身主义者,退休后觉得中国历史有趣,于是就这么来了。文化真有趣,可以有这样那样的人,如果放在中国,67岁还去国外读本科的人应该可以上新闻了。但是我却很感动,活到老,学到老,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体会到这6个字。比我多活的这近50年里,他一直独身一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话,应该有好多好玩的故事吧。
往回赶的时候,天格外蓝,让我想起德芙班级的一个作业是“问问你的语伴家乡的空气怎么样”。我反问她,你觉得和美国相比,这里怎么样?(前面聊到我家就在北京)“Well,it’s differfent,but it is ok.”哈哈,那是因为她才来北京一个礼拜,我心里这样想。
午睡的时候刚刚读完蔡崇达的《皮囊》,他写自己来自闽南的一个小镇,然后成为村子里唯一一个走出小镇来到北京的人,三十岁的时候,已在伦敦。
想问世界有多大,你得先张开双臂迈开双脚去量一量,再说也不一定能量得过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