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偏要大圣

      她知道呀,有很多人大概又要说她傻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说的就是她这样的人吧。可没办法呢,谁让她一眼就认定了。就像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忽然看见一盏灯,别的灯火再亮,她也只想朝着那一盏走过去。就他了。

      他呀,是她自己挑的家人。

      对,家人。不是那种试试看的家人,是那种哪怕全世界都觉得不合适,她也要把他轻轻放进心里的家人。

      她这个人吧,平时胆小得很。点杯奶茶纠结半天,选部电影能刷一晚上预告。可偏偏在他这件事上,她变得好坚定。明知道前面也许是南墙,她也要慢慢走过去,撞疼了再说。

      她到底在图什么呢?

      图他让她想起年少的自己呀。

      她想要拥有的感受就是喜欢一个人就奋不顾身,还会相信“永远”这种词,还会觉得世上真有“非你不可”。后来在生活的压力下长大了,把这些一样一样弄丢了。可他呢,像一面温柔的镜子,让她重新看见那个还会脸红的、笨拙的、眼里有光的自己。

      她喜欢他,其实也是在喜欢那个还没被生活磨平棱角的、年少的她。

      然而更妙的是——他呀,就像她的孙悟空。

      她本来是个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看片落叶都能叹上半天气。可他一来,像踩着跟头云落在她面前,轻轻喊了一声“小丫头,俺老孙来也”——她那些伤春悲秋,忽然就散了。他激活了她的上进心,让她想成为更好的人。他激活了她的表达欲,让她有说不完的话想讲给他听。他激活了她的打扮欲,让她重新在意起镜子里的自己。他激活了她的分享欲,路边看到一只奇怪的猫,都想拍给他看。

      林黛玉遇到了属于她的齐天大圣。快说这事儿,多好呀。要知道林黛玉跟着贾宝玉最终一定会郁郁而终,可跟着大圣,她就会很开心。

      这是年少的她,一直最期待拥有的爱情。谢谢他,给了她喜欢一个人的力量。

      所以她偏要。她偏要给他一个家,偏要给这份感情一个归属。哪怕这个家只有她自己住,哪怕这个归属最后是她一个人签收。她也要把它布置得暖暖的——挂上小彩灯,摆上他爱喝的水,留一个位置给他,来不来随他。

      她的爱情,她自己给他一个屋檐。淋不着雨就好,哪怕外面的人都说这房子选址不对。至少再也不会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啦。

      可这是她的房子呀。是她一颗心一颗心搬砖垒起来的。歪了也好,漏风也罢,她乐意。

      所以别担心她后悔啦。她清醒得很——清醒地犯傻,清醒地往南墙走,清醒地给自己选了一个家人,再清醒地把这份喜欢,连同年少时那个傻乎乎的自己,一起接回家。

      万一他不好呢?

      没关系呀。

      她亲自选的家人,她才不在乎外界的声音。他们说他不高不帅不够好,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说他好,他就好。我说他最好,他就是最好的。这事儿,她说了算。

      就像他曾经对她说:“我说你长得好看,就足够。”

      嗯嗯,那她也一样。她说他最好,就足够。

      好不好,她说了算。值不值,她心里有数。现在,只想把他稳稳当当地,放进她的家里。

        一个林黛玉,偏偏认定了她的齐天大圣。

        嗯,就这样。她偏要他。

偏:

明知难为偏要行,

自选家人自分明。

黛玉偏逢大圣至,

此心安处是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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