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火攻篇)诗解创作
作者:李府钟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诗解如下:
孙子说:凡火攻有五种类型,
一是焚烧敌方人马,二是焚烧敌方积囤;
三是烧毁辎重物资,四是火攻仓库库存;
五是焚烧运输设施,让敌方车辆停止转运。
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发火器材,平素须具备充盈;
起火要选择有利的日期,发火要选择有利的时辰。
有利的时辰是指天气干燥的环境,
有利的日子是指月亮运行到四个星宿位置即箕、壁、翼、轸。
这四宿方位,正是起风的来临。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上述的五种条件来策应而定;
从敌人内部放火,但要及早在外部安排人员策应。
火已烧起,而敌方仍然保持镇静,
要观察等待,切莫急于打拼;
等火烧到最旺之时,视情况可攻便攻,不能攻击 则及时叫停。
火既然可以从外面去放,那就不必惊动内应,以免暴露间谍身份。
只要时机成熟就发火去攻,火发于上风;
莫处在下风攻击,避免引火烧身。
白天风刮久了夜晚就会停止;
知道天地气象增强打击信心。
这是用兵必懂的五种方法之变,
具备条件后,要灵活运用;知退、守、攻、进。
所以用火来辅助进攻,明显容易取胜;
用水来辅助进攻,攻势为增强打分。
水可以断绝敌人的联系,却不可夺得他的物资供应,不能釜底抽新。
即便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池,
而不能恐固战果占领,是不利的象征。
更谈不上“费留”,以认功行赏来表彰提名。
因此说:明智的主子应慎重考虑,
优良的将帅要处理认真。
对国之无利莫釆取行动,没有把握获得就不要用兵。
不到危险的时刻不要开战,
君主不可凭一时愤怒而兴师动军。
将帅也不可凭一时怒起引燃战火,
符合国之利益而动,不合国之利益就停止战争。
将恼怒化为惊喜,把怨愤变成高兴。
因为,国之亡了就不复存在;
人若没了又岂能死而复生。
所以,明智的国君要慎之又慎,
优良的将帅当警钟长鸣。
这就是治国安邦、兴军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