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秋然,属虎,家离学校有1000公里,不高不帅不阳光,可能是个好儿子,却从不是个好学生。高中四年换了三个学校。他总是安慰自己,伟大的人曾经都是调皮蛋子。
他第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是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嘿,你好”。声音清爽,像冰过的西瓜咔擦碎了,脆生生的,凉丝丝的。
侧头看去,是个穿着浅蓝牛仔衣的女孩,身影熟悉,昏黄路灯照在她脸上时,他认出了她,叫曾妮,是班上的一个女孩子,她比那天在班上更好看了,漆黑头发披在牛仔衣上,不显打理的痕迹,雪白的脸蛋上满是微笑,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一笑起来,就像春湖里落满了星星。
闷热的夜晚,昏黄的路灯下,女孩嘴角上扬,星星落满了春湖,男孩脑中浮现出金庸老先生的一句话,新月清晕,花树堆雪。
过了一个多月,伟大的秋同学迎来20岁生日,他邀请了她,那个一笑就让他心生荡漾的女孩。酒过三巡,庆生的众人都有了些迷醉之意,他更惨,在马路牙子边绝命般的呕吐,好像一节正升起的垃圾车厢,一股脑将杂物全倒在地上,干涩的喉咙连通着眼窝,泪水哒哒哒的直往地上掉。
“秋然,你还好吧,”像冰过的西瓜咔擦碎了,脆生生的,凉丝丝的声音一点点钻进他沉重的脑袋,随即出现一张幽香的纸巾,他接过纸,甩甩头,看见一抹面色微红的娇媚,眼波柔柔,像在山间转了一圈的风,夹杂着花木清香在他心头泛起片片涟漪,又尽数缕平。低头望见地上的“杰作”,面如火烧,尴尬的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
从那天之后,他的草原上多了位不速之客,总是赖着不走,而他也乐于捧着野花跟她幽会在草原的每一寸土地上,花瓣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一滴滴落在他上扬着嘴角的梦里。
篮球是我们老秋同志唯一的兴趣爱好,毕竟是系队替补队员,他相信自己是火箭队的哈登,从超级第六人到当家球星只是时间问题,篮球是他唯一的业余爱好。他也曾在草原上跟她一起带着球飞奔,晴空万里,球砸在草地上,溅起漫天的草屑,与飞舞的蒲公英交织在一起,围绕在他们身旁。
一天他鼓起久违的勇气约了那个女孩一起打球,悬悬而望间,女孩接受了他的邀请。
夜晚的草原如此美丽,有数不清的萤火虫,闪烁着美好甜蜜的梦。
次日,夕阳西下,只有晚霞还留恋着大地,他在球场等待,投球的间隙翻看着和她的聊天页面。她如约而至,穿着纯白的T恤,扎了马尾,干净利落,他忽然害怕打球会弄脏她的白T恤,那多可惜。
“嘿,球场好多人啊。”声音清爽,像冰过的西瓜咔擦碎了,脆生生的,凉丝丝的。
“来,投一个。”他把球递给她,球下是微微泛白的指尖。
“好”。女孩瞄框,起跳,脱手,球落在圈边,弹了两下,又掉了出来。
“再来一个”。
他摘下篮板球,又将球递了过去。
“好”。她微笑着回答,春湖里又落满了星星。他看的眼睛发光,全然没看到,一个莽撞的少年,从三分线外用尽力气投了一颗球,重重砸在篮圈边,以30度的角度狠弹回来,砸在了正微笑着的女孩的脸上,砸的春湖溅起数丈高的波涛,萤火虫飞舞逃蹿。女孩被砸的向后仰去,他呆了一霎,恶狠狠地回头盯了一眼,莽撞的少年也呆立在那儿。
他快步上前,扶住女孩,却看见两股清泉自春湖里流出,不善言辞的他心里一紧,本能的伸手擦掉女孩脸上的泪水,却感觉手指被烫出了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于是他决定要将草原上所有的萤火虫带到这条通道里来,看它们在这里闪烁着忽明忽暗。
有的人,从喜欢上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细碎的失恋,那么深刻又那么绝望。
她终没成为他进球后能望向的人,喝醉后能搂着倾诉的人。这对他而言是种常态,也是种悲哀。
他忽然觉得,这陌生的城市里,令他欢喜的事情太少,更多的是无处安放的内心,他感觉陷入了一滩泥潭中,他渴望着边上的草丛里能伸出一只手,或者是一言不发的陪伴,在周遭的泥壤淹没他的眼睛之前,能看到她就好。
草原上依然风和日丽,飞舞的蒲公英也仍爱停留在她的发间,萤火虫忽明忽暗闪烁在通道里,不曾停歇。那片春湖明媚柔软,落满了星星。只是偶尔乌云密布,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打湿他刚刚采摘的野花。
5月了,又到了刮南风的日子,他渴望南风能经过草原的每一寸角落、湖水的每一片涟漪,然后带着花草湖虫和她的发香,拂过他的鼻尖,不管在哪,他愿意停下脚步,闭上眼睛,享受那一瞬间的沁人心腑。
他叫秋然,我和他相识在酒吧里,就着啤酒听他强调像冰过的西瓜咔擦碎了一样的声音,有些羡慕,端起一杯酒:“干一杯,敬往事,你以后一定是个伟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