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朋友这件小事,很像狗熊掰玉米。
从幼时到现在,掰一路扔一路。
末了驻足一看——咦,没捞着几个嘛?!
幼时和同院的两个小姑娘,特别要好。一个叫杨靖,一个叫唐丽。杨靖家世较好,娇养的独生女,脾气要大些。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不能和她吵架、怄气,一吵架她就会飞快地跑到我家门口来,直白地索要她之前借给我看的书、不经意地赠送给我的小东西,不还给她她就不走,要堵在门口一直追着我要,搞得我无比狼狈难堪……
对于友情,“原来翻脸可以比翻书快”的负面认识,是从这时开始的。
唐丽性格要好得多,总是笑嘻嘻的。她爱美,小小年纪就晓得时时刻刻都要把自己打扮齐整了才出门。我喜欢和她玩,她常去同院的一个男生家里玩,我也常陪了她去。后来,她和那个男生不知道生了什么嫌隙,她跟我说:“以后我们都不要和他玩了!”我当然表示,绝对和她站在同一战线。从那以后,不要说再去找那个男生玩儿,即便和他迎面遇见,人家跟我打招呼,我也冷哼一声扭头不理,自己心里充满了捍卫女伴之情的骄傲。然而……后来,唐丽不知道什么时候和他又和好了。他们前嫌尽释,但那个男生对我莫名其妙地敌视他却很介怀,于是告诫唐丽,和他玩就不能和我玩。于是最后,我居然被孤立了,我居然被抛弃了!
对于友情,“朋友的敌人也是我的敌人”这个简单的原则,从那以后我也不再坚持了。
小学和初中最要好的一个女伴,二十七岁死于肾衰竭。不能想,想起来就如鲠在喉。
虽然我的一个死党非常诚恳地对我说,其实我在她心里后来早就淡得什么都不剩了,我也承认这个事实。
但是有时,拿友情当爱情来看待的话,你喜欢一个人,不是一定非要对方也喜欢你的。
我最纯真无邪的童年,最如花绽放的少年,最裙舞飞扬的青葱岁月,每一个灿烂的画面里都有这个聪明伶俐的姑娘与我同行,她的笑靥、她的狡黠,都刻在我脑海里了,我没法忘记她。
当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有另一种可能——我怀念的不是她,而是那时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我自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