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大家都睡着了。本也该熟睡的我却怎么也睡不着,8月7日中午那场惊天动地的车祸我至今记忆犹新;那男孩血淋淋的手臂也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8月7日中午,像往常一样:我正在背英语,而我妈妈在洗碗准备做饭。突然“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中午的宁静,紧接着一阵凄惨的哭便传入了我的耳。妈妈也听见了,她立马跑到我的房间对我说:“余家梁,你听到了没?会不会出车祸了!”话刚说完我和妈妈便不约而同的奔向门外的楼梯的转弯口的窗户,向远方眺望。果真,在我们房子对面的十字路口的交通灯下方,我隐隐约约看到有一群人围着两个人,而在离两个人不远处有一辆倒下的电动车。我看了一眼立马对妈妈说:“我认为是那两个人当中的一个人开电动不小心撞倒了那两个人中的另一个人。可妈妈却不这样想,她说:“我觉得是他们两个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上了左边的那辆面车,可是……可是那也不对呀,相撞后电动车不可能被甩出这么远,面包车也不可能毫发无损……”后来的几分钟时间,我和妈妈越说越糊涂。最后我为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只好下楼,前去事发现场。
刚来到事发现场我便向一位大叔问到:“对了,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大叔望了一眼人群,叹了口气说:“不知是谁开旁边的那辆电平车撞了人群里的那对母子,虽然大人没受伤但是小孩却受伤了。”大叔的话刚说完他旁边一个穿灰衣服的男人立马对他说:“他俩明明是姐弟好不。”“不对,是母子。”“不对,是姐弟。”……他们两个立马吵了起来,我只好去问其它人。“对了,为什么开车撞那两个人的人不在现场?”我又跑去问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开车的人一定早跑了。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摇了摇头。“不会吧,肇事者这么快就逃之夭夭了?真不负责。”我心想着,挤进了人群里。来到人群正中央我看到一个练跆拳道的人趴在了地上(身高大约一米五)。他的右手摊在一旁,一动也不动,他右手的手腕处已经破裂,地上,血流如注,谁还敢相信那是手臂?分明是一大团黏糊糊的肉酱。他的手臂早已不成形,那猛烈的撞击已经入骨三分:象牙白的骨头已经露出了体外,八成是骨折。地上的血液随着天气的炎热已经从血液化为那黏糊糊的血浆。然而画面一转。在那个男孩的脸上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一丝要哭的举动,他只是举起左手向人群表示自己并没出什么大事。这并不是因为他很勇敢,他和我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是他比我多了更多坚强的意志。俗话说的好:“男子汉,大仗夫,流血不流泪。看着那男孩的情况我不禁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平时只要一被爸爸妈妈骂便会哭,然而和那个男孩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我的只是语言上的攻击,而那个男孩受到的却是皮肉之苦,并且没有哭。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拥有像他一样坚强的意志呢?
(在那男孩儿的头旁边跪着嚎啕大哭的应该是他的姐姐。因为如果是妈妈手提包不可能这么小,只有一个巴掌大,而且还是透明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那男孩的伤口我越看越恶心,便去观察了一下作案凶器:那辆倒下的电动车。据我所知那辆电动车应该是一辆爱玛电动车。而且是新买的,看那闪亮的车身和闻那仍有一股橡胶味道的轮子就知道了。那辆爱玛电动车的前半部分基本上已经报废,大大小小的碎片飞的到处都是。因为那辆电动车是新的,所以车上的限速电阻器拔了跟没拔基本上没什么两样。要知道电动车没有限速电阻器时速最大可飙升至每小时40千米!而其中一些则可以达到每小时5O千米!在这个时候人坐在电瓶车上视野,只有大约100度!要知道人的正常视野是180度。这样的速度可想而知。正常情况下,电动车的死亡几率为70%,你看是不是吓到你了?(骑车小知识:时速40千米=视野100度 时速70千米=视野60度 时速100千米=视野40度 公里=千米)
其实车祸一开始就有人拨打了110和120。可惜车子离事发现场太远了,不能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所以大家都心急如焚的等着救护车和警车,还不时有人低头看看手表和手机或凝视着4个马路口。终于闪着蓝灯的救护车来了。这次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救护车其实并不雪白,它的外形、颜色都和普通面包车相差无几,体型也是一样的。他身上的红色加号与电视剧里的也不一样,电视剧里的又大又红泛着亮光,而这里的加号又小又暗淡无光,而且上面还有些灰呢!并且那些护士是男的而不是女的,应该是因为女的没力气抬人吧。不过,你别说那护士真是神速呀,一个夹板、两卷绷带就把那男孩的伤口给包扎好了。随后抬上了救护车,那男孩的姐姐也随之而去。就这样救护车闪着蓝光走远了;人群也渐渐散去;交警也才姗姗来迟,他们拍了几张照片,然后用米尺量了量,便也走远了。
而我,也一直记这个黑色的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