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这世界上是有很多种好姑娘的。
当然,除去外貌不算,我说的“好”是他们身上无形无处不散发的各种优良品质。遇上这种人,那种感觉宛如一滴甘露,落入我们的生活里,“哧”的一下心里龟裂的旱土马上就会冒起丝一般的青烟。
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若多来几场遇见,便能如江美琪那样唱到:“我的心是一片海洋,可以温柔却有力量。”估计未来几年光景里在相亲时大可雄赳赳气昂昂也不愁没人要。
细数身边那几个难得的好姑娘,有会温柔体贴地会为男朋友挑衣煮饭的,有会在领导面前语出惊人,提出很赞的企划案的,也有勤勤恳恳再加班加点都不会给人添麻烦的,也有为了父亲的医药费一天打两份工的。
而我今天最想描述的,是像住在我隔壁宿舍的陈琳妞一样买个菜都可以在大街上把两块砍杀到五毛的妹子。
据说,有些人之所以可以在你的生命里停留这么久那是上帝故意安排的缘分。
我和陈琳的缘分大概就是,一道墙的距离。她住在幸福小区A栋的233,而我就在隔壁的234,她坐在办公桌的左边,我就坐在右边,在饭堂排队的时候,连打饭都是一左一右一个窗口同时捧个饭默默从要饭大军里走到位置上。
在广州这座地上地下到处有人跑的城市,陈琳的陪伴就是我干涸生活里的一滴甘露和雨水。我们在七八点的早晨一起挤长长的地铁,然后捏着时间飞一样跑上楼打卡,我们会在周末休息的时候一起去超市购物,去北京路看看最近流行的衣服,时间差不多的时候顺便去菜市场挑些新鲜的菜和肉回宿舍开煮。和陈琳腻在一起的时间越久,也便慢慢发现陈琳的各种“厉害”。
陈琳是典型的潮汕的“雅姿娘”(好姑娘),做出来的饭飘香几个楼层,炒出来的菜可以把楼下几家快餐店甩出几条街,下班后经常可以看到她跟患了强迫症一样这里拖拖那里扫扫。陈琳姐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太“省”,省到什么地步呢,她可以为十块钱的猪肉和摊贩阿姨杀场持久的口水战,结果猪肉是提在手上了,阿姨凶狠的白眼却一次比一次翻出新境界。站在一旁哑口无言的我,竟然有那么一刻为她觉得难过。
逛市场、下馆子,所到之处陈琳都要时时刻刻地拿出杀手锏讨价还价,她告诉我一般的砍价规则就是要先折取原价的一半,从不到一半的价钱砍起,再慢慢加价。
尽管深谙其道,可我还是没有那种胸口碎大石的勇气去面对商家们那些不耐烦的表情。所以后来,一到下班我就故意拖迟半个小时,让她自己独个去买菜。
对于陈琳各种略抠的砍价过程,我真心不愿意呆在她身边一路难堪。
甚至,我不能理解的是,陈琳后来竟然为了省一块钱的公车费,一下地铁站就徒步走回住宅区,一个半小时的长征,刮风下雨,“十年”如一日,精神”可歌可泣“,但也因为此壮举上班经常迟到,老板指着她鼻子开骂的那副模样简直像及了菜市场的大叔大妈,陈琳倒是不以为然,在她看来,钱就是生活的全部,时间和其他精神娱乐全都只能排排站。
一个人,住在一座城。穿行人来人往的地铁站,习惯三点一线上班打卡下班找吃。理解一个人漂泊的艰辛之后,才知道这个城市太多的繁华太多精彩大多与你无关,剩下的,还是自己。
累了一个星期之后周末就应该好好休息,吞了白天的路边水饺之后就应该回家吃点新鲜的,在办公室蹲久了节假日就应该找几个逗比谈心聊天逛遍广州地下城。
陈琳的存在,不过是照见了社会上另一部分人的影子。他们很努力很努力,但还是把一部生活的精彩剧本演成了只有自己会心酸难过的苦情戏。
她有过一个男朋友,拍不到半年就散了。
他们分手的那天我正好在楼下撞见他们,男生干扔给陈琳一罐萝卜干,一脸不耐烦地说,以后别给我送这些了,这么“昂贵”的东西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陈琳哭得鼻涕眼泪一块流地问我,我哪里做得不对吗?为什么他可以突然就说不要了。
当然,作为一个安慰者的身份,我当然不能告诉她那是因为当他买了一件六百多块的Dior衬衫给你的时候你却给了他一件在路边从100砍到40的劣质T桖,我也不能告诉他当你将男朋友当长期饭票供着一刻开始,你们的感情就已经变了味,满满都是现实的影子,我也不能告诉他当你男朋友攒下几个月的工资拖人从韩国带回来一套精美的化妆品时,被你嫌弃得全部不是,虽然你只是想告诉他不要随便浪费钱……
但是亲爱的,我应该怎么跟你说,你才会明白。
当你硬是要和人民币过不去的时候,必定只能被人民币一直死死绑住,为选择一只40块还是20块的洗面奶踌躇不停,对一包十多块钱但只有两个好丽友的蛋糕拿起又放下,省下一个玻璃杯的钱把塑料瓶烫得东到西歪,在爱情里却遐想小投资捞回大成本,这样的生活,你真的开心吗?
慢慢地,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一大早出来压马路,因为陈琳早起还要做好中午的饭,装进饭兜里带回公司。当大伙一群人坐着电梯下楼去饭堂吃饭时,她便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公司里啃凉菜凉饭。常常有同事背地里揶揄她“玩爆夏洛克精神的女人“但她似乎也好像知会这些眼神,脸一拉假装什么都没看到没听到,继续埋头苦干做她的工作。
我问过她,有时候是不是要转变这样的生活方式,必要的时候可以松下自己的钱包,偶尔小资下也是一种享受,可她立马就摇了摇头,并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家族史整套搬出来,讲她多么多么不容易,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应该存进银行里攒点利息云云,有那么一刻,连我也想嫌弃她的冲动。
第二年由于工作需要,老板根据业绩排名把我调到了另外一家公司,离住宿很远,来回要两个小时左右,于是我索性搬了家另找人一起合租。
再次见到陈琳的时候,是在公司的年会上,当几乎所有人都很有默契地不是一身正装就是一套晚礼服的时候,就只有陈琳还穿着那套熟悉的懒懒的休闲服,几颗痘痘在一大批拍过粉底面孔上显得特别耀眼,心里就特别想吐槽一句,江山未改,本性难移,丫的这么久干嘛还是这副邋里邋遢鬼样。
我问她,后来一切可好? 她很忙地嗯了我一声,然后扭头又往餐桌上拼命夹肉扔进碗里。我当没看到,默默地端起酒杯换到下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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