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只教了我十年怎么唱,却没告诉我十年怎么走。
——题记
T 我喜欢你,与爱情无关。
我喜欢你整整十年,不只是你还有我那时候的勇气,它们都开始从我身上脱离,本以为青梅竹马会比得过万水千山,却终究被时间消磨得所剩无几。那些纯真无暇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定格成为默片,无声亦无情。
你看,如今我们都已经长大忘了时间,忘了彼此,也忘了曾经的约定。
2003年,我们约定做最好的朋友,不分开,而你却违约了,留下的只有一个背影。连你搬家的那一天都毫无预备,悄然无声。那一个晚上,楼道里不再有我们俩的吵闹声。那一个晚上,我的梦中有你吹的彩色泡泡,但最后它破灭了,连同你的约定。你看,我们俩是有多么的不被待见。
你抢走了我的一本书,一本谜底书,它是一本没有答案的书,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都猜不到。
2009年,我们擦肩而过。你骑着单车从我的身边掠过,只留下有你味道的轻风和那一瞬间的阳光。你回头的那一瞥没有认出我来。是啊,时间的消逝把我们的容貌都改变了,谁又能在那一瞬间里认出谁来呢。也许,不只是因为时间吧,还有我们之间的默契,从最初的那一刻起,我们之间就没有所谓的喜欢,它早已被时光消磨了,早已没有了那所谓的心有灵犀。
我的一厢情愿让我自己开始害怕,我害怕这种喜欢没有终点,因为你人不在,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你。我不知道09年的那一次擦肩是不是我们之间的结局,但我知道,那一次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因为我找不到你了。
2013年,我还在固执地寻找你。我搜寻与你相关的一切信息,却发现你们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同名的关系而已。你看,我是有多么的傻,傻到去开通微博,傻到去关注一个和你同名的人,却发现他们统统都不是你。
T 从2003到2013整整十年里我只记住了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些途径我生命里的人我都快忘了,只有你的名字还未褪色。我……我想,我们之间不只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吧,还有童年的记忆。
你陪我每天走过那一条泥泞的小路,在路上,我从未觉得孤单与不安,我们之间的吵闹声把那一片宁静打破,微笑,在那时从来不缺。
我喜欢看彩色泡泡上升的过程,以前是,现在也是。在我吹泡泡时,你总喜欢张开嘴去吞那一个个彩色泡泡,是不是在那时你就想留下时光,留下曾经。
书,一本书,你的确抢走了我的一本书。上面还有你歪歪斜斜的自体,写下的是我的名字,接在那个迷底后面却是那般的可笑--“XXX是月亮”。只因为一个“亮”,却成了通过太阳才会发光的行星,是不是那时你就知道我只能生活在幕后很难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
T我喜欢你,与爱情无关,与你有关。
在我的十年里,十年之前我们是朋友,十年之后我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后记
201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