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流
事件流描述的是从页面中接受事件的顺序,在IE中的事件流是事件冒泡,在Netscape的事件流是事件捕获流。
事件冒泡
IE的事件流叫做事件冒泡,即事件开始是由最具体的元素接受,然后逐级向上传播到较不具体的节点(文档)。有的浏览器会跳过body元素直接冒泡到document上,有些浏览器还会一直冒泡到window对象上。基本上所有的浏览器都支持事件冒泡。事件捕获
Netscape提出另外一种事件流是事件捕获,事件捕获的思想是首先不太具体的节点应该更早的接受到事件,而具体的节点应该最后接收到事件。事件捕获的用意在于在事件到达预定目标之前捕获它。
在IE9,Safari,chrome,opera,Firefox中也都支持事件捕获流,DOM2级事件要求事件从document开始传播,但这些浏览器还是从window对象开始捕获事件。
注:一些老版本的浏览器并不支持事件捕获,所以我们可以放心的使用事件冒泡。
- DOM事件流
DOM2级事件规定事件流包括:事件捕获阶段,处于目标阶段,事件冒泡阶段。注意,事件捕获阶段中,事件还是不会到目标元素上,目标元素上发生的事件可以看做是事件冒泡的一部分。
注意:在IE9,Safari,chrome,Firefox,opera9.5等浏览器都会在事件捕获阶段触发事件对象上的事件。
事件处理程序
关于在文档中响应某种事件的函数我们把称作事件处理程序(事件侦听器),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以on开头,为事件指定处理程序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 HTML事件处理程序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alert("hello world")'>
function show(){
alert('hello world')
}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show()'>
这样指定事件处理程序有一些特别的地方。第一,这样创建一个封装着元素属性值的函数,这个函数中有个局部变量event,也就是事件对象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alert(event.type)'>
//这样你不用自己定义它,用不用从函数的参数列表中去获取
第二,在这个函数内部,this值等于事件的目标元素: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alert(this)'>
以这种方式绑定事件处理程序有以下三个缺点:
- 时差问题,当事件执行时,事件处理程序还未定义;
- 扩展处理程序的作用域链在不同浏览器中导致不同的结果;
- HTML代码和JS代码耦合太强,不符合结构,样式,行为分离的标准;
- DOM0级事件处理程序
通过JavaScript指定事件处理程序,就是将一个函数赋值给一个事件处理程序属性。要使用JavaScript指定事件处理程序,首先必须取得一个要操作的对象的引用。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
btn.onclick = function(){
alert('hello world')
}
使用DOM0级方法指定事件处理程序被认为是元素的方法。因此,这时候事件处理程序是在元素的作用域中运行。换句话说,程序中的this引用当前元素。
也可以删除通过DOM0级方法指定的事件处理程序:
btn.onclick = null
- 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
DOM2级事件,该级别事件中定义了两个方法,用于指定和删除事件处理程序的操作:
- addEventListener()
- removeEventListener()
所有DOM节点都包含这个两个方法,都接受三个参数: - 要处理的事件名
- 事件处理程序的函数
- 布尔值(true表示在捕获阶段调用该事件处理程序,false表示冒泡阶段调用)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alert('hello')
}, false)
同DOM0级事件一样,这里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也是在其依附的元素的作用域中运行。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alert(1)
},false)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alert(2)
},false)
如上,通过DOM2级事件绑定方法,可以绑定多个事件处理程序函数,它会一一的执行,但是通过DOM0级只能绑定一个事件处理程序,如果写第二个则会覆盖掉前一个。
通过addEventListener绑定的事件可以通过removeEventListener来移除,移除时传入的参数和绑定事件处理程序参数相同(注意:如果通过addEventListener绑定的匿名函数无法移除),如下可以正常解除:
var fn = function(){
alert(1)
}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 fn, false)
btn.removeEventListener('click', fn, false) //移除
- IE事件处理程序
IE中实现与DOM中类似的两个方法:
- attachEvent()
- detachEvent()
这两个方法接受相同的两个参数: - 事件名称
- 事件处理程序函数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attachEvent('onclick', function(){
alert(1)
})
//注意:这里的事件名称前面要加on
注意: 使用attachEvent方法,事件处理程序函数的执行环境是在全局作用域下,和DOM0级不一样。所以在该函数中的this指向的是window
在看以下情况,attachEvent方法也可以为一个元素绑定多个事件处理函数: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attachEvent('onclick', function(){
alert(1)
})
btn.attachEvent('onclick', function(){
alert(2)
})
执行以上代码,可以发现,执行的顺序和addEventListener的执行顺序是相反的。
detachEvent方法就不详细介绍了,用法和removeEventListener相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