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和他的妻子江冬秀,才子与悍妇也是幸福的!

 

五一期间没有出门,在家看书看电影写字。

有一本《情书里的民国》,原以为最适合五月的好天气看。

但是翻完各大才子佳人的密语,觉得都还不如胡适的妻子江冬秀,那位旧式小老太太写的一言半语可爱新鲜。

胡适生病时,她是这样写信去关怀的:我听他说你今天不狠(很)好,我心里好比刀割一样……

他以要求她学文化为名,一直催她多写,怀疑其实是因为很喜欢看她的信。

这种充满泥土气息的直率表达,大文豪也忍不住爱看。

还专门写诗表达过接信心情:

病中得妇书,不满八行字;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胡适和江冬秀,一个是顶级才子,一个是农村悍妇,两人在动荡岁月里竟能相守一生。

若说爱有奇迹,这也算得上是传奇了。

胡适小时候就长得很帅,我一直觉得他的气质跟吴彦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之前有部电影,好像是《建党大业》吧,中年胡适就是吴彦祖演的。

这样一位英气少年,即使在安徽乡下,也是不会被埋没的。

一次跟着母亲去姑婆家走亲戚,14岁的胡适就被江冬秀的母亲给看上了,她死活要把闺女的八字给胡妈妈。

胡妈乐得来者不惧,把收到的女孩八字都折起来,放在家里灶神爷面前的竹筒里。

过了一段时间,家里平安无事,独居的母亲想要媳妇,用筷子夹起一个八字来,一看,就是江冬秀的。

那时胡适已经出国留学,自14岁定亲开始,他一去美国十三年。

这期间,经历思想开化,情窦初开,是不可能不反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但对于江冬秀,他从没有假装她不存在。

给母亲写信时,会叮嘱要冬秀去读书上私塾,最好能放足。


与此同时,又与康奈尔大学教授的女儿韦莲司,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情非得已”。

后来这一段,经过半个世纪的鸿雁传书,最后成为了跨越男女之情的思想交流。

与江冬秀结婚的决定,跟他要回到中国的决定,是一起做出的。


一句“爱情是生命中的一件事,但不是唯一一件事”用来告别,也说明了胡适的志向。


江冬秀这边,在还没见到未婚夫的时候,早已对他又敬又爱。

恐怕也并非完全出自“我爱他因为他是命运指给我的人”,而是虽隔着千山万水和授受不亲,两人其实也有共同成长的历程。

比如江冬秀十分坚决地给自己放足了,没有遵循古训,做“男人喜欢的”小脚女人。


也就意味着,她在精神上跟胡适站在了一起,以放弃跟其他男人的可能性为代价,完全没有考虑万一被退婚的后路。

她是非胡适不嫁了。

 

回到老家,除了看老妈,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老未婚妻。

胡适走了十几里乡路,去江村专门找冬秀。

到了才发现,江家里三圈外三圈都是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不知道是等着他大闹一场,还是想看新时代未婚夫妻见面那个不成体统的样子。

冬秀躲在二楼房间,死都不肯下来见面,还把床上的帐子都放下来了,演了一出害羞不见。

胡适不高兴地回家了,母亲也觉得被驳了面子,弄得好像我儿娶你是得求着抢着娶似的。

但胡适看得开,他认为那是受到传统礼教的影响,放不开而已。

两人还没见面,就有了第一次关系危机,其实颇为凶险。

若胡适稍微再心狠一点,大可以借这次机会宣布“老子不娶了”。

江冬秀也不笨,不觉得让对方吃瘪是理所当然的,立刻写了一封信去解释:这是家里亲戚让我这么干的,不是我不想见你啊。

她要是活到现在,估计也是撩汉达人,懂得男女平等:我惹你伤心了,我要赶紧上线摸摸头。

最后举行婚礼的时候,依胡适的想法,两人没有跪下拜天地拜父母,改成鞠躬行礼,还交换了戒指。

寓意这是两个成年人的婚姻,也预示了美好生活的开端。

相比之下,鲁迅的婚姻就注定是要悲剧的。

那年尚在留学的鲁迅,被一封“母亲病危”的电报骗回来,其实是要安排结婚。

朱安是他按照“父母之命”必须娶的妻子,但跟江冬秀不一样,她几乎不认识字,也没有放足。

结婚那天,一只脚从花轿中落地,鞋子立刻就掉了下来。

原来是朱安知道先生不会喜欢小脚,就特意穿了一双大鞋子,里面塞满了棉花,结果在众人面前露了馅。

而鲁迅根本无感,他被安上了一根假辫子,像木偶一样被推着完成了婚礼。

都是旧式婚姻,但这一段是从互相欺骗中开始的,跟坦诚相待的,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结婚之后,胡适在老家足足过了一个蜜月,才去北京赴职。

跟妻子之间,谈不上多么深刻的思想火花碰撞,但两人从少年就开始的简单书信往来,倒一直保留了下来。

他会给她去信:

你为何还不给我写信来呢,今天是我们结婚的第四个月了,你还记得吗?我今天很早就起来了,有点疲倦了。我要早睡了。窗外的月亮照着我,可惜你不在我身边。

跟其他同时代的大牛相比,胡适有一点好,他尊重人,尊重女人,尊重从旧时代过来的,多少无力摆脱枷锁的人。

别人都道他的婚姻是重大牺牲,他自己早已想明白,其实怎么做都是难做:“假如我狠心毁约,可能给几个人带来痛苦,这会使我良心不安,这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江冬秀心里,一面知道自己只有依靠丈夫这一条路,不把太太的位置坐牢了,她就无路可走;一面又清楚,她和胡适是夫妻,两个人都有对家庭的责任。

感恩与履责,可以同时存在。

萝卜和大棒,可以轮着给。

有一年胡适出轨曹英诚,到了几乎要停妻再娶的地步。

江冬秀一手抱着小儿子,一手从厨房里拿出菜刀:你要是敢跟我离婚,先杀了两个儿子再说。

胡适立刻面如土灰,从此不敢造次。

江冬秀不似张幼仪,她没有办法脱离丈夫独自坚强,也没有良好家境做退路,只能亮出悍妇一面。

反正胡适最要面子,最不能失去的就是好名声,那跟他的职业生涯,跟他的整个生命绑在一起——她心里明镜一样。

一哭二闹三上吊,不是不能做,是只能在关键时刻做。

多了也就等于“狼来了”。

除此之外,大部分时候,她充当的是他的伙伴、母亲、妻子,几个角色的合体。

战火烧来,胡适一人在外,江冬秀愣是可以把他的藏书,三十多个箱子,出钱出力全部完好无损地带着逃难。

连胡适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到处跟人夸太太虽然没文化,但是能干智慧,不亚于任何女子。


新文化运动那一批人,个个以引领时代风潮,向旧时代开炮为己任。

通常被开炮的第一个靶子,就是他们那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土壤里,生长起来的老婆们。

像张幼仪后来在自传中写到的,徐志摩早已打算要跟她离婚。

但下决心那一次,是因为要赶紧回复自由身,好去追求林徽因。

她也早就心灰意冷,知道强留无用,便一个人前往了结。

不过是签个字,想不到他还带了三个朋友在身边。

弄得来一个孤身女子,仿佛作为这个旧体制的化身,能把他怎么样似的。

他只顾着要做中国第一个离婚的人物,要立他的人设,完全忘了她也是受害者,是一个刚刚生完孩子,人在国外,连月子都没坐的女子。

徐志摩狠心割裂,鲁迅终生供养。

这种惨痛命运的随时降临,让当时每个被传统方式养出来,又嫁了新新人类的女性,都无所遁形。

北大教授梁宗岱成名之后,爱上女学生,要同他的妻子离婚。梁妻忠厚懦弱,无力抗拒。

江冬秀才不怕得罪人,她把梁妻接到家里,给她加油打气,甚至帮她把男人告上法庭。

法庭上,江冬秀亲自帮忙辩护,难道没有文化没有本事,完全是她们的错?

那是时代的错,而她们全心全意地履行职责,本不该被弃如敝履。

低一方对高一方的付出,并非理所当然,那是生而不平等造成的。

官司赢了,梁教授只得带着女生出走。

胡太太也名声在外,从此城中皆知,胡适娶的是悍妻。

江冬秀爱打麻将,经常呼朋引伴,有时候三缺一,还要胡适也要去凑一桌。

到台湾生活后,胡适还专门买了两套房子,就为了太太打麻将可以去小屋子。

但他从不反感,到晚年感情反而越来越好,深知一切该建立在尊重之上,不能用“爱”或“恩情”来要求对方妥协。

在美国的那十年,胡适收入锐减,太太打麻将的进项,倒成了家里的一份固定来源。

有点像梁朝伟和刘嘉玲,一个注重精神世界,另一个无比接地气。

做太太,江冬秀烧得一手好菜,经常呼朋引伴,操持家庭,妥帖周到。

做伴侣,江冬秀不爱虚名,只道胡适是个写文章的,从来不愿意他做官。

后来面前参与政治,还要专门写信去道歉:

现在我出来做事,心里常常感觉惭愧,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在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不作这样想……我感到愧对老妻,这是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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