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好多年都没有收到过别人写的信了。如今的人,也不愿意拿一支钢笔,几张信纸,安安心心地端坐于一张写字台前,或冥思苦想,或行云流水的,花费一点心思,花费一点时间,去写一封信了。
再说,已经进入5G时代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只需触摸一下手机屏幕,只需敲几下手机键盘,想表达什么,想传递什么,很快就会抵达。甚至,你都感觉不到电波或电流的抑扬顿挫,冷冰冰的、硬邦邦的字,就已经跨越千山万水,漂洋过海了。
可是,没有温度。
甚至,连一丝痕迹都不会留下。只消轻轻摁一下删除键,对话框立刻一片空白。
而一封信就不一样了。
一字,一笔,一划,见字如面。
写一封信,会很慢,会字字推敲才会欣然下笔。有时候,会因为写一封信浪费好多纸张,写了几行,回过头再去读,又觉得字里行间透着几分矫情,几分嗔怪,几分愠怒,几分不妥,然后会撕了,会把一张平展的信纸捏在手心里,用力团皱了,扔在写字台上或者纸篓里。如此反反复复多次,才会写好一封信,才会用心地把信纸叠成想要的模样,或者想要表达心情的样子。
而一封信,你不想看见他,或者想要毁了他,你得用手用力去撕,撕成粉碎,然后扬在风里,或者扔在纸篓里,或者找来一个打火机,点燃那些信纸,让明明亮亮的火焰,蹿起来,燃烧起来。然后看着他们慢慢的扭曲变形,变灰变暗。当然,你也会把撕的粉碎的信扔进冲水马桶里,用手摁下冲水键,然后,看着纸屑在马桶里疾速旋转,顺水而下,瞬间虚无。于是,你长长吁出一口气,如释重负,仿佛他从没来过。你竭力想要证明一封信从未来过,但是你曾用力团皱的纸,用力撕碎的纸,用力烧成灰的纸,用力冲进马桶旋转的纸,也曾傲然而又用力地证明自己曾经来过。
从前的书信很慢,车马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旧时的鸿雁传书,那些见字如面的欣喜,手指划过纸张的温暖,眼睛掠过每一个字的柔软,心脏感受每一个字的怦怦心跳声,都让人怀念,让人难以忘怀。
现在快,没有书信,没有车马,一生爱一个人也还不够。
还是喜欢旧时。什么东西坏了,都想去修。什么东西破了,都想去缝缝补补。
还是旧时好。旧时,会穿母亲一针一线缝制的新衣裳新鞋,会穿父亲用竹签打好的毛衣毛裤,围巾手套。虽然,等一件衣服,一双鞋,一件毛衣,一条围巾,需要等上好久好久。但是,那种等待里暗含了万千欣喜,万千幸福。
想回到旧时。自觉没可能。
既然回不去,那就写一封信吧,在一封信里,徜徉在旧时光里。在一封信里,回到旧时光里。