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而为独一的个体,在已知和未知的时间与空间里,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只有自己。我们生而为己。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程度大概也只有中国人自己才能懂,简单点例如一词多义,“意思意思”的笑话我想没几个人不会知道;又如一字多音,比如 —— “为”,“生而为己”的“为”。
今年暑假回国,呼朋引伴吃饭喝酒之余,最大的收获,莫过于与阔别许久然心灵相通的发小之一鹏飞的相见,分别两年余,再次相遇他除却一身江湖气,眼神里更多的拥有了远超出他年龄的波澜不惊。他的故事不多,也很简单,和你和我和他和他们没什么两样,可他的人不简单,和你和我和他和他们都不太一样。
记忆里初中之后的每一次与他相见,甚至是街上的偶遇,我和他总能忘却时间地点,尽兴相谈。而这次暑假里短暂的相见,是电话里提前的邀约,在茶楼角落的包厢里,六个小时在两杯咖啡一盒烟中悄然而去。
开场的交流很常规,我们互相交换了彼此大学里的见闻经历,谈了各自的喜怒各自的悲欢,谈了各自的成长和得失,谈了爱情,也谈了性。
然后我们谈了其他的,从互相唱和逐渐变成了激烈的辩论。如果详细记述,那就写成了记叙文,这不是我要的,我只是要告诉你,这场辩论的结果,就成了我这篇文章的主题,
生而为己。
为,一字双音,于是引出话题生而为己,亦为一词双义。
生下来就是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我们从出生之后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自己。
第一层意思看上去很好理解,我就是我,有独立的基因,独立的指纹和独立的意识,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个事实赋予了我们每一个人自由的灵魂,所以我不是你,即便我们是同卵双胎的亲兄弟。没有人能改变这个事实,即使他从小对你灌输成为另一个人的思想,也无非改变的是那个客体的“我”(me),可主体的“我”(I)仍然是你,你仍具有你自己的思想,所以你仍然是你自己。
那么第二层意思是对第一层的扩充,在此之前我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曾也认为我们做的事情,是为了家人朋友,是为了其他的人。可是鹏飞告诉我,并不是。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自己,这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并不自私与无耻。所谓为了他人为了父母为了朋友,无非都是我们为了让自己所做的事合理而找的理由,这是潜意识中自然形成的谎言,我们在这种谎言中体验到了成功与快乐,这是我们的原罪与本我。
当鹏飞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不敢想象,这个二十岁刚过还没有我大的年轻人,在每一个失眠的夜里,是怎样残忍的剖开自己的内心,面对最真实的自己,与他谈话。
生而为己,通俗一点说,做自己。这段时间很钟情说唱,原因很简单,自由。没有限制和约束,只要肚子里的墨水够多,可以跟着节奏踩着韵脚无休止的一路freestyle下去,是hiphop自由意志里最直观的体现。无视规矩和条框,所以能感受到最直击灵魂的韵律,暴力与和平,美好与血腥,爱与恨,黑与白,光明与黑暗,不同的流派演绎出不同的自己,但这不矛盾,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善与恶,总在一念之间。那么会有一个新问题,我们要做的,是怎样的一个自己,天使还是恶魔?
那么这个问题又回到了第二层意思,弗洛伊德在解释本我时指出,本我是按“唯乐原则”活动的,它不顾一切的要寻求满足和快感。这是人生物的原始本能,它不受限制于法律道德伦理。我们不能否认自己体内恶魔的存在,但是我们可以选择是否成为一个恶魔,这是我作为我自己的个人自由。然而“我”又是由本我自我与超我所组成的,本我是魔鬼,超我是神灵,自我才是人。我们做自己,通常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其实法律并没有限制每个人的自由,因为选择是否遵循法律,本身就是一种自由。每个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生而为己,既想要满足本我的欢愉,又想符合超我的精神追求,所以,找到自我,做自己,为自己。
网上有句话说,如果你学会说“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这两句话,你的人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结。
这话没有错,我做我自己,你有困难,我想帮你,我要满足超我的荣誉感,嗯,关我的事;我不想帮你,我要满足本我的欢愉,操,关我屁事。
所以,我是我,你是你,从此以后,山高水远,你我各自生而为己,所以不必相互牵连,最好江湖相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