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真的是世界上最慷慨的东西,饱尝之后仍不分多寡的给予,配着名为“时代”的调味品。
人厌倦人,却始终离不开人。当你我深溺在厌恶气场中时,苏格兰场狡猾的野兔才刚逃脱猎狗的犬牙;当你我周旋于作呕的假面中时,布拉格的电车正晃过金色的夕阳。苏格兰场的野兔艳羡大城中宠物犬的作态,布拉格也向往夜霓繁华。生活就是这样,人总是从一个厌倦的地方,走到另一个被人厌倦的地方,无可奈何,却享受着新鲜的唇齿欲望。
迷茫,也许,因一篇文一段句;也许,也因一段奋斗,再回首的寂寥空虚。没有一种情绪像她一样普罗众生,上至权贵下至白衣。ONE PUNCH MAN第一话,千米筋肉人成就至高力量,翻手毁城覆手开河,奈何,世间再也无另一个如此之大的X,包容他的巨X。ONE叔理应念此抹煞了他在笔下的苟且。
从二次元回来,身居高位,囹圄在权斗之中,道理都懂,人却趋之若鹜。不得不迷茫,没有办法,功成名就,有几人。都推卧龙,草船借箭东风烧尽联营,故事众口相传,英雄主义不调重口,众口。然,真·大战几人知且传。故,问于此:你我愿意讲好故事,还是做好故事。择成两派,成就人与人,相爱相杀。
会讲故事的人,大抵每个时代都有;做的好故事的人,没有被浪潮拍死的也成就了一番波澜。我从事新媒体不到两年,没能见证纸媒的没落,也没能搭上蓝海时的顺风帆,于是我顺利的搭上了下一班迷茫的救生艇了,这很顺理成章。有人上了岸,我依然飘在起跑线看着人的背影摇旗呐喊——真的很像传销——有时细想真亦如是。翻着依然不懂的运营表格模型数据策略,今天依然不在行,翻着白眼。回想一下好像生活就是这样,有人做着传奇任务线,守着每周四的CD攒石头,突然踏马的就发现橙色披风早就烂了大街。现在,我就是刚接了任务,依然想玩下去的角色。
没错,时代是生活的调味品,有没有人这样想,晚出生100年,可能游戏都是虚拟实景级的,为什么我只能玩着现在这种键盘操作的鬼东西?但事实是,但着头盔你依然得做传奇任务,你依然得看着别人烂大街而你还没有,仅仅只是载体而已。
生活还在继续,我依然在玩这场游戏。而不是等到100年后,别人穿上披风更逼真的在你眼前嘚瑟,装更真实的逼。
我讲不了好故事,但正在做着好故事。所以很庆幸,我参与了这个时代。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正在做着你的好故事,请与我分享。微信公号:玻璃心患者的病理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