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像成为一个很酷的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现在是凌晨五点半,据我和小郭同学待在网吧已经过去六个小时了。
我为什么会来网吧通宵,如果我说,想尝试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情,你信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尝试做一些你从未做过的事情“这句话所蛊惑。趁你还年轻。
在大学这三年,包括今天网吧通宵,离家千里,我做了许多以前从未做过的事情。比如和三两朋友出去游玩,比如去做义工,比如去采茶叶,比如......当然,也比如通宵赶作业,比如为了见喜欢的偶像千里迢迢场外应援,比如想尝试彻夜不归,在肯德基通宵了一个晚上,再比如今天......
我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我不知道这样的疯狂是不是在证明我很酷,我只知道我很幼稚,我只知道,做这些尝试之后的我,第二天胃抽筋,有次还耽误了第二天的课程。或许是因为我年轻,当了十几年的乖乖女,突然想要放纵,所以就任由自己很“酷“”的去通宵、去熬夜。可是,这样真的很酷吗?敢于说出别人想说的,但是不敢说的人很酷;自己一个人去向往的地方去旅行,这样也很酷。可是,有人说,去网吧通宵很酷吗?没有。
我思前想后,想了很长时间,我到底为什么会来。
我想起来了,我和小郭来之前的对话:
小郭说,好想去网吧通宵啊。
我说,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小郭说,走。
其实,再看这句话,还是觉得这段对话很酷,用语文赏析句子的手法,可以说,这段话,表现了两个主人公敢想敢做的性格,很酷。这段话的语调、情形,像极了小时候看的警匪剧里面的大英雄,果断勇敢。我约是受了那些蛊惑,把自己当了其中一人。可是,我们做的事情根本不同,不是吗?
孔子云:三思而后行。
除了语言上的酷,我实在是看不懂我所做的事情和酷有任何关系。
小学的时候,妈妈每天都会给我和弟弟准备水煮鸡蛋,弟弟喜欢吃蛋白,我也是。后来我发现很多同学的妈妈也都会给他们准备水煮鸡蛋,他们也都喜欢吃蛋白。于是,我成功让自己成了一个特别的、喜欢吃蛋黄的人。直到现在,包括妈妈,甚至连我自己都以为自己从来都只喜欢吃蛋黄。关于吃食这件事,其实从小到大有很多例子,比如大家都喜欢吃辣,于是我就成了一个特别的、不喜欢吃辣的人。大家都不喜欢吃苦瓜,我就假装特别喜欢吃苦瓜,丝毫不觉得苦。
初中的时候,书法老师说:“之字是最难写的,于是我对着字帖练了许多回,直到现在“之字都是我写得最好看的书法字。大家都说女生数学不如男生,于是我成了班里面数学最好的人。
为了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很酷的人,我骗了很多人,甚至也骗了自己。
后来,高中的时候,开始认识更多的人。那个时候,我才渐渐意识到,我永远都不可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总有人和我一样。我认识了喜欢吃蛋黄的人、不喜欢吃辣的人、数学特别好的女生......他们都和我一样,但是他们比我更加与众不同。
我不想成为那种与众相同的人。
于是,我决定开始改变。
我想,很多年轻人和我一样,都要经历漫长的叛逆期,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到全世界只有我最与众不同,到我要假装自己是一个很酷的人,最后再去反思,这些事情的意义。
天空开始显现橘橙色的朝阳,鸟儿在叽叽喳喳的叫着,微微朦胧的景色。
我想,我的叛逆期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