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好啦,你今天可以回家了,你城里的主人来领你了。”
我不怎么明白她的意思,扬起头朝她看了看,并晃了晃尾巴。
“你高兴了,还甩尾巴哩,没良心的!”
觉得她脸色不好看,我只得回到门口,等她坐上电瓶车上班,跟了送到路口,然后开始我每天的等待,——等待着我城里的她、也等待这乡下的她下班。天天如此。
一会,她拎来一袋东西,里面的东西发出碰撞声响,我知道那是我的一些用具,我诧异地觉得今天有些特别,她不会不要我了吧,嫌我了?
我现在的主人叫红英,我也是听多了人家叫她才知道的,我认识她有很长时间了。到这个家里的时间要稍微短些。
我是在村头公路旁的芦苇塘边最终被同回来的,她每天要经过那里上下班,骑着电瓶车,有时一个人,有时会和其他人一起路过。过马路需停下观察,久而久之,他们就发现了我,转而开始关注起我来了。
记得最早发现我的是一个穿黄衣服的长发女。
“哎,红英,你看啊,那里有条狗在那里起码有半年了,天天在那里。” 长发说。
“嗳,真佬,是好像有段时间了,天天蹲在那。“红英回答。
接下来日子,她们路过时不时看我一眼,议论我,并否认了我是野狗的说法。
我当然不是野狗。在她们正式关注我之前,我已经在此很长时间了,我只知道那芦苇叶白白黄黄有二次了吧,在这段时间里,我的生存办法是饿了就沿了公路走到加油站那里寻吃的,也曾经到最近的村边找过吃的。村里是不能进去的,我对村里那个拖着大尾巴的大个子很怕,还避免再碰到那个白色的但很脏的矮脚,他很烦!总想套近乎接近我,意思是我们都是流浪者做个伴吧。我才不哪,我是有家的,我有城里的家,有舒适的窝和玩具,我随时都会被接回去的。一开始我拒绝了他,到最后实在是经不住他的缠磨,有那么两次,我为了守在路边,饿的发昏时,他走近我让我嗅他的嘴,意思是:“我知道哪里有吃的,跟我来吧。”于是也就有了近半年的“难兄难弟”关系。他太不讲卫生了,到处钻,结果把皮肤病传了给我,那时是我最惨的时候。
也就是在我奄奄一息时,我现在乡下的她开始救助我的。
这天她是因为厂里断电提前回家。一过马路撑好车,走到芦苇塘边,嘴里叫我狗狗,手心朝上向我招招,我动了下眉,我已经没有力气见人跑了。
她蹲下后说:“呀!你生病了。你还在等哪?你的主人不要你了,不要痴等了。”听了这话我很生气!心想,我的主人肯定会来接我回去的。
她叹息了一会,就把杯子里的饭菜扣到在我身边,说:“这是我的午餐,没有吃过。”我忍着饿,未当着她的面吃。
每天的我除掉实在饿的不行寻吃的时间,都必须等在这里,就守着这路口和芦苇滩边,我就是在这里失散的,实在饿的不行时芦苇塘的水也能支撑一下。
二
记得散失的那天,我那城里的她是带着我出来散心的,我扒在车窗玻璃口看着外面,风呼呼的,好像走了好多路,有山有水,一大片芦苇白花花的煞是好看,停了车,让我等着,告戒我不要走开,她就折芦花去了。等了一会,我有些内急,跑到路边斜坡树根边,突然一个黄的一闪而过,还带有一股难闻的味,一闻到这味我就知道是谁,有一次它还到我院子里探头探脑过的。真不知道他怎么跟到这里来了,于是我就追了过去,直至那家伙进了一个洞。返回的路上,啊!一路杂草、高高低低,都不能辨别方向,刚才光顾了追赶我迷了路。当我回到停车小便地时已经不见了车子和她。天是黑了,我急煞了!从此我恨死了自己,也担忧极了她,要知道她是不能没有我的。
我城里的家有三个人,加上我算是四口之家吧,有两个男孩,女主人把她先生叫成大男孩,我喜欢这样的叫法,因为“大男孩”的地位基本与我平等,女主人喜欢把我当成家庭中的一员,当成他们中的小弟弟,宠我、爱我,不训斥我,反过来还不时表扬我,有时教育小男孩时会说:“你看可乐都比你听话。”
我在城里的名字叫“可乐”,是能带来欢乐的意思吧。她有时还会把我当成闺蜜,当两个男孩都不听话时,就抱着我诉说,我会拱拱她,意思是我理解你的。
城里的她应该是叫静芬,她也要上班,还喜欢旅游,每天上班前她都会跟我说说话、安慰我。她旅游或外出开会的日子对我来说是最无聊的,一走就是很长的时间,我整天恹恹的,两个男孩打理我是机械性的,但还好没有把我寄放到店里去,那才是我最难受的!但偶然寄宿伴随的也是我最最受宠的时候,她会抱着我紧紧的、贴着我的脸,我就会用舌去舔她的泪水,但总体来说我不喜欢这样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