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大意是说,孔子说:“审理案子,我也和别人有一样的看法,一定要让人们不再争讼。”圣人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狡辩。使人心畏服,这就是知道根本。
初读此段,感到很是模糊。既然是“知本”,为什么如此这般令人含糊混沌?而且是言之审案,好像不着边际?久思不得其解,不由得回顾上文,继续读之。仍是难以开窍不能释怀打动自己。
于是,追问自己并回到原文,又回到序言引言去搜索,一遍遍的反思深思之后才勉强有所得。“听讼”想必就是指我们现在的依法治国吧?规矩规范与规定、制度法规与法律,都是强制性的措施。要想人心畏服心服口服,人心归一天下太平,还得要“以德为首”——“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
不是吗?以德治国在先是前提。作为个人,当然修身养性以德服人,唯有如此才会行的端坐的正,花言巧语巧言令色终究不是办法。群体团队,追求理想是正能量感染人成就人然后才会是相互成就,尔虞我诈蝇营狗苟最后定会四分五裂分道扬镳。
思维定式,我不由得又想到家校合作,明明有着共同的服务对象“一切为了孩子们”,就应该相互团结一致做到“不郑松”,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