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改变不了结局,也请你让我对你说出,这一句迟到了两年的,“我喜欢你”。
我认识一位姑娘,她样貌不算出众,但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勤奋乐观、厨艺了得……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喜欢她。
第一次见她是在一次朋友的生日会上。
当时KTV包间里有十多个人,大家玩得不亦乐乎,我特别不应景地点了一首比较伤感的歌曲——张敬轩的《明了》。歌唱到一半,KTV的门被推开,进来了两位女生,其中一位是我的同事婉婉,我向她招了招手,她也热情地回应我,然后牵着另一位我不认识的女生跟大家坐到了一起,我继续深情演唱歌曲的后半段。
这一曲结束后,我回到沙发上。
一哥们开玩笑说:“我说嘉懿,人家生日你就不能不这么煽情?”
其实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每次来KTV,《明了》这首歌是我必唱的,管他生日还是天大的喜事,谁要阻止我,我会立刻翻脸走人。最初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它与我的上一段恋情太过贴切,不过后来,喜欢它就仅仅是因为喜欢。
我喝下一口啤酒,没搭理那哥们。
婉婉手里拿着一杯啤酒,隔着三个人冲我喊道:“嘉懿,来,喝一杯。”
我向她举举手中的啤酒,将酒送入口中。然后我注意到了和婉婉一起来的那位女生,她正用充满忧郁的眼神直直地看着我。我有些不解,我可从来没见过她啊,更没欺负她,她怎么就这么看着我呢?
我笑着对她点了点头,她没有反应。我拿着啤酒向她示意,她却把头转向了另一边。好吧,大概是我自作多情了。
零点到来的时候,寿星许好愿吹灭蜡烛,众人开始追着他势要把他变成“花脸猫”。我们定下了一个规矩,没有参与其中的人不能欺负,所以我很安全,直在一旁拍手起哄。
在喧闹的气氛中,我又注意到了那位女生,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口接着一口地把啤酒往嘴里灌,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在大家的嬉戏追逐间,她踉踉跄跄地走出包间,我担心她会出事,也跟了出去。
她走出KTV后,就往马路对面走去,也不顾来往的车辆。我眼疾手快把她拉了回来,“你这样很危险知不知道!”
她两颊微微泛红,眯着眼睛看了看我,含糊地说:“是你?”
还好她能认出我,没把我当成坏人。我说:“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她没有回答,只轻轻地推开了我。
离开夜店街区,我一路跟着她来到江边,沿着江边走了一段,她在一张石凳上坐下,我也坐到了她身旁。
“你怎么了?”我问她。
她一脸平静地看着前方,没有说话。
正当我觉得有些尴尬,我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婉婉打来的,我按了接听。
婉婉打趣地说:“嘉懿,是不是你把小七拐走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这话,也不知道她说的小七是谁。
婉婉又说:“小七就是我带来的那个女生。”
我看了一眼坐在我身旁的她,对婉婉说:“哦,她在我旁边,她没事,你不用担心。”
然后婉婉告诉了我小七家的地址,拜托我送小七回去。
挂断电话后,我往身后看了看,婉婉说的地址不就是这儿么!人家连回家路都记得清清楚楚,根本没喝醉,看来是我多虑了。
小七忽然站起身来,说:“我自己就可以,你回去吧,路上小心。”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呆呆地看着她走进小区。
事后,婉婉一个劲地问我,和小七之间发生了什么。无论我怎么说,她就是认定了我和小七“有一腿”。
她说:“小七是个好姑娘,一直以来追她的人可多了,可她偏偏那么不幸,选了一个渣男。前段时间,那男的一脚踏两船被小七发现了,他就把小七给甩了,我担心小七想不开,就拉着她参加各种party转移注意力。诶?我之前怎么就没发觉呢,你和小七还蛮配的!嘉懿,好好珍惜吧!”
我白了她一眼,没再跟她废话。
过了两天,小七向婉婉要了我的手机号,她打来说要请我吃饭,答谢我上次送她回家。盛情难却,然后我就这么上了她的家,尝到了她的厨艺。之后,我们便开始熟络起来,经常一起吃饭、看电影、散步什么的,我和她的相同兴趣爱好还挺多,所以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慢慢的,我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当我发现我喜欢小七后,我就无法再像以往那样和她相处了,因为她似乎对所有人都一样好,我觉得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所以不敢再与她太亲近,几乎她每一次约我,我都找借口拒绝了。
圣诞节那天,小七打电话给我,说晚上在她家开party,问我要不要去。
我说:“我已经答应去别人那儿了。”当然,这只是借口。
她说:“这样吗?那算了。”
我听出了她的失落,想改口说“其实我更想去你那儿”,但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这已经够令我觉得后悔的了,但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令我和她之间无法挽回。
晚上下班后,在等电梯时,婉婉对我说:“嘉懿,都这么久了,你怎么还不向小七表白啊?要不,我帮帮你?”
我一向在婉婉面前都是不承认喜欢小七的,这一次也不例外,我脱口而出:“瞎说什么呢,我可没有喜欢小七。”
正巧,这句话被刚从电梯里走出来的小七听到了。我心里一惊:完了。
小七尴尬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对婉婉说:“我想着你怎么这么久还不下来,所以就上来了。大家都在等着我们呢,快走吧。”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跟着她们进了电梯,最后看着她们坐上出租车离开。我恨不得把自己狂揍一顿,真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小七。
那晚,我独自一人去了KTV,重复重复再重复地唱《明了》,唱累了,就将啤酒一罐接着一罐地喝下,最后把自己喝进了医院。
小七没来看我,就连一个关心的电话都没有,我的心情低落到了谷底。
婉婉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反正死不了。”
之后的好几天,我和小七都没有联系彼此。
又过了几天,婉婉把一封信放到我面前,说:“这里面是小七从她的日记本里撕下来的一篇日记,她让我交给你。”
我看着信封,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不敢去拆开它,因为这种情景在电视剧里出现时,都意味着离别。
果然,婉婉说:“她昨天出国了,说是要去深造,她瞒着我,到走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唉,我还以为你一直不承认喜欢她是假的呢,但我了解小七,她是喜欢你的。”
婉婉的这番话犹如晴天霹雳,我很后悔很后悔,我想向小七解释,我想告诉她,其实我是喜欢她的,但是,我却什么都做不了。她,已经走了。
小七那篇日记的内容是:
知道吗?第一次见到你唱歌的样子,我就被你迷住了。可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你不喜欢我。
日期是12月25日。
两年后的某一天,我收到了小七的请帖,她要结婚了。
这两年来,我一直联系不上她,但每天都在挂念她、等她,以及在悔憾中艰难度日。如今,她回来了,我终于能再见到她了,却是在她与另一个男人的婚礼上。
那天,我盛装出席她的婚礼,她看到我就像看到普通朋友那样泰然自若,我心里有些失落,但还是撑起笑脸跟她打招呼。我送了她一张光盘,里面是我很用心录的一首歌——《明了》
之后,我目睹了她与那个男人接吻不止五次。婚礼还没结束,我喝得烂醉如泥被朋友送回了家。
第二天,我拜托婉婉约了小七出来。
我一脸真诚的看着小七,对她说:“其实我一直都喜欢你。”
她笑了笑说:“可是现在才说有意义么?”
是啊,已经没有意义了,哪怕她给的是一个我想要的回答,但,也不会是我想要的结局了吧。
“我只是想把藏在心里许久的话告诉你,现在,我终于做到了,只是……太迟了。”我苦笑着说:“恭喜你啊,找到了好的归宿,那么,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谢谢你的祝福,我们会的。”她说:“你唱的歌,我在听的时候,仿佛回到了第一次见你唱这首歌时的场景,那一份你独有的深情,我会好好保存的。”
嗯,对你的这一份喜欢,我也会好好收藏。
喜欢一个人,就真的应该勇敢说出来,否则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对方是否也喜欢自己,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与小七失去联系的那两年,我总是在想,如果我一开始就告诉她我喜欢她,哪怕被拒绝,我也不用如此煎熬。最后兜了一大圈,才终于说出口,我真是够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